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方法有:专家打分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预先危害分析(PHA)、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FMEA)、风险概率评价法(PRA)、危险可操作性研究(HAZOP)、故障树分析法(FTA)、事故树分析(ETA)、火灾爆炸指数法、矩阵法、头脑风暴法等。在此只简单介绍几种常用方法。
4.2.1专家打分评价法
(1)组成评价组。由熟悉作业现场、相关法规、标准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经验工作人员、外请专家等组成评价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
(2)打分取值。评价组成员按《评价专家打分法分值表》对辨识出的每一项危害因素进行逐个打分,然后将各专家的分值相加,再除以人数,所得分数即为危害因素级别分值。
| 评价项目 | 伤害可能的程度 | 应得分值 |
| A伤害程度 | 严重 | 5 |
| 一般 | 3 | |
| 轻微 | 1 | |
| B发生的可能性 | 大 | 5 |
| 中 | 3 | |
| 小 | 1 | |
| C法律法规符合性 | 超标 | 5 |
| 接近标准 | 3 | |
| 达标 | 1 | |
| D影响范围 | 周围社区 | 5 |
| 场界内 | 3 | |
| 操作者本人 | 1 | |
| E资源消耗 | 大 | 3 |
| 中 | 2 | |
| 小 | 1 |
(3)级别判断。综合得分在12分以下为一般风险,12分以上为重大风险;当A=5和B=5时,也应定为重大风险(企业可自行设定)。
4.2.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由于LEC法简单、综合性强,被大多企业所采用。它是在危害因素辩识的基础上,利用三种因素加权计算出每一种危害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大小(主要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其表达式为:D=LEC
式中:D代表风险值;L代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代表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代表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L、E、C在不同情况下的对应值,一般情况下,L在0.1~1之间(见表1),E在0.5~10之间(见表2),C在1~100之间(见表3)。按照D=LEC,求出风险值(D),加以判断(见表4),当C≥40或D≥160时(企业自定),可将此因素列为重大风险。
表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取值表 表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取值表
| 分数值 | 事故发生可能性 |
| 10 | 完全可能预料 |
| 6 | 相当可能 |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 0.2 | 极不可能 |
| 0.1 | 实际不可能 |
| 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 10 | 连续暴露 |
| 6 |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
| 3 | 每周一次暴露 |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 0.5 | 非常罕见的暴露 |
表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取值表 表4 危险性分值(D)等级划分表
| 分数值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
| 100 |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
| 40 | 灾难、数人死亡 |
| 15 |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
| 7 | 严重、重伤 |
| 3 | 重大、致残 |
| 1 | 引人注目、需要保护 |
| 分数值 | 危险程度 |
| 大于320 |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 160~320 |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
| 70~160 |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 20~70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 小于20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专家打分法还是LEC法,风险等级的划分都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应用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4.2.3 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FMEA)
FMEA是一种归纳分析法,主要是在设计阶段对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即元件、组件、子系统等进行分析,找出它们所能产生的故障及其类型,查明每种故障对系统的安全所带来的影响,判明故障的重要度,以便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FMEA也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如果对某些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故障类型单独拿出来分析,称为致命度分析(CA)。FMEA与CA合称为FMECA。FMECA通常也是采用安全分析表的形式分析故障类型、故障严重度、故障发生频率、控制事故措施等内容。
(1)故障。元件、子系统、系统在运行时,达不到设计规定的要求,因而完不成规定的任务或完成的不好。
(2)故障类型。系统、子系统或元件发生的每一种故障的形式称为故障类型。例如:一个阀门故障可以有4种故障类型,即内漏、外漏、打不开、关不严。
(3)故障等级。根据故障类型对系统或子系统影响的程度不同而划分的等级称为故障等级。
列出设备的所有故障类型对一个系统或装置的影响因素,这些故障模式对设备故障进行描述(开启、关闭、泄漏等),故障类型的影响由对设备故障有系统影响确定。FMEA辨识可直接导致事故或对事故有重要影响的单一故障模式。在FMEA中不直接确定人的影响因素,但像人失误操作影响通常作为一设备故障模式表示出来。一个FMEA不能有效地辨识引起事故的详尽的设备故障组合。此方法虽然动用的人力、物力、耗用的时间比其它方法要多,但在分析的系统、深入、准确、全面等方面有独到优势。
