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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精选6篇)
2025-09-28 02:05:31 责编:小OO
文档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精选6篇)

租赁安全管理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协商达到一致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乙方实际占用面积有变化的,以实际占用面积为准。

二、厂房租赁日期和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整。

2、乙方占用的面积包括乙方实际使用的车间厂房,库房等。

3、每月租金金额为乙方占用的建筑面积乘以租赁价格。

4、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自租赁开始日每隔叁个月提前一次性预交,

以转账或者现金的方式付清;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6、租金按整月计算,乙方退租交付厂房逾期的,实际使用天数不满一个月,当月租金仍按一个月计算支付。

7、乙方自租赁开始日之前向甲方缴纳相当于___个月房租的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押金除扣抵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___天内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办公室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___天内向由甲方缴清相关费用,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后___天内向乙方提交相关或者收据。乙方逾期或未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采取停供措施,由些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厂房、机械、设备等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附属建筑物有损坏或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维修费用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建筑物的附属机械、设施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验,使用中损坏或者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物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需要维修或者增设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和设备或者进行装饰,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退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将该厂房转租,如果擅自中途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且未到期的租金、押金不予退还。

2、乙方不再承租归还该厂房时,乙方应当负责拆除租赁期间乙方新增加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并恢复甲方厂房、机械、设备至租赁开始时可正常使用状态。

3、乙方退租时应于交付厂房前付清全部租金及违约金。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租赁期未结束时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___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___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搞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如因此造成损失,在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房租,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加收滞纳金外,还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单方终止租赁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或者相关安全事故将厂房毁坏,乙方应按照厂房造价予以赔偿。

6、乙方实际租赁期结束,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乙方享有优先权;如甲方不再出租,应至少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因上下班方便需要,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一下车辆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壹辆小汽车租给乙方使用,接送目标市区-马珣小学。

二、租赁时间要求

甲方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班期间往返接送乙方。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四周工作日人民币100元整;租金包含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而产生的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以及停车费和过桥费等其他各种税费和一切开支。

2.乙方四周工作日支付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车辆及驾驶员手续齐备合法,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支付由本所产生的各项税收。

3.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携带和同意非乙方人员乘坐本次车辆。

4.为保证正常上下班,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到达约定的地点。

5.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6.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7.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应积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必要的相关信息。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2.乙方及时付清所有租金。

3.乙方应教育乘坐人员遵守交通和安全规则。

六、其他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4.如出现纠纷,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3

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使机械设备租赁使用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及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有权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2.按照乙方提出的机械设备进出场要求,为乙方提供机械设备进出场的必要条件。

3.向乙方提供地下、地上障碍物情况及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做好安全防护。

4.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权进行处罚。

5.甲方人员不得操作乙方的机械设备,不得强迫乙方违章作业,若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及集团公司对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提供的机械设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损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移动或拆除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3.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并保证在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负责对作业人员入场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齐全有效证件的机械设备操作者,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

乙方不履行上述职责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束终止。

租赁单位:(盖章)

出租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xx年x月x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4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租赁场所租赁经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区域出租场所(厂房)的安全管理。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内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设施、配电设备、集污(尘)集中处理设施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检验、检测、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5、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及时通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消防、城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

6、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2、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3、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4、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并定期演练。

5、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6、在承租厂房租赁场所内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必须报甲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设备,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上,明确安全、特种设备和治安管理职责。

8、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

9、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通道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内指派该同志,负责出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乙方指派该同志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出租区域内发生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的,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责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情况的,甲方可以中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书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之处,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xx年x月x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范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及其他各类政治、治安案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最大限度保证工程业主的经营效益和社会形象,为工程业主服好务。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协议书,具体如下:

一、分包概况:

1、工程名称:磁县六合工业有限公司、申家庄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七标段

2、项目部(甲方):负责人:联系电话

3、分包单位(乙方):负责人:联系电话

4、分包内容(范围):

5、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

2、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织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措施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和影响员工健康的事件发生。

4、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严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纪律;规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货病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负责审查进场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负责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负责本施工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书面告知乙方;

4、负责将本作业区域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

5、负责对本工程实施统一的组织、协调、监控和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按甲方企业形象设计要求管理施工区、办公区、民工生活区和现场围挡;

6、当遇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或存在交叉作业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负责组织协调并督促分包方相互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7、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对其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措施、方案的可行性负责;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必需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给予经济处罚,出现严重违规违法时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施工。

9、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现场发生事故后,协助分包方积极处理抢救,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10、对施工现场的除专业分包作业之外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11、甲方负责协调、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审核,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妥善造成事故的责任以及交通事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现场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教育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逐级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处理安全整改、反馈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安全,消除隐患。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必须有1名专职安全员;100人以上必须设2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进场时配备一名合格的电工,负责现场临电安全管理、接线、临电日常检查工作,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源线或从事电工工作。

5、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单位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6、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标准、规定,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服从甲方的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办公区和民工生活区的管理,自觉维护甲方的整体利益和社会信誉;

8、配合甲方及时签订工程分包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不得将分包工程以任何名义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

10、根据甲方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分包工程具体的施工方案,经乙方主管单位审批后报甲方备案。其中: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做到切实可行有效;

11、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相应专业管理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信号工、卷扬机司机、塔吊司机、电梯司机、电动吊篮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1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

