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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
2025-09-27 23:25:23 责编:小OO
文档
浙江大学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实施细则

为保障正常的校园交通秩序,缓解校园交通压力,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决定,在紫金港校区、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和华家池校区建设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所有进出上述校区的机动车辆均实行智能化管理,凭智能通行卡通行。根据《浙江大学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智能通行卡的分类及适用

智能通行卡分为固定智能通行卡(以下简称“固定卡”)和临时智能通行卡(以下简称“临时卡”)。固定卡为远程卡,适用于学校公务用车及本校教职工、全日制学生等需经常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持固定卡的机动车辆,经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远程自动识别后,实现不停车自动开闸放行。临时卡为近距离智能卡,适用于未办理固定卡的临时来校车辆,进校门时领取临时卡,出校门时经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统读卡、验证、计时收费后放行。

二、机动车辆的分类及收费标准

根据“严格控制、分类收费”的原则,报经、物价部门备案,经学校收费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对进入我校校园不同类别的机动车辆收取相应的停车泊位费。

(一)使用固定卡的车辆

1.A类卡:为学校公务用车(车主为“浙江大学”或“浙江大学学院、部门”),首次办理免收固定卡费,再次办理收取卡费150元,免收停车泊位费。

2.B类卡: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用车实行“一人一卡”,即每位教职工、离退休人员(身份的确认以学校人事部门及离退休处提供的名单为准)凭工作证或校园卡可办理一张固定卡,行驶证车主必须是本人或其配偶。首次办理免收固定卡费,再次办理收取卡费150元;免收每天6时至次日2时在校园内的停车泊位费。若2时至6时在校内停车,每年可免收20次(进出校门为一次)过夜停车泊位费,第21次起收取每辆5元/次的过夜停车泊位费。因特殊情况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过夜的车辆,经批准每辆收取夜间停车泊位费100元/月,按月计算。住在校园内(不含港湾家园、启真名苑、华家池家属区)教职工,夜间停车泊位费为50元/月,按月计算。

3.C类卡: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用车但不符合办理B类卡的(不含已办理B类卡的本校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用车),凭浙江大学工作证可办理一张固定卡,行驶证车主必须是本人或其配偶。收取固定卡费150元,每辆收取停车泊位费50元/月,按月计算。允许每天6时至次日2时在校园内通行、停车。若2时至6时在校内停车,则视为停车过夜,收取每辆5元/次的过夜停车泊位费。如因特殊情况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过夜的,经批准每辆收取夜间停车泊位费100元/月,按月计算。住在校园内(不含港湾家园、启真名苑、华家池家属区)教职工,夜间停车泊位费为50元/月,按月计算。

4.D类卡:租用校内场地经商人员的机动车辆,凭场地租用合同可办理固定卡,行驶证车主必须为合同租用单位或合同租用人,一份合同限办一车。收取固定卡费150元,每辆收取停车泊位费100元/月,按月计算。允许每天6时至次日2时在校园内通行、停车。若2时至6时在校内停车,则视为停车过夜,收取每辆5元/次的过夜停车泊位费。

5.E类卡(储值卡):学校各类非脱产学习学员的小型机动车辆、各部门(单位)送货车辆,收取卡费20元,车辆按临时车辆收费标准8折收费,允许每天8时至20时在校园内通行、停车。若20时至次日8时在校内通行、停车,则视为停车过夜,收取每辆5元/次的过夜停车泊位费。

6.F类卡:全日制在校学习学生原则上不办理固定卡,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办理。办理条件:车辆归属地地为杭州市,行驶证车主姓名和驾驶证、学生证姓名必须一致,并通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收取固定卡费150元,每辆收取停车泊位费100元/月,按月计算。允许全天24小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车辆。

凡未办理固定卡的机动车辆均按临时来校车辆计费标准收取停车泊位费。 

除学校公务用车外,其他大中型车辆一律不得申领固定卡。

(二)使用临时卡的车辆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军车(含车辆)、邮政、环卫、运钞车进出校园,免收停车泊位费。

2.因执行公务、来校联系工作和应邀参加校内单位举办活动进入校园的外来机动车,进校门时领取临时卡,离校时收回临时卡和由学校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职能部门提供的接待票(接待票由学校各单位购买使用,价格已经学校收费管理小组审定为5元/辆·次),免收8时至20时当日当次停车泊位费。

3.经学校批准在校内举办会议、考试、培训等活动的车辆,进校门时领取临时卡,离校时收回临时卡和由学校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职能部门提供的专用临时票(价格已经学校收费管理小组审定为10元/辆·次,免收8时至20时当日当次停车泊位费)。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在活动实施前(至少2个工作日)与学校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职能部门协调车辆的通行和停放事宜,提前购买。 

4.校内临时(短期)施工的工程车辆,进校门时领取临时卡,离校时收回临时卡和由学校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职能部门提供的专用临时票(价格已经学校收费管理小组审定为10元/辆·次,免收8时至20时当日当次停车泊位费)。学校基建部门开具施工工程车辆进出校园联系单,经审核同意后,由施工单位购买,按指定线路通行。

5.其它临时来校的车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备案的浙江大学校内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泊位费。

