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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人事制度汇编2012
2025-09-28 02:05:22 责编:小OO
文档
北京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制度目录

1.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

2.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3.人事权限管理制度

4.员工的培训管理制度

5.考勤管理制度

6.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7.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说明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员工招聘、面试、录用、入离职、异动、薪酬和社会保险等工作的流程和办理程序,特制定《北京X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制度》。

《北京X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制度》是依据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求而制定的。就目前公司的人力资源现状,对该套管理办法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各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酌情实施。

  

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节  招聘与录用

一、招聘分为内部竞聘和外部招聘。

(一)内部竞聘

    指在集团内部发布招聘或岗位竞聘信息,在集团现有人力资源基础上,通过人才选拔、人员异动弥补职位空缺。

(二)外部招聘有以下几种形式

1.网上招聘:与业内搜索形成互补

2.员工举荐

 3.参加人才交流会和报纸刊登招聘广告。

4.猎头服务:集团总监级以上人员或各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及特殊市场急缺人才的招聘可采用猎头服务。

5.已离职非违纪人员的重新录用。

(三)招聘需求提出

1.用人部门根据核定的编制及其执行情况,向集团综合管理部提出人员需求。

2.编制内职位空缺

由用人部门于人员拟到位前至少30天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递交集团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报集团执行总裁审批后,由集团综合管理部或各公司综合管理部执行。

3.增编

如确属工作需要增加编制,应按照集团人事审批权限及程序报批,最终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后,由集团综合管理部按照审批结果修改编制、组织架构,同时组织实施招聘。

4.《人才需求申请表》由集团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四)招聘信息发布

1.集团综合管理部招聘负责人依据已审批的《人才需求申请表》及其《岗位说明书》或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向集团和各公司内、外部发布招聘信息。

2.如采取外部招聘第一节第一条第二款中1、3、4项方式,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主管须将原因、费用、时间计划及招聘内容(或广告草稿)以书面形式报集团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办理请款等相关手续,然后发布信息。

二、录用基本条件

(一)符合《人才需求申请表》、《岗位说明书》标准和资格要求;

(二)体检合格;

(三)有发展潜力;

(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有书面证明材料;

(五)无行为劣迹记录;

(六)符合国家法规及当地部门的有关规定。

(七)凡以下情况不得录用

1.曾被公司因违纪辞退者;

2.被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3.被判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4.吸食毒品者;

5.拖欠有记录在案者;

6.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7.品行恶劣,曾被开除或处分者;

8.体检不合格者;

9.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录用者;

10.国家法规及当地部门规定不得录用的;

11.其他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的。

三、求职者须提供材料

(一)个人简历及近照;

(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对于内部招聘,应持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附个人应聘简历。

四、面试

   (一)集团或各公司综合管理部对收集到的应聘材料按任职资格要求进行筛选,对初步合格者约见面谈,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和《初试评价表》,并签署意见。

(二)集团或各公司综合管理部把初选合格的应聘材料推荐给用人部门,并代为约见应聘者与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谈。部门负责人重点考察其业务能力是否符合岗位职责的要求,并签署意见后,将表格反馈给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需要,复试可以多次、多方面进行,各公司的高管职位由集团组织复试。

(三)复试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领导指定相关岗位的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填写《拟录用员工背景调查报告》,重要岗位、高管职位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四)背景调查完成后,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汇总报集团综合管理部总监审核,并确认岗位、职级、薪资福利待遇等,最终由集团执行总裁和董事长审批后,再由综合管理部履行办理入职手续。

   (五)对财务、人事、工程技术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由用人部门配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笔试;对部门负责人等重要职位,可采用素质测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辅助甄选。

(六)经各方面试和测评同意录用的新员工,在履行完审批手续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新员工报到的时间。

五、新入职员工的薪资核准

1.新员工的薪资按《薪酬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1.1普通员工试用期内薪酬执行该员工月薪酬总额的80%;

1.2高管年薪制人员试用期内薪酬按照年薪标准减去年度预留绩效工资除以12月然后单月工资×80%

    2.各部门超出权限承诺员工工资,公司不予认可,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人部门的直接责任人承担。

