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森林剩余资源,发展松树头再生利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特定以下合同:
一、栽培方式:甲方免费提供菌种和栽培技术,乙方免费提供松树头和生产。(数量必须有两仟个以上)
二、回收价格:乙方所生产茯苓总产量的30%归甲方免费收回,剩余70%甲方以市场价为准,当市场价每市斤低于人民币:1.5元,则按人民币1.5元/斤收购。(以现金方式结算)
三、回收方式:甲方回收乙方生产的生茯苓必须交到公路边,当乙方的生茯苓有一吨以上,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及时回收,但乙方交货点每个点必须有1吨以上。不够一吨的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四、质量要求:生茯苓每个四两以上、无爆裂、无卷起、质地硬实、泥沙及其它杂质不超过2%(2厘米以内的伏神除外)
五、赔偿责任:乙方按甲方栽培技术生产,甲方保证菌种成活率不低于80%,否则,甲方赔偿乙方每个树头人民币:4元。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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