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灾害面前,人作为弱者,求生是一种本能,在那种万分危急的时刻来不及救人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在灾难来临时置无数无助的幼小生命于不顾自己逃生,有违教师的职业道德,与那些在灾难中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模范相比,范跑跑的行为让人鄙视、唾弃;
事情过后,范跑跑在自己的博客上撰文为自己辩解,字里行间没有丝毫悔意和惭愧,这让广大的网友感到愤怒,有网友指出,作为一个人,你可以不崇高,但不能无耻;
范跑跑事件体现了我们学校在聘用老师时没注意考察其品行,考核标准有点不完善,今后要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不让范跑跑之流再次出现;
我们必须意识到范跑跑只是这次地震中出现的个别消极现象,是支流,是局部,不是主流。在这次地震中涌现了一大批舍身救学生的事迹,如谭千秋、唐春梅等老师,他们是我们景仰的对象,学习的榜样,面对他们,范跑跑之辈应该会愧疚一生吧。
事件
“”事件,从正面来看,有积极意义,折射出中国在网络民主方面的发展变化。强而有力的网络监督力量,是近年出现的新气象,丰富了中国式民主的内容。
组织织网友参与调查的做法具有潜在的生命力,甚至可能成为程序化做法,这是我国进一步强化公众要求信息公开权利的重要途径。当公信力在某些方面丧失时,即使公布一些真实信息,公众仍然会产生疑问。这种由个案演变成的整体情绪是非常可怕的,的诚信和信息公开都受到一定的挑战。只有保证公开的信息是真实的,才能建立起的权威性,换得公众的高度信任。因此,云南省探索的这种网民参与调查的做法,从知情权的角度看,确实是一种创造,应该完善相应的机制,在程序上支持这种做法。
这种调查只要不妨碍司法活动,就不损害司法;它发现了一些证据或者线索,主动提交司法机关,对于一些容易灭失的或者需要强制收集的证据,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这样就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云南宣传部、网民、媒体作为事件演变过程的参与方,对事件的解决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这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就“”事件来说,面对网络舆情,地方格外重视,以开放的胸怀、开明的态度和公开的做法,来处理这一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其中,组织网民调查团参与事件调查的行动,虽然没能获得太多实质成果,但这一做法本身具有的积极意义值得肯定和总结。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已经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课题。在这方面,各地和各个部门责无旁贷,应当采取各种形式,不断扩大公众对公共事务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参与和监督,以扩大透明度来提升公信力。
施粥摊事件
施粥摊作为民间慈善活动之一,应该得到部门的公共服务救济。这里主要区分施粥的行为是偶然性的还是经常性的。如果是偶尔举办,作为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主动上门提供健康指导和消毒知识,而不能简单叫停施粥摊。如果喝粥的人员当中出现食物中毒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如果是经常举办,作为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建议由专业部门、福利机构来做,或者引导、帮助施粥摊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要在办理手续上提供便利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费用的减免。
封口费
我国对新闻事业的管理仅仅是依靠以及一些行规的相关条目,目前还没有专门为新闻进行立法。规范新闻从业者队伍,仅仅靠道德以及新闻从业者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说之前没有新闻立法那是因为我国新闻的发展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很多地方还不成熟,甚至当时的状况道德和新闻自律足以规范我国新闻从业者的行为,足以维护新闻的尊严和新闻从业者的权益。但是,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事物是变化发展的。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中国新闻界也理应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完善,这其中包括新闻管理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开放性有利也有弊,关键看把握的准不准、好不好,一旦与行业的发展失去平衡,一些不良的价值观和思想观念很容易腐蚀人们的思想,新闻界也是如此。
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新闻管理还是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尽管中国的新闻行业已经在国际上崭露头角,但是我们的管理却远远落后于世界。一个行业要成长壮大,没有强有力的制度或者法律保证是危险的,我国的新闻事业不断取得蓬勃的发展,但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体现的正是这种与事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后果,如果行业没有这种警觉性,那么今后将会对新闻行业带来更大的冲击。
真假记者领取“封口费”不是偶然,是新闻事业管理与新闻事业发展水平失衡的结果,从新闻界年年不断增加“假新闻”等丑闻看,这种失衡将制约新闻事业的发展。现在是信息时代,新闻媒介在社会上的作用越来越大,新闻事业发展了,新闻的尊严丢了,那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新闻最重要的就是公信力,意见领袖一旦失去了公信力,那么其后果可想而知。
