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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充电操作规程上
2025-09-27 23:42:34 责编:小OO
文档
蓄电池充电操作规程

1.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1.起动用蓄电池有时由于蓄电池大量放电、或长期存放导致电池亏电,因此应定期从设备上拆下蓄电池,在充电间对蓄电池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以提高其使用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进入冬天时最好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1.2.充电前应先用万用电表测量电池的电压并进行记录,以便根据各电池的亏电情况确定充电方案。

1.3.检查交流电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电源应为220V,50Hz交流电。

1.4.先接蓄电池,将充电机“+”极接至蓄电池 “+”极,充电机“-”极接至蓄电池“—”极接线柱上,注意防止负载短路。

1.5.选择充电电压。若充电电池为12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12V档,若充电电池为24V,则电压选择档应旋转到24V档,不得选错,否则将损坏充电机或蓄电池。

2.充电操作:

2.1.初 充 电 、 补 充 充电 常 采 用 恒 流 充 电 (恒 流 充 电是 在 一 定 的 时 间 段 始 终 以 一 定 不 变 的 电 流 对 电 池 进 行 充 电, 其 优 点 是 充 电 比 较 完 全, 但 是 后 期 电 流 几 乎 全 部 被 消 耗 在 水 的 分 解 和 热  的 发 生 上)。补 充 充 电 电 流 为 0.1C20A( 如 60Ah蓄 电 池 用 6A),充 电 时 间 为 3~ 5 h,或 根 据 存 放 时 间 长 短 确 定 充 电 时 间。

2.2.维护充电常 采 用 恒 压充 电(恒 压 充 电 是 始 终 以 一 定 不 变 的 电 压 对 电 池 进 行 充 电, 其 优 点 是 气 体 产 生 很 少 , 耗 水 量 小 , 存 在 充 电 不 完 全 的 缺 点。单体电压通常设定在2.3~2.4V(12 V电池为13.8~14.4 V,6 V电池为6.9~7.2 V),直到充足电为止)。

2.3.将充电机电流选择档位调至最低档位。

2.4.确保红、黑夹没有接触才可以通电,否则会造成短路并损坏机器;

2.5.充电采用二步充电法:

2.5.1.即第一步采用0.1C20A充电至12 V电池为13.8~14.4 V,6 V电池为6.9~7.2 V时。转入第二步充电,第二步充电采用0.05C20A至充电结束。

2.5.2.接通220V电源,逐档调节充电电流,至最大充电电流0.1C20A,进行第一步充电。

即:对于12V,54Ah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1x54=5.4A,

    对于12V,150Ah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1x150=15A

2.5.3.当电池电压达到13.8~14.4V时,转入第二步充电,第二步充电最大电流为0.05C20A。

即对于12V,54Ah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0511x54=2.7A,

    对于12V,150Ah电池其充电电流为0.05x150=7.5A

2.5.4.充足电后,最后对电池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以保证单格均衡。方法为:将充足电的电池,用0.035C20A电流充电(即12V,54Ah电池充电电流为0.035x54=1.A;12V,150Ah电池充电电流为0.035x150=5.25A);当电池冒出均匀气泡,温度上升时,停止充电1小时;如此重复3~4次,单格电池都能冒出均匀气泡,并且电池电压\\电液密度趋于不变时结束。

2.6.充电时间的确定:

补充电时间与电池电压对应关系(参考):

电池电压          补充电时间

12.55-12.45V        2小时

12.45-12.35V        3小时

12.35-12.20V        4小时

12.20-12.05V        5小时

12.05-11.95V        6小时

11.95-11.80V        7小时

11.80-11.65V        8小时

11.65-11.50V        9小时

11.50-11.30V        10小时

11.30-11.00V        12小时

11.00V以下         14小时

2.7.充电结束后,检查蓄电池电眼(免维护蓄电池,下同)颜色。电眼显示为绿色,说明蓄电池已充足电。如果电眼为黑色检查充电连线是否接牢,连接点是否清洁,充电电压是否达到16伏,并继续补充电。

2.8.若发现电眼发白,有可能是电眼中有气泡,可轻微摇晃电池将气泡赶走。若摇晃后仍然发白,应更换该蓄电池。

2.9.对于蓄电池电压低于11.0伏的蓄电池,补充电初期可能会出现蓄电池充不进电现象。因为严重亏电蓄电池,蓄电池内比重已接近纯水,蓄电池内阻很大,随着蓄电池充电的进行,蓄电池内硫酸比重上升,蓄电池的充电电流可以逐步恢复正常。

2.10.充电过程中,如发生蓄电池排气孔喷酸,应立即停止充电。

2.11.充电过程中,蓄电池温度超过45度时,停止充电至电池温度降到室温后,将充电电流减半,继续充电。

2.12.蓄电池补充电过程中,每小时检查一次电眼状态。蓄电池电眼显示绿色,说明蓄电池已充足电,停止充电。    

3.电池充足电(充电结束)判定标志:

3.1.电池单格内有大量气泡产生。

3.2.电池单体电压在2.6~2.8V(12 V电池为15.6~16.8 V,6 V电池为7.8~8.4 V),且在2h以上测定不变。

3.3.电液密度达1.285g/ml(25℃),且在2h以上测定不变。

4.蓄电池状态判定标准:

