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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升降机)
2025-09-27 23:33:52 责编:小OO
文档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升降机)

一、施工升降机安拆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施工升降机安拆、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升降机租赁、安拆、使用、维护保养,防止和杜绝施工升降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生命及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谁违反,谁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等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

2、起重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前,不论是租赁和自购的都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办理初始登记证,取得“一机一牌”注册统一编号后方可安装投入使用。未进行备案办理初始登记证,未取得“一机一牌”注册统一编号及租赁的未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不论新、旧的起重机一律不准安装投入使用。

3、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各工程项目部必须委托由有相关安拆资质证的单位承担,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在起重机械安拆前10天要求安拆单位提交起重机械安拆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资料会同租赁、安拆、监理(业主方)共同确认符合要求后签字盖章,由安拆单位报区安监站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一律不准安拆。

4、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检查监督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持证上岗作业,设置警戒线。安装完毕,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项目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检测合格,并组织租赁、安装、监理(业主方)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共同确认符合要求签字盖章。验收通过后的15天内项目部将安装验收证件资料等报公司,质安科审核后报区安监站登记备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逾期未办登记的起重机械的不准使用。

5、项目部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作业,项目部应组织对使用中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书面记录。使用结束后应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公司或出租单位。

二、施工升降机相关人员的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起重机械相关人员、部门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人员有责任向上级报告,直到消除事故隐患。领导者对存在事故隐患应十分重视并及时解决。

3、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物件。

4、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不准带小孩子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不准酒后上班作业。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6、发生重大事故或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三、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守则

1、施工升降机作业人员应经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持证操作。

2、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3、检查修理施工升降机、电气时必须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设专人监护,禁止合闸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开关、操作手柄处于零位,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4、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警戒标记、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5、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防雷电等安全措施,非电气员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6、严格执行交制度,下班前开关、操作手柄扳回零位切断电源上锁,清理场地,作好记录。

四、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并经使用、出租、安装、监理(业主方)等有关责任主体单位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向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不准投入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持证操作。

1、升降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作空载及满载试运行,检查电动机的制动效果,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底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

3、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使用。

4、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正常操纵按钮的使用。

5、多层施工、交叉作业使用施工升降机时,要明确联络信号。

6、升降机在大雨雪、大雾和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至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雪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升降机工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围栏内,严禁攀登升降机井架。

8、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等离开操作岗位。作业结束后,应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恢复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门和梯门。

9、加强施工升降机的使用管理,无论设计额定乘员为多少,一律不得超过9人;严禁人货混运,当运送物料器具时,除接送材料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搭乘,同时随机人员不得超过2人。且须在轿厢内外设置严禁超员和限乘9人警告标志。

10使用中应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的工作情况,和附墙架或缆风钢丝绳的稳固情况,如发现钢丝绳磨损严重或钢丝绳上10倍直径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吵过总数的5%时应及时更换。

11、发现安全装置、监控装置、通讯等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

12、安装、拆卸、维修工作应在白天进行;

13、机操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14、新进和重新要装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的施工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五、起重机械定期报检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章,第21条规定,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交付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第2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有限期满前一个月应向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使用单位由设备管理部门设备员负责报检。

4、起重机械目前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5、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6、检验检测报告归入技术档案。

7、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做好设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委派专人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装置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重点对以下部件进行检查:

(1)防坠安全器。工地上使用中的升降机都必须每三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对出厂两年的防坠安全器,还必须送到法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试验,以后每年检测一次。

(2)安全开关。如围栏门限位、吊笼门限位、顶门限位、极限位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对重防断绳保护开关等。

(3)齿轮、齿条的磨损更换

(4)缓冲器

(5)楼层停靠安全防护门。在设置停靠安全防护门时,应保证安全防护门的高度不小于1.8m,且层门应有联锁装置,在吊笼未到停层位置,防护门无法打开,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6)基础围栏。基础围栏应装有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机构联锁应使吊笼只能位于底部所规定的位置时,基础围栏门才能开启,电气联锁应使防护围栏开启后吊笼停车且不能起动。

(7)钢丝绳。各部位的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可靠连接方式,绳卡数量和绳卡间距与钢丝绳直径有关。

(8)吊笼顶部控制盒。吊笼顶部应设有检修或拆装时使用的控制盒,并具有在多种速度的情况下只允许以不高于0.65m/s的速度运行。在使用吊笼顶部控制盒时,其它操作装置均起不到作用。此时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吊笼顶部控制应采用恒定压力按钮或双稳态开关进行操作,吊笼顶部应安装非自行复位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电路,停止吊笼的动作。

六、起重机械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维修:

起重机械运行时出现故障或磨损,应通过维修和更换零部件使起重机械回复正常工作,维修工作应做到:

1、维修工作应由产品专业生产厂家,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2、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应符合原结构建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3、起重机械施工现场进行维修,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准进行维修,应停机将所有控制手柄、按钮、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专人监护进行维修工作。

(二)保养

1、发现安全防护装置、电气、活动连锁装置可视监控等零部件失灵、有隐患时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工作。

2、应做好起重机械的调整、润滑、紧固、清理等工作,保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转。

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新安装或重新安装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各部位都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润滑。正常运行使用时按起重机械类别周期进行保养润滑。

井架物料提升机润滑部位表

周期项目润滑部位润滑剂备注
每周1曳引机上减速器工业齿轮油

冬天20#

夏天30#

检查观察孔油面,必须时添加
2吊笼升降导轨面ZG-5脂

添刷
3吊笼门、井架门、各滑轮轴ZG-2脂

添刷
每月4吊笼两侧导滚轮ZG-2脂

添刷
5吊笼前后门滑道、停靠装置销轴ZG-5脂

添刷
6各天梁滑轮销轴轴承、对重笼导轨ZG-2脂

添刷
7防坠装置活动部位ZG-2脂

更换
半年8曳引机上减速机工业齿轮油
(三)管理

1、起重机械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按类别、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编号归类存放、安装、使用、保管,不准混乱。

2、应根据起重机械类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

3、运行使用中的起重机械每周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所有维修、保养检查记录,建立使用档案。

4、每日检查由操作人员班前进行,确认正常,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应包括使用前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5、拆卸后的起重机械金属构件堆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室外存放时应有防护措施、架体构件锈蚀、油漆剥落应及时进行除锈油漆,整机零部件检查保养。电气、仪表等易损件存放时应注意防震、防潮、防尘。

6、运输起重机械设备时装车应垫平、捆绑牢固避免磕碰变形损坏、丢失。

七、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及时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进行各业务类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或管理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前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要求。

4、应经常组织职工进行法规、职业道德的教育,以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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