对此次事件的害群之马要用重典,以示警诫,但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够通过此次事件认识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尽快制定与时俱进的新闻管理以及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闻法律规章,有力保障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这也是保障新闻从业者权益以及维护新闻尊严的根本之策。
开博客
在博客兴盛不久,们也纷纷开起了博客,成为人们关注的一大热点话题。这个关注有两个方面。
一是博客不低的访问量和影响力。前不久即有报道称,宿迁8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博客,访问量达76万人次。北京海淀区副区长于军网上开博,一天点击率超3万次。
二是博客有不少现象和问题。有一些的博客文章大多是手之作;有的博客文章很长时间不更新;有的博客与网民没什么交流互动,文章成了“讲话秀”。等等。
为什么“博客”如此受到关注?这里面当然有很多原因。但我以为最关键的因素是,官与民之间,正在实现由闭塞到沟通的变革,这种变革带来了新鲜感与新期待。
开通博客,把正在干的,或想干的,把对问题的看法,或就某个问题征求网见等,在博客里公开,与网民交流。网民可以访问博客,可以提出意见和看法。这就实现了官与民的沟通,官与民之间的那堵有形之墙被拆除了。对于百姓来说,陌生的在与自己零距离,自己无所顾忌地表达意见与看法。这的确很新鲜。同时也由此期待更多的听取自己的意见与想法,多办利国利民之事。对于干部来说,在博客里看到了百姓真实的声音与想法,开启了思路,拓宽了视野,甚至对于决策的制定与举措的实施产生了作用。
也正是网民们对于博客的这种新鲜感与新期待,使得网民们对博客出现的问题感到不满。官博手文章,长时间不更新等,表明有的开博只是附庸风雅,叶公好龙,对博客并不真正重视。如果开博客变成一种强制甚至负担,博客上的官民交流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人们对博客寄予的过度的新鲜感与过多的新期待,才使得博客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格外引人关注。
人们的新鲜感随着博客的日益普及而必将逐步变淡,人们的新期待随着对博客的许多期望变成失望后而必将逐渐回归理性。当加在博客身上的这两个光环消失后,博客就会逐渐恢复其本来面目。那时再来看博客,我们或许对其有新认识新定位。
博客,从根本上说就是拓宽了官与民之间沟通交流的渠道,更便于领导干部察民情听,对治国理政有所增益,这的确是一大进步。但仅此而已,除此以外,它并无更高深的意义与作用。而这察来的民情听来的是否最终转化为的意志和行动,还取决于开博客的是否为民、务实、清廉。博客可以消除官与民之间那道有形的墙,但难以消除心中的那道无形之墙。只有等到我们的真正成为服务型的、责任型的、讲究法治的,博客所起的作用或许会大很多。
钓鱼式执法
钓鱼执法在英美叫“执法圈套”,是指当事人并无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下才作出违法的行为。钓鱼执法并不仅仅发生在上海,全国各地其实都有类似现象。这对法律和道德具有很强的危害性,既腐蚀着道德,伤害人们的善良之心,摧毁人们向好行善的价值追求,又损害着执法者的形象,削弱的公信力,打击人们对于法律权威的信心,加剧社会的信任危机,破坏社会和谐。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领导对基层执法人员行为的纵容,为了完成某些指标或政绩,不惜破坏的公信力。
二是基层公务员对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
三是监督机制不到位。
针对以上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第一、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手握权力的执法者和执法部门实行多种监督的制度。需要设立相关的监督部门,明确执法的界限,杜绝权力的滥用。可以结合民众监督、投诉的方式,监督部门要尽职尽责,坚决禁止不正当取证,维护好的执法公信力。
第二、加强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让行为在阳光下执行。 在上海发生了“张晖事件”之后,上海市相关部门在的压力下,仍然一意孤行,甚至坚持自己的错误。直到发生“断指事件”,在新闻媒体的压力下才作出相应的表态,这极大的伤害了民众对的信赖,长此以往,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社会的公德意识都将大受损失。
第三、人性化管理,完善取证制度。在打击查处黑车的时候,要人性化执法,第一次给与“警告”、记录,再次抓到,则给与相应的处罚,杜绝粗暴执法。
第四、加强对乘坐黑车危害的宣传。正确区别黑车和拼车概念。加强对非法营运的依法整治力度。在规定的权力范围内,依法维护正常的交通营运秩序,依法维护合法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应加大对基层公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合法运用手中的权力,明确为人民服务才是工作的宗旨,真正的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的利益。
醉酒驾车
最近,醉酒驾车撞人致死事件频发,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比如杭州接连发生的两起驾车撞人致死事件,影响相当严重。醉酒驾车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醉酒驾车,究其原因:
一是醉酒驾车司机的责任意识单薄,存在侥幸心理,未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二是处罚力度不够。对于醉酒驾车行为,在国外是很严厉的,情节严重的甚至终身禁驾。而国内对于醉酒驾车行为的处罚仅限于罚款和拘役,违法成本过低,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是执法力度不够。往往是零时突击检查,缺乏长期有效的检查机制。