    3.新员工的工资计算日期以到公司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

六、报到程序

被录用者按通知时间到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1.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职称证明、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等原件并在公司复印存档;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交四张本人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

    4.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5.签署《入职声明》和《承诺书》;

6.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或人事主管带领,到相关部门逐一介绍,完毕后,由人事专员或人事主管将其一切入职资料存入员工内部档案;

7.办理考勤指纹录入。

第二节    试用期和转正

一、试用期

(一)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人员及试用期表现优异者经用人部门提议、集团综合管理部复核、报集团总裁、董事长批准可提前转正。

(二)试用期间,员工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综合管理部可通知员工解除聘用,并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

二、转正手续

(一)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应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工作总结》,由综合管理部、用人部门负责人以及集团领导对其进行试用期工作考核,由综合管理部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报总裁批准,最终集团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即可转为正式员工。

(二)试用期内工作表现特别优秀可提前转正的,由部门负责人填报《员工转正审批表》,交集团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批准,最终集团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执行。

(三)申请转正的员工,集团将依据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核定员工的职务等级和工资等级后,经集团执行总裁和董事长批准,由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    员工离职

一、员工辞职

(一)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向集团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连续旷工3天者将被视为自动离职并按严重违纪处理;

(三)员工须按规定在公司指定监交人的监督下办理、填写《员工离职表》、《工作交接一览表》和《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交接清单》后,由监交人确认完成交接手续的,由综合管理部出具《离职证明》;

(四)离职人员自集团规定的离职日停薪,并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出勤天数,其当月工资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的次月工资发放日核发。凡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提前离职或弃职的并给集团利益造成损害的,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部门如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须部门主管首先提出书面报告,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审批,最终经集团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方可通知员工本人办理离职手续。

三、离职(岗)交接工作规定

(一)离岗须向集团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办理移交,移交工作内容包括:

1.现金及有价证券;

2.公司的印章、证照、密码、源代码、档案资料、专用工具等;

3.对外的公函文件及接收的公函原件、批文原件等;

4.电脑资料、配件、软盘、备份、系统资料等;

5.偿还各项债务、借款等;

6.日常领用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钥匙等;

7.其他涉及到集团利益的证明和保密材料原件及其它资产;

8.以离职人员本人办理的各项手续、证照等需要变更的,离职人员必须协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9.对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和其它未尽事宜,须提供文字说明或提供移交清册;

10.关键岗位离职,必要时须经过集团组织的审计小组进行审计,离职人员必须配合审计工作;

11.其它须交接的,根据部门和岗位要求实施交接。

(二)监交及确认

1.一切监交工作必须由比移交人行政级别高一级的人员或集团指定人员负责监交。监交人必须清楚移交的全部内容所涉及的标的,亲自过目查验、核实、核对。涉及实物资产的必须亲自监督盘点,列入移交文件中。监交人对移交标的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2.移交工作中,如发现标的不全、掺假、损坏等情况,监交人应终止移交工作,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清查、审核,并确认应移交的标的。对拒不执行交接工作的人员,由集团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移交工作,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监交人不履行职责,造成重大遗漏的,追究监交人的责任。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激励并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有效的使用人力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公平、公正、合理的调配。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各子、分公司。

三、 异动类别

异动是指部门内部、部门之间、集团各公司之间、集团总部与集团各公司之间员工的晋升、降职、调动。

(一)晋升:职务晋升;

(二)降职:职务降低;

(三)调动:分为岗位轮换与工作调整。

1.岗位轮换指本人能胜任原岗位,基于公司和个人的发展需要而换到同职的不同岗位;

2.工作调整指调整到同职务不同岗位。

四、 异动条件

(一)人员异动以考核为基础,以“岗位说明书”为标准,以公司的需求为出发点,同时兼顾个人潜能发展;

(二)如要晋升,原则上应在原岗位工作满一年;

(三)晋升者升职前一年内不可有警告或警告以上违纪行为;

(四)原则上,属于高管团队人员,在一个考核期内不做异动。

五、 异动审批

     无论何种异动,须按照集团《人事权限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相关权限进行审批;必要时在《员工异动审批单》后需附相应的考核材料及具体的事实说明。

