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XX地区化工企业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安危化发〔2022〕7号)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公司内组织开展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照企业层面10项重点整治内容,全面部署安排开展公司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组 长:XXX
副 组 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二、整治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三、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根据《XX区化工企业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的重点整治10项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整治内容包括:
1、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以及相关作业安全规范。围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风险分析、危险作业过程管理、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整治是否制定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检维修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风险分析的内容是否涵盖检维修作业、开停车、特殊作业、装卸车等高危作业的过程、步骤、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作业环境以及作业人员情况等;是否与外来施工队伍签订安全协议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否建立检维修现场监督和巡查机制;危险作业是否按规定报备,是否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证办理、审批等相关规定,是否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分析工作等。
2、动火作业整治重点内容。是否编制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规范编制、填写《动火作业证》;《动火作业证》中动火等级是否与实际相符(危化品);动火作业现场是否与《动火作业证》指定的地点、时间相符;动火作业现场是否有专人监护管理;动火作业前是否清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动火点周围或下方地面如有可燃物、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是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各种电焊(含气焊、气割)操作人员是否持相应特种作业证上岗;进行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是否大于5米,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是否均大于10米,并避免在烈日下暴晒;动火作业合并有其他特殊作业(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的,是否开具相应的其他特殊作业证。
3、受限空间作业整治重点内容。作业地点、作业内容是否明确;设备位号、采用施工工具(设备)是否明确,施工作业方式是否描述具体;受限空间作业过程存在登高、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是否同时按要求办理对应的许可作业申请;作业期限是否符合要求;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是否填写,是否进行危害辨识;危害因素分析辨识及评估是否完整(各步骤的危害因素和风险),风险因素辨识与作业方式和步骤是否相匹配;作业前是否分析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其浓度是否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气体分析时间是否在作业前30min内,监测点是否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有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作业期间是否每2小时监测分析;一次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是否重新取样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如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作业过程消耗氧气(如切割焊接)的有限空间是否连续监测;作业人、监护人、现场负责人、监测分析人、措施确认人及审核、审批人等各级人员是否签字并注明时间;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完工验收;是否由验收人签字;作业证上各项内容有无随意涂改现象。
4、临时用电作业整治重点内容。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资料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检查验收、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定期检查、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等资料。外电线路防护是否到位,配电线路导线及电缆的选用及架(敷、埋)设、固定、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临时用电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等。
5、高处作业整治重点内容。企业是否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高处作业管理规定;是否对高处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以及落实相关内部审签手续,告知从业人员岗位作业风险;是否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规范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对高处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体检,杜绝患有禁忌病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超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是否严格落实强风或大雨、雪、雾天从事高处作业规定等。
6、动土作业整治重点内容。是否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设专人监护;作业前,是否检查工具、现场支撑牢固、完好;作业现场是否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悬挂警示灯;在破土开挖前,是否提前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作业前是否充分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是否遵守相关规定;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紧急撤人方案并严格执行。
7、吊装作业整治重点内容。起重设备使用企业是否制订起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否对起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是否认真落实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起重吊装作业现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悬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吊装和指挥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十不吊”。
8、盲板抽堵作业整治重点内容。盲板抽堵作业是否执行“一盲板一作业票”;盲板材质是否适宜,厚度是否经强度计算,高压盲板是否经探伤合格,盲板是否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是否选用与之相配的垫片;在同一管道上是否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目板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是否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是否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是否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护人是否熟悉现场环境,是否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
9、断路作业整治重点内容。作业前是否制定交通组织方案,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是否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域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断路作业时设置的道路作业警示灯,是否满足设置高度离地面1.5 m、不低于1.0m,其设置能反映作业区域的轮廓、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等要求。
10、检维修作业整治重点内容。检修前是否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是否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切断需检修设备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是否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是否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是否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积水、废弃物等杂物清理干净。
四、组织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
2022年12月2日前,各车间、部门接到危险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后,结合《XX化工企业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XX区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动员部署,组织本车间、部门人员学习,营造良好氛围。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
2022年12月10日前,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结合《罗庄区化工企业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鲁安监函字〔2015〕79号)等标准规范要求,对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文件进行完善更新。
3、隐患自查自纠
3.1车间部门隐患自查自纠。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4日,各车间部门自行开展自查自纠,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各车间部门要严格依据本方案中的10项整治重点内容,结合罗庄区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对标自查自纠,要发动岗位员工参与到整治检查中,检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有签字、有记录、有汇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各车间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安全管理部;
3.2公司级综合检查阶段。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4日期间,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全面对照危险作业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以及各车间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对全公司进行全面检查,验证核实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查找遗漏未排查出、未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安全管理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及时督促落实,确保隐患消除;
3.3全面整改治理阶段。2022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期间,各整改责任单位全面整改落实各阶段查出的隐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对本次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分析,安全管理部汇总,形成公司自查自纠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备查。
4、教育培训
4.1公司级教育培训。2022年12月11日前,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危险作业专题培训,要求培训覆盖全员。培训内容包含危险作业专题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培训方式根据疫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培训;
4.2车间级教育培训。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期间,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危险作业专题培训;
4.3班组级教育培训。2022年12月19至2022年12月25日期间,由各班班组长组织实施本班组危险作业专题培训;
以上教育培训必须建立危险作业培训档案,有签字、有记录、有影像;除进行教育培训外,还要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列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晨会”和职工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
5、应急演练
结合公司应急演练计划,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组织一次专门针对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设备维护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内容以应急演练方案为准。
五、整治要求
1、各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做到严格检查、严格考核,通过自查自纠,真正达到现场无隐患、操作无违规、管理无漏洞的管理目标。
2、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危险作业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开展隐患排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3、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总结分析,查找隐患的根源、原因和责任,并彻底整改。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有效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问题。
4、各单位负责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危险作业教训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5、整治期间,凡发现不按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方案各项工作,存在管理不到位、糊弄应付、弄虚作假行为的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500-1000元的罚款。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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