14、乙方应根据所分包工程项目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1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具、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满足安全使用需要,经检查、验收(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相关资料手续报甲方备案,并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1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单和操作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甲方提供的电器、机械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双方签字确认,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9、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划定施工区域,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原有的防护设施及标志;

2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时整改并反馈;

21、乙方根据所分包工程需要,必须使用持合格证书的专业架子工人负责对防护架、支撑体系架进行支搭和拆除,非专业架子工严禁从事其作业。

22、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参加甲方组织进行的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大会。

23、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织活动记录,参加人员签字,交底记录上报甲方备案。

24、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2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安全和环保组织,遵守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如未按照要求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和停工处理。被上级检查处罚或曝光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6、接受甲方的施工技术、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交底,执行施工方案,对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教育、交底和检查。

27、专业工程分包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包括安全生产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后按方案实施。方案的调整应经甲方认可。

28、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电器和消防设施,需甲方配合提供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事项,应书面向甲方现场施工员提出,在甲方未完成提供前,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29、乙方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禁放弃使用或违规使用,凡乙方擅自违章作业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0、乙方不得提供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性能不完好的设备、机械、设施,不得携带国家命令禁用的淘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31、非工地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凡擅自进入工地的人员,所发生的事故、事件均由乙方负全责。

32、按照甲方严格防火制度,在工地区域内严禁擅自动火,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和违规使用电器。

33、遵守有关社会文明及治安条例,按照甲方提供的宿舍、卫生间(淋浴间)、食堂管理制度负责内部管理。对甲方检查提出的整改事项按规定要求实施。不酒后作业、不打架,语言和行为举止文明。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杂物,注意环境卫生。施工和生活中发生矛盾及时妥善处理或报甲方协调处理。

34、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应立即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报告,并接受和配合调查处理。

35、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拆除。物料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冒灰、扬尘、溢流和泄露,落料要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整洁。排放污染物,应按规定进行,垃圾要及时运到指定堆放点。

四、事故处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由于甲(乙)方责任造成乙(甲)方人员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者,甲(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及家属的接待由乙(甲)方负责处理。

3、乙方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4、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

5、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甲方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给予同等处罚;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合格专职安全员的;未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电器、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要求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甲方有权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器、机械设备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凡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奖惩办法》等规定执行。

六、补充条款(由甲方根据分包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具体条款补充)

七、其他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人民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于主合同;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进场施工之日(签订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书中凡属国家、地方已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地方没有规定的,双方可随时协商进行补充;

7、以下二项为本协议附件(附于协议书中)。

附:乙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行政章;

乙方企业法人委托现场负责人的;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xx年x月x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xx年x月x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6

出租人名称: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

承租人名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

租赁标的:__________号____㎡房屋、设备及相关的附属设施为规范租赁双方在租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租赁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订立租赁安全协议如下:

一、交付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交付租赁物时查验租赁物是否符合租赁安全要求,并提出安全异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租赁物,可提出整改要求或不同意建立租赁关系。

2、承租人在查验交付租赁物时,对出租人所有的租赁物没有提出安全方面异议的,自签订本租赁协议起,由租赁物造成的安全后果由承租人负责。

二、租赁期间安全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必须合法,并符合安全生产及治安的有关要求,在订立主合同时,必须向出租人提供有关生产经营证照,向出租人说明生产经营性设备、人员情况及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性。

2、承租人对承租物必须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依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配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设施及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使职工懂得符合安全生产、经营要求的安全知识。

3、承租人应按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及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堵塞消防通道。如属整体建筑物有消防系统的,由出租方负责系统管理。

4、承租场所为人员密集、众多的,承租人在管理中必须始终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应急指示照明标志齐全,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进行实地演练。

5、承租人在定期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应接受出租方及安全、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在安全检查与监督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按整改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对承租人产生的共存一处相邻关系的,危及公共安全利益或出租人利益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出租人有权通知承租人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必须严格加强明火管理。易燃易爆部位应严禁明火,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有安全人员进现场监护。特种设备应持证运行,定期检测。

7、承租人必须严格用电、用气管理。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使用液化气和工业气体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及在车间、仓库、宿舍擅自使用电炉等电加热器具。严禁违章使用液化气,对多次警告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8、承租人如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经安全评价合格后,应依法办理手续,并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

9、承租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造承租物,经同意改造,但需经安全、消防部门批准的,承租人应履行报批手续,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0、共存一处租赁物内的各个承租人,有义务相互订立安全协议,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的义务。

11、若发生火灾等事故,在依法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按规定追查相应责任和承担费用。

12、在租赁期内,因水、电、汽等引发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三、解除租赁关系的条件

1、出租人对安全、消防部门提出的涉及承租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或出租人在实施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承租人整改,而承租人拒不整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负。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造承租物而未办理安全、消防部门审批和验收手续或没有报批和验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四、附则

1、本协议为租赁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是租赁合同在安全生产、经营方面的特别约定,与租赁合同具同等效力。

2、租赁合同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文字解释不一致,也以本协议为准。

3、同一建筑物内,相邻关系的各承租人订立的安全书面协议应一式多份,并报出租人留存备案。

4、同一建筑物内,相邻关系的各承租人订立的安全书面协议内容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抵触,如有抵触,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重新订立。

5、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6、本协议签订于20xx年月日一式两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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