六、 异动手续办理

(一)填写《员工异动审批单》,按程序进行审批。

(二)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异动须发布任免公告;其他员工的异动办理异动手续即可。

(三)异动员工办理离任交接,填写《工作交接一览表》及《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交接清单》。

(四)由原单位综合管理部办理员工内部档案转移手续,新单位综合管理部更新岗位协议,明确新岗位及其工资待遇,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

七、 异动考察期

(一)员工异动到新岗位后,有两个月的考察期;

(二)考察期满,本人需写出书面的工作总结,按照《人事任免权限规定》由主管上级及集团综合管理部就其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做出书面评语,并给出综合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对晋升者,如综合评定为优秀或合格,则结束考察期;如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则延长考察期两个月,延长期满后综合评定仍为不合格,则由集团综合管理部会同其主管领导决定是否将其退回原岗位;对降职或工作调整者,如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则考虑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薪资待遇

(一)对晋升和调动者,其考察期的工资按原标准执行,考察合格后按新岗位标准重新核定工资,如该工资标准低于原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对降职者,其工资标准按《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薪资调整审批,并从新岗位报到日开始,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九、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X集团

                             2012年1月1日

人事权限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在人事任免、异动、薪资福利、职级、人员编制等人事工作中的管理权限,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集团及集团所属各公司。

三、职级规定

集团总部员工划分为以下四个行政层级

(一)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集团董事长、集团执行总裁、执行董事、总监、董办主任、董事长助理、各公司总经理。

(二)中层管理人员: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经理;各分公司副总经理及有一定管理权限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主管级人员: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专职主管和各公司部门经理 、部门主管及有一定管理权限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普通员工:上述三个职级以外的员工。

四、各职级具体人事管理权限

(一)普通员工的管理权限

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直属主管提出建议,经集团综合管理部考查合格后,报集团执行总裁审批,最终由集团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执行。

(二)主管级管理人员:

由部门负责人提建议,经集团综合管理部考查合格后,报集团执行总裁审批,最终由集团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执行。

(三)中层管理人员:

由集团执行总裁提出建议,经集团综合管理部考查合格后,报集团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执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

由集团董事长直接授权,集团综合管理部备案。

五、薪资权限

(一)集团、各公司所有员工的薪资均须按照《薪酬管理办法》和批准的《薪资级别表》执行。

(二)新入职或晋升人员的薪资调整。

新入职员工或晋升职务员工的薪资,原则上执行相应职级的起薪标准,如有特殊情况,超过该职级封顶工资标准,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六、福利项目增减

集团及集团所属各公司的福利项目严格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如拟调整,需提交申请,由集团执行总裁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七、组织架构/编制

集团及集团所属各公司,凡涉及组织架构调整或编制增减均需提交申请,由集团综合管理部初审,经集团议事小组办公会研究后,报董事长审批。 

八、执行及解释权限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X集团

2012年1月1日

员工的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目的

集团通过对员工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当前以及未来工作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实现员工与集团的共同发展。

二、培训种类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综合管理部安排大约60—120分钟的入职培训,主要介绍集团概况和员工享有的各项福利以及应该遵循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使新员工了解集团的历史、文化理念、组织架构、规定及发展规划,增加新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企业的凝聚力。

(二)上岗培训

新员工正式上岗就职之前,要接受部门为其安排的专业技能培训,以便更快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三)业务培训

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求,统一制订规划,提供支持和服务,并进行跟踪检查,由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四)在职培训

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和目前管理中出现带有较普遍性的问题,综合管理部汇同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在职培训,以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同时综合管理部对员工个人还要提供培训扶持计划,增强企业核心员工的工作能力。

三、培训的时间和效果奖惩

    集团所有员工,必须参加集团组织的培训活动。集团综合管理部每年统一规划不少于3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评。一般员工和主管级员工全年参加培训不少于20个小时;中层管理员工不少于10个小时;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8个小时。培训考试的结果是员工奖励、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均要补考,第二次考试仍不合格者视为绩效欠佳,将在月绩效工资总额中体现15-30%减免 。

四、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由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X集团

2012年1月1日

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集团各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劳动,结合集团考勤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二、考勤管理

1、考勤计算起止时间: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福建区周一至周六

福建区办公时间:8:00—12:00、14:00—17:30

北京区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

3、考勤规定

(1)员工上班必须亲自进行,不可由他人代打,如由他人代打,双方均视为旷工1天;

(2)员工如有忘记进行,必须由直属上级核实,所在公司、部门第一负责人确认,转呈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填写方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各公司、部门第一负责人由集团总裁签字确认;

每月忘记考勤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不含)的给予50元处罚.