4.1.测量电池电压判定:

电池端电压(V)

不良原因处理
12.50以上

正常——
12.50~11.00

充电不足补充电
11.00 ~ 10.00

充电不足补充电
短路电池需更换
10.00以下

充电不足补充电
短路或逆接、电池需更换
电压值(V)充电水平(%)
12.72~12.60100
12.4575
12.3050
12.1525
4.2.观察放电指示器判定:

放电指示不良原因处理
绿色或白色区正常——
黄色区充电不足补充电
红色区充电不足或短路补充电后再试验
4.3.测量液体比重判定(25℃)

电解液比重及状况电池容量比不良原因处理
1.30以上

——初加液错误调整比重
补液错误调整比重
1.26~1.28

约100%

良好 ——
1.25 ~1.23

约75%

充电不足补充电
初加液错误或漏夜充电后再调整比重
单格比重低为短路电池需更换
1.22 ~1.20(约50%)

1.19 ~1.17 (约25%)

小于1.16 (接近0% )

过放电(极板严重硫化)电池需更换
初加液错误充电后再调整比重
电池完全无电(充电不足)补充电
单格比重低为短路电池需更换
液面在最低液面线下——极板生白(补水不足或不及时)补液充电,严重更换。
电解液颜色混浊——过充电电池需更换
加入不纯物电池需更换
5.注意事项:

5.1.充电机:

5.1.1.在工作中,若发生不正常声响、气味、振动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

5.1.2.充电机在工作中,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5.2.蓄电池:

5.2.1.当环境温度超过25℃时,普通充电时间均为3h。

5.2.2.不同容量、不同批次的蓄电池应分开充电。

5.2.3.充电过程中,严防电解液温度超过45℃,严防过量充电。当电解液温度接近45℃时减半电流或停止充电。

5.2.4.使用多个电池时,要注意电池间的连接正确无误,注意不要短路。

5.2.5.电池若需并联使用,一般不要超过三组(只)并联。 

5.2.6.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动或机械损伤。 

5.2.7.电池不可在密闭或者高温的环境下使用(建议循环使用温度为 5 ~ 35 ℃)。

5.2.8.请勿使用化学清洗剂清洗电池,电池的清扫请用尽量拧干的湿抹布进行,请不要使用干布或掸子等。 

5.2.9.请不要让雨水淋到蓄电池,或者将电池放入水中。 

5.2.10.使用上、下带有通气孔的电池容器以便散热。 

5.2.11.请勿在同箱中混用容量不同,新旧不同,厂家不同的电池。 

5.2.12.禁止随意拆装电池,以免危险,如不慎电池壳破裂,接触到硫酸,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请就医。

5.2.13.充电间应通风良好,不得有明火。

5.2.14.工作完毕后,关掉电源,开关回到原位。

6.定期维护与保养

6.1.蓄电池维护与保养:

6.1.1.每月应认真地用蒸馏水擦拭一次表面,直至表面(含外壳)不呈酸性为止。

6.1.2.每半月应认真地检查连结条、极柱及输出连线的接触情况和牢固程度,彻底清除金属部位(如接线端子)的氧化物和锈蚀,更换金属部位的凡士林油。

6.1.3.及时进行电解液密度的检查和调整。电解液液位低时应及时添加蒸馏水至正常液位,禁止添加硫酸!

6.1.4.对蓄电池测量用的仪表(如密度计、温度计、电压表、电流表、车上的显示仪表)进行检查和校验,以免由于仪表不准确,导致蓄电池维护工作的质量受到影响。

6.1.5.根据气侯季节的变化,按说明书的要求,调整电解液密度(也称换季)。

6.1.6.及时检查和排除蓄电池的故障。  

6.2.充电机的维护与保养。

6.2.1.定期清洁充电机外壳及各元器件。

6.2.2.经常检查各指示仪表、指示灯,各指示仪表应反应灵敏,示值正确。

6.2.3.每日都应检查接地线是否连接可靠,各绝缘体之间绝缘状况是否良好。

6.2.4.定期检查各连接螺栓、螺母是否连接牢靠。

6.2.5.定期检查各零部件,如有损坏应予修复或更换;如有松动,应予紧固。

7.电池的储存

7.1.蓄电池应存储低温、干燥、通清洁的环境中,避免热源,阳光直射。

7.2.经常保持蓄电池表面的清洁。发现表面有灰尘和酸液时,应及时擦拭,擦拭时可先用沾有苏打水的擦布擦拭一遍,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7.3.经常用蒸馏水清洗排气栓,保持通气良好。

7.4.蓄电池充电期间应用带湿的拖把擦净地面,在清洁、绝缘较好的情况下,可以在地面洒水,保持室内的湿度,以减少电池中水分的蒸发。

7.5.电池应充足电存放。并且常温下每隔1 ~2个月进行一次充电。 

7.6.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不可将电池在放电后长期搁置;

7.7.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之后应进行补充充电,直到容量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7.8.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 40 %时(开路电压 25 ℃是低于 6.3V/12.63V ),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得容量恢复;

7.9.低温下电池可以储存更长的时间,例如电池储存于 15 ℃,无潮湿及无光照射的地方,在进行必要的补充电前,可以保持12个月以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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