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切身利益,促进就业再就业,现将做好本年度"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及条件 1. 大龄失业人员(截止2010年12月31日,满"4050"人员); 2. 残疾人员(持残疾证者); 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 失去土地的人员。 以上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0年12月31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 二、社保补贴的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 三、社保补贴的时限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具体享受补贴时间从2009年1月开始。已享受过三年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申请(省市有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社保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 (3)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年度社会保险费交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4)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5)《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五、申请社保补贴的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非首次申请社保补贴的人员,可直接到档案托管机构申领、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只填表格的一至七栏,缴费情况和补贴金额部分由档案托管机构负责填写),同时附养老和医保的缴费票据复印件(不用附本人身份证和《灵活就业证明》,不再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 2、符合条件第一次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由本人到其档案托管机构领取和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只填写1-7栏)后,持表依次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就业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灵活就业证明"(附表1)),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各种证明、证件、票据复印件,规格统一使用A4纸),由档案托管机构集中报审。 3、由个人将证明、申请表及缴费凭证等材料交档案托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由档案托管部门查阅档案,核对年龄及缴费情况无误后盖章,汇总造册,并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及花名册,并附电子版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劳动部门审定后报同级财政拨付补贴资金。 4、补贴资金拨付档案托管部门后,个人按档案托管部门通知领取补贴。档案托管部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发放到本人,并将发放结果报劳动部门备查。 六、注意事项 1、对不能按时缴费以及相关凭证资料不齐全的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社会保险补贴每年审核发放一次,不能重复申请。 3、对在社保补贴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托管部门之间转移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档案托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档案转出部门要对该人员出具《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情况记录表》,档案接收部门在接收该人员档案托管手续的同时,严格审查是否属于社保补贴范围人员,并且要审核该人员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情况记录表》,防止重复享受社保补贴。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各有关单位要将社保补贴资金进行汇总,按照《4050社保补贴资金汇总表》认真填写,及时上报我中心。 附:1、西安市"4050"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3、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情况记录表; 4、4050社保补贴资金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手续的通知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即人事档案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的人员),符合"4050"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下相关材料,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大厅⑨号窗口办理申报手续,申报手续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31日。 望周知。 一、男59/60年出生,女69/70年出生第一次申报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并准备复印件2张); 2、 户口本原件(并准备复印件2张); 3、 2009年社保缴费原件(每张准备复印件2张); 4、 灵活就业证明在社区盖章后交回(并准备复印件1张); 5、 存档卡; 6、 填写补贴申请表3张,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字盖章,每张申请表贴1寸照片。表格用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只填前七行。 二、男58年出生,女68年出生第二次申报所需材料:(不用盖任何章) 1、 身份证原件; 2、 2009年社保缴费原件(每张原件准备复印件2张); 3、 存档卡; 4、 填写补贴申请表2张(贴1寸照片,用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只填写前7行)。 三、男58年出生,女68年出生第一次申报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并准备复印件2张); 2、 户口本原件(并准备复印件2张); 3、 2008年、2009年社保缴费原件(每张准备复印件2张); 4、 存档卡; 5、 灵活就业证明在社区盖章后交回(并准备复印件1张); 6、 填写补贴申请表5张,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字盖章,每张申请表贴1寸照片。表格用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只填前七行。 四、男57年以前出生,女67年以前出生第二、三次申报所需材料:(不用盖任何章) 1、身份证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原件; 3、2009年社保缴费原件(每张原件准备复印件2张); 4、存档卡; 5、填写补贴申请表2张(贴1寸照片,用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只填写前7行)。 五、男49/50年出生,女59/60年出生再次申报所需材料:(不用盖任何章) 1、身份证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原件 3、2009年社保缴费原件(每张原件准备复印件2张) 4、存档卡 5、填写补贴申请表2张(贴1寸照片,用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只填写前7行) 注:申报时原件必须带齐,否则不予办理!所有复印件必须为A4纸。 人事代理部 2009-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