(3)员工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前和下班时间之后打卡,不得在上班打卡后和下班打卡前外出办理私事。

(4)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进行登记并填写《外出申请表》,直接主管签字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提前致电直接上级,并在综合管理部备案。

(5)员工因公事外出的(一个工作日以上),应提前填写《公出单》,注明公出原因、地点、时间范围,由公司、部门第一负责人签批后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方为有效,否则按事假论处。公司、部门负责人公出,须经董办主任登记、集团总裁同意后方可外出。

三、请假管理

(一)公假

1、法定节日

2、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及有关规定执行,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安排;

3、公假期间薪资正常核算。

(二)事假

1、员工转正后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事外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请事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必要时连同有关证明一并送到综合管理部,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核准后,方可休假。续假也须照此办理。如遇不可抗力无法事先办理以上手续者,应及时以电话申请批准,并在到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2、经理级(含)以下员工,由公司、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事假审批权限为连续2日(含)。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请并逐级审批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方为有效;3日(含)以上的必须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请,由公司、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后,报董办主任审核并经集团总裁审批后方可有效,同时报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集团各部门、各公司负责人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由董办主任、集团总裁审核、董事长批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休假;

4、对于年度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每月事假超过10日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事假期间遇法定节日,将法定节日扣除后再计算请假时数;

6、每次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以此类推;

7、特殊情况、不可抗力情况造成的休假,由相关部门酌情处理。

(三)病假

1、员工(包括试工期内员工)可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同事假请假程序)请病假;

2、员工病假复工后,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诊断书和证明,到综合管理部进行销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病假审批权限与事假相同。

(四)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休养治疗的,经省(市)级劳动保障局行政部鉴定确认为工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员工伤假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应正常上班,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伤假满复工的,公司根据其身体状态对其工作岗位进行重新安排,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

(五)婚假

员工转正后可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请婚假,试工期内员工不能请婚假;

员工结婚,须凭结婚证明,一次性享受婚假三天;

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男员工达到25周岁、女员工达到 23周岁)初婚的,在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可增加至七天;

3、婚假期间薪资正常核算;

4、婚假审批权限与事假相同。

(六)产(检)假

1、女员工怀孕第七个月期间可请半天产检假;女员工怀孕第八个月、第九个月,每月可请二天产(检)假;超出时间按事假计算。

2、产(检)假审批权限与事假相同。

(七)生育假

1、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员工,经本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集团职能部门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产假,但假期最长不能超过半年;

2、婚后未生育的女员工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妊娠不足4个月的,产假为15天;妊娠4个月及以上的,产假为42天。女员工第一次流产的可享受以上假期;第二次流产的按事假有关规定办理;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可不安排加班,由所在部门安排适当工作;

4、生育假其他事宜参照当地生育保险执行;

5、生育假审批权限与事假相同,请假时需提供当地(集团职能部门及北京区公司由北京医疗机构开具,福建区公司由当地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及其他相关证明。

(八)哺乳假

1、有不满半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上班时间可以请哺乳假1小时(包括路途时间)。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可以累计合并使用。

2、哺乳假审批权限与事假相同。

(九)丧假

1、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死亡可申请享受3天假期,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旁系亲属死亡,可申请1天假期(不含路途时间)。

2、丧假审批权限与事假相同。

(十)、公假

  员工因学校家长会、供暖期间供暖试气(水),可享有半天公假,须持有学校、小区物业开具的相关证明方为有效。

(十一)年假

1、员工自转正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可享有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以后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但最长不超过15天。

2、员工于年中辞职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当年则不再享有带薪年假。一年内病事假累计5天者不享受当年年假待遇。