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减少醉酒驾车:
第一,完善交通管理的相关法规,提高违法成本,起到警示作用。
第二,加大处罚力度。变突击检查为长期检查,有法必依,执法不严。
第三,加强醉酒驾车危害的宣传和教育,提高驾驶司机的责任意识。
最后,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信醉酒驾车,撞人致死的悲剧将不会再上演。
丰田汽车召回事件
汽车召回事件重创了丰田公司,使其在全球范围内遭遇信誉危机,其全球销售量迅即滑坡,令“丰田神话”遽然破灭。这件事也重挫了日本国家形象,“日本制造” 在世人心中不再是高质量的代名词。我认为,造成丰田汽车大规模召回事件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丰田公司在经营上忽视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漠视消费者的生命、尊严与价值,摈弃了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二是丰田公司欲称霸世界汽车制造业的盟主野心使其在全球迅速扩张。在这种超速发展的同时其管理却相对滞后。疏于管理为其产品质量下降埋下了隐患;三是由于缺乏高素质技术人员和工人导致生产中未能确保曾经为世人所称道的丰田汽车的高质量。
针对大规模汽车召回事件,丰田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应对危机:第一,由总裁丰田章男代表丰田公司向全球消费者公开道歉,表明歉疚和悔意,明确企业应负的责任;第二,丰田章男亲自参加美国国会召开的关于丰田汽车质量问题听证会,并在会上痛悔落泪,接着,远赴北京召开道歉会,向中国消费者致歉,以赢取世人的理解、谅解和同情;第三,成立丰田全球质量监控委员会,强化丰田公司的精细化管理,决意以严格的管理重铸丰田汽车高品质。
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对中国汽车企业发出了警示。当前,中国汽车企业在寻求量的扩张的同时,必须汲取丰田公司的惨痛教训,牢记以人为本、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强练内功,加强管理,提升内涵,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对丰田公司自身是一个不幸的事件,因为它使丰田公司面临全球信任危机,产销遭遇滑铁卢。另一方面,这对丰田公司未尝不是好事,此乃丰田公司化危为机的良机。相信丰田公司痛定思痛,一定会卧薪尝胆,奋起拼搏,再创辉煌。同时,此次事件对其它企业和消费者也有益。其它企业将以丰田公司为戒,狠抓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这有助于企业的发展,也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提升消费者的生活质量。
南平郑民生
我们要强烈谴责这种滥杀无辜的行为,我们更要反思血案背后的成因。南平血案的发生,既有郑民生个人的原因,也有社会原因。据报道,郑民生在与原单位领导产生矛盾后辞职,一直找不到工作,想开个诊所又拿不到批文,加之接二连三的被所谓的女朋友抛弃,最终成为杀人恶魔。
中国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激化、碰撞,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得到社会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后,就会产生仇恨社会的心理,而社会又没有周到、有效的一个心理干预机制和生活救济机制,当仇恨积压到一定程度时而得不到释放,就会突发对社会报复性的可怕行为。因此,需要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来,注重人格和情商的培养,建立一个良好的人际交流环境,形成一个爱的社会,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其实,郑民生并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他年轻,有技能,比背着编织袋天南地北找工作的农民工,比刚走出校门就成为蚁族的大学毕业生容易得多,竞争力也强得多,只是他的耐压能力差,不能适应社会,不能更好的调整自己的人生,更好的与人相处,这是他成为杀人恶魔的根源。
一个人必须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寻找自己的位置,让社会环境顺从自己的喜好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没有绝对公正的社会,再说,社会大环境即使是处处公平,也并不一定意味着每个人对自己的境遇都完全满意,也不意味着时时处处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除了正确把握自己,关爱他人,努力拼搏,还要适应社会,甘于平庸,知足常乐,相信天道酬勤,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当遇到社会的伤害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伸张正义,要学会运用法律这一武器去维护自身的权益。
互联网的利与弊
互联网作为信息时代的一种衍生物,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互联网提高了大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力度,一些事件的曝光也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了行政或司法机关快速解决一些社会问题,这是值得支持的地方。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互联网所发布的信息中,也有很多是不理性的言论,甚至是脱离实际的言论。通过互联网曝光相关的事件,确实对于一些非法的事件,形成了一定得阻吓作用。对于互联网,还是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理性化。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