(1)小型车: 8时-20时5元/辆·小时,20时-次日8时5元/辆·次。在校区内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限同一个校园出入口),1小时内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后以小时为计费单位。停车24小时内按6小时计收,超过24小时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收。

(2)大、中型车:停车泊位费按小型车的双倍计费收取。需要在校内停车过夜的须经学校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职能部门审核批准,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

(三)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部门相关规定制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以上收费标准亦做相应变更。

三、 固定卡的申办

申请办理固定卡,应按规定填写《浙江大学智能通行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从保卫处网站下载。其他所需材料、要求和说明详见下表:

类别车辆类别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要求收费标准
A类卡

学校公务车辆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车主必须为 “浙江大学”或“浙江大学学院、部门”的行驶证原、复印件。1、 1.首次办理免收固定卡卡费,再次办理收取智能卡成本费150元;

2、 2.允许24小时在校园停放,免收停车泊位费。

B类卡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用车本人工作证或校园卡、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车主为其配偶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结婚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实行“一人一卡”原则:凭工作证可办一辆车的固定卡。行驶证车主为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其他车辆不予办理。

(身份的确认以学校人事部门及离退休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大、中型车辆不予办理

1、1.首次办理免收固定智能卡费,再次办理收取智能卡成本费150元;

2、 2.免收每天06:00~次日02:00时段停车泊位费;

3、3.每年免收02:00~06:00时段停车泊位费20次,第21次开始收取5元/辆·次的夜间泊位费;

4、4.如需每天02:00~06:00时段在校园内停放的,每辆车收取夜间停车泊位费100元/月,按月计算。住在校园内(不含港湾家园、启真名苑、华家池家属区)教职工,夜间停车泊位费为50元/月,按月计算。

C类卡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用车但不符合办理B类卡的(不含已办理过B类卡的本校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用车)本人工作证或校园卡、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车主为其配偶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结婚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实行“一人一卡”原则:凭工作证可办一辆车的固定卡。行驶证车主为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其他车辆不予办理。

大、中型车辆不予办理

1、 1.收取固定智能卡费150元;

2.每辆收取停车泊位费50元/月,允许每天06:00~次日02:00时在校园内通行、停车;

3.若02:00~06:00时段在校园内停放的,则视为停车过夜,收取5元/辆·次的过夜停车泊位费。如需每天停放,每辆车收取夜间停车泊位费100元/月,按月计算。住在校园内(不含港湾家园、启真名苑、华家池家属区)教职工,夜间停车泊位费为50元/月,按月计算。

D类卡租用校内场地经商人员的机动车辆场地租用合同、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车主必须为合同租用单位或合同租用人,一份合同限办一车

大、中型车辆不予办理

1、 1.收取固定智能卡费150元;

2.每辆收取停车泊位费100元/月,按月计算。允许每天06:00~次日02:00时在校园内通行、停车;

3.若2时至6时在校内停车,则视为停车过夜,收取5元/辆·次的过夜停车泊位费。

E类卡(储值卡)学校各类非脱产学习学员的小型机动车辆本人学生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车辆行驶证为单位的,需提供本人与车辆单位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1.收取卡费20元;

2、2.每天08:00时~20:00时段按临时车辆收费标准8折收费;

3、3.若在20:00~次日08:00时段内在校内停车,按临时来校车辆收取5元/辆·次的夜间停车泊位费。

各部门(单位)送货车辆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部门(单位)出具的送货证明
F类全日制在校学习学生的小型机动车辆本人学生证、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车辆,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学生证必须为学生本人,经审核通过,实行“一人一卡”原则: 一个学生(必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办一辆车的固定卡。1.收取固定智能卡费150元; 

2.每辆车收取停车泊位费 100元/月,按月收费。允许全天24小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车辆。

四、费用的支付方式

固定卡的卡费150元(包括电子标签和CPU卡),须现金支付,开具收据;其它费用可用现金或转帐支票支付。

临时来校车辆用户须现金支付;开具杭州市统一停车收费票据。 

五、智能通行卡的管理

(一)校园内交通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浙江大学校园交通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对不配合交通管理和乱停放的车辆,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部门将采取锁车、拖车等措施,拖车的费用由车主自负。

(二)各类固定卡仅限于申请人在准驾车辆上使用。车辆变更时应主动到学校交通智能化管理部门重新登记备案。

(三)各类固定卡包年、包月期满后,自动失效;若还需继续使用,须及时交验所需资料并续费,否则按临时车辆用户计时收取停车泊位费。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依其严重程度采取撤销固定卡的使用权、取消违法违规人员办理固定卡的资格、通报相关单位(部门)追究行政责任、追交所漏交的停车泊位费等措施,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及采用欺骗手段办理固定卡;

2.固定卡转借他人使用;

3.伪造或变造我校各类智能卡及私下出售、出租各类智能卡。

(五)智能通行卡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不能使用的,可以更换。

固定卡遗失、损坏(无法修复),需重新补给的,原卡费不予退回,需新交卡费150元,如单补CPU卡需交工本费20元,并将原智能通行卡注销。

临时卡遗失的,在出校门时除按规定收取车辆停车泊位费,另再收取临时卡工本费20元。

(六)学校向车辆使用人收取的是停车泊位费,只负责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承担车辆及车辆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六、本细则由学校校园交通智能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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