3、带薪年假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结清,不能累计使用。

4、员工申请带薪年假,应于休假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申请,经公司负责人、董办主任、董事长批准,方为有效。

九、非正常出勤及处理办法

(一)迟到、早退

1、考虑到各地目前的交通状况,每月内允许有三次不超过15分钟的迟到不记罚,超时或三次以上及恶意利用此规则者按迟到处理。

2、每月超过三次的,每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罚30元;超过30分钟不足一小时的,每次扣罚50元;超过1小时的按事假1天处理,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二)旷工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未办理完毕请假手续、请假未准或擅自延长假期的

●虚报请假原因,经查确属伪造

●未按规定办理外出手续的

2、旷工当天按日薪资总额的三倍处罚,第二天扣除当月薪金20%;第三天扣除当月薪金50%;

3、对连续旷工3天、全年累计旷工达到5天的员工,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理,予以辞退。

(三)对弄虚作假、故意不提供考勤真实情况的员工,经公司调查、核实后,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做辞退处理。

(四)、缺勤薪资的计算

  缺勤薪资总额(扣罚总额)=月薪资总额/21.75天*实际缺勤天数或月薪资总额/21.75天/8小时*实际缺勤小时数。

十、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十一、 本规定由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012年1月1日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及相关规章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

1.凡在本集团及集团所属各公司工作的员工均与其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人员除外。

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条件

1.员工与其它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2.工程师等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必须转入到本公司;

3.认同集团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四、劳动合同期限和签订权限

1.固定劳动合同期限

1)员工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至5年,试用期3个月;

2)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以下;

3)集团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以完成一定任务和季节性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期限

1)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售楼员等)不设立固定期限;

2) 临时用工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签订权限与集团人事管理权限相同。

五、劳动合同的订立

1.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与综合管理部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不得由他人代签。劳资双方必须对劳动合同及其附件逐一进行签字确认;

4.集团、各公司高管或特殊岗位人员由集团总部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加盖集团法人专用印章后开始生效。

六、劳动合同的续订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60天,由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向员工下达《劳动合同期满通知书》,待员工反馈后,由集团根据本办法授权综合管理部与员工续订(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合同附件

集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除采用集团所在地劳动部门的制式合同外还应签订必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附件:

1、《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2、《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3、《员工手册》

八、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程序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由员工本人或用人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企业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须用人部门书面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附上必要的说明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集团综合管理部。待有权限领导审批后,由集团综合管理部或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工作交接。重要岗位要进行离任审计。交接完毕后,由集团综合管理部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九、劳动合同管理

1.集团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公司员工和符合第五条第四款情形的劳动合同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管理;其余人员的劳动合同由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管理。

2.集团综合管理部或各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员工的合同文本以及相关资料,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3.集团所属各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劳动部门要求,将劳动合同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局备案。

十、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则

1.劳动合同及附件由集团综合管理部每年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集团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由集团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各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集团批准后一并执行。

3.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由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X集团

2012年1月1日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 、公司管理的人事档案指公司内部人事档案。公司建立的人事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履历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4.外地户口提供所在单位当地暂住证

5.员工入职审批表

6.员工转正审批表

7.公司考核材料

8.公司对员工本人的奖励、处罚、任免情况材料

9.公司认为需存档的其它材料。

二、  正式员工应将个人国家公职档案存入公司所立集体存档户。员工国家公职档案存入公司集体存档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行政关系介绍信

2.工资转移介绍信

3.履历表须填至调出之年月

4.鉴定材料

5.已婚,请提供婚姻证明

6.转正、定级审批表

7.职称审批表

8.干部录用表

9.招工审批表

10.外地户口提供单位所在地暂住证

三 、 档案管理方式

1.公司内部人事档案由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

2.档案管理人员保证所建档案的完整、清洁,对所建档案及时编号,保护档案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并不断研究和改进管理方法,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4.查阅人事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四、 员工如有个人资料发生变更,包括其地址、婚姻状况、出生子女情况及银行帐户名称,应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变更。

五、 凡需要公司开具的有关人事证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员工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审批,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核准后方可办理。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出具证明。

X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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