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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25-09-27 23:37:27 责编:小OO
文档
德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7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制订了《全市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第三轮许可证换发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安监局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确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推动“打非治违”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第三轮许可证换发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股份合作合同的制定(签订)落实情况以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对照员工花名册和今年以来工资发放及缴纳工伤等保险凭证,排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生产经营行为。

    (二)检查企业生产线,排查是否存在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行为。

    (三)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立产品流向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

    (四)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在主要生产区、总库区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经营企业是否在库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现场检查企业信息填报和更新是否完整、准确、及时。

    三、进度安排

    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6月1日—6月10日):各烟花爆竹企业对照专项治理的内容,认真开展对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结合烟花爆竹企业第三轮许可证颁换发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阶段(2011年6月11日—6月25日):市安监局对全市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以上问题且情节比较严重的企业,不予办理换证手续,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阶段(2011年6月26日—6月30日):迎接省安监局对我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烟花爆竹企业流向登记、视频监控和信息填报情况检查表》(附件3)。

    (二)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按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并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逾期不改或再次发现有同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对违规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逾期不改或再次发现有同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继续非法违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坚决依法取缔并按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调整后未及时办理办更手续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对未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的企业,依法按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未在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重点工(库)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企业,要依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并填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7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表格报市局。邮箱:dzyhbz@163.com。

    附件: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2.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3.烟花爆竹企业流向登记、视频监控和信息填报情况检查表.doc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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