4.2.4安全检查表法(SCL)
为了查找工程、系统中各种设备设施、物料、工件、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事先把检查对象加以分解,将大系统分割成若干小的子系统,以提问或打分的形式,将检查项目列表逐项检查,避免遗漏,这种表称为安全检查表。
它适用于建设项目的任何阶段,也适用现有装置(在役装置)的评价。常见安全检查表,如行业安全检查表、企业自订安全检查表、基层车间、岗位制定的巡检表、正规日常检查表等。
4.2.5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
预先危险分析方法是一种起源于美用标准安全计划要求方法。主要用于对危险物质和装置的主要区域等进行分析,包括设计、施工和生产前,首先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类别、出现条件、导致事故的后果进行分析,其目的是识别系统中的潜在危险,确定其危险等级,防止危险发展成事故。可达到以下4个目的:①大体识别与系统有关的主要危险;②鉴别产生危险原因;③预测事故发生对人员和系统的影响;④判别危险等级,并提出消除或控制危险性的对策措施。
该方法通常用于潜在危险了解较少和无法凭经验觉察的项目的初期阶段。如初步设计或工艺装置的研究和开发。当现有装置或环境无法使用更为系统的方法时,常优先考虑PHA法。
4.2.6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是一种专门针对化工过程而开发的危险分析方法,是用于探明生产装置和工艺过程中的危险及其原因,寻求必要对策。这种方法从生产过程中工艺(状态)参数的变动,操作控制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分析,以及这些变动与偏差对系统的影响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出现变动或偏差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变动与偏差的后果提出应采取的措施。这种分析方法的特点是由中间状态参数的偏差开始,分别找出原因,判明后果,是属于从中间向两头分析的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设计阶段,又适用于在役生产装置。进行HAZOP分析,能够探明装置及过程存在的危险,并根据危险带来的后果明确系统中的主要危害,如果需要,可利用故障树对主要危害继续分析。因此它又是确定故障树“顶上事件”的一种方法,可以与故障树配合使用。
4.2.7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F&EI)
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为美国道化学公司所首创。它以物质系数为基础,同时考虑工艺过程中其它因素如:操作方式、工艺条件、设备状况、物料处理量、安全装置等情况的影响来计算评价单元的危险度数值。因此,它主要是对生产过程中固有危险的度量。在确定要评价的危险单元后,用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可以真实地量化危险单元潜在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和事故的预期损失,并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减轻潜在事故的严重性和总损失的有效而又经济的途径。
该方法适用于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针对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危险性和一旦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做到有的放矢。
4.2.8系统分析法(故障树分析法FTA)
故障树又名事故树,它采用演绎法的原理,从顶上事件(即事故)开始,逐次分析每一事件的直接原因直到基本事件为止,用事故因果关系“有方向的树”表达出来。它不仅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且能深入提示事故的潜在原因,如设备装置的故障及误动作、作业人员的误判断或误操作以及毗邻场所的影响等,在分析中将事故的三大因素(人、机、环境)均被涉及。因此,它既适用于定性分析,又能进行定量分析,可以做到分析全面、透彻而又有逻辑性。
4.3合理选择评价方法
不同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装置,不能简单的生搬硬套。例如,火灾爆炸指数法——是应用面较广的一种方法,针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连续性生产、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装置,比如重油裂解装置、常减压装置等,主要分析系统中主要设备、工艺条件、物料的固有危险性和危险程度的大小,使评价对象重点明确;LEC法——适用于一般作业、施工作业、检修、维修作业,比如修泵等;故障类型分析法(FMFA)——是对“指数法”评价出的危险部位中的各种事故、故障、事件的影响大小进行定量评价分析,确定其危险等级,确定出不可承受的风险;同时也适用于公用工程系统(供排水、供电、锅炉)、销售系统等;故障树法——对FMEA法或LEC法分析得到的不可承受的风险,进行更深入的分析,按一定的逻辑关系推理,分析出故障树的最小割(径)集及系统中所有基本事件和可能导致系统故障的重要程度,从而可以提出使生产系统安全运行必须重点控制的基本事件(关键部位、元件、器件)。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使用各种评价方法,探索出最适合的风险评价方法。
4.4风险等级判定
如何确定重大风险,应由组织自行确定。但一般情况应符合同行业通用做法以及国家法规的基本要求。通常做法如下:
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可直接列为重大风险,不必再进行其他方法的评价。除去此部分以外,再采用方法评价。凡评价出危险等级在高度或不可承受以上的,均列为重大风险。如一般情况,风险矩阵危险度RAM≥III级(不可承受的)、一般作业活动风险值LEC≥160(高度危险)、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致命度点数CE>4(重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F&EI>128(很大)、有毒作业指数C>24及在三级以上(高度危害)、噪声作业危害为III级(高度危害)、粉尘作业危害为III级(高度危害)等均列为重大风险。
5.风险控制的策划
在风险评价结果基础上,针对评价出的重大风险,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达到消除或降低风险的目的,进而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5.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的一般步骤
首先选取可完全消除危害因素或风险的控制措施。一般采用改变工艺、更换设备等,从根本上解决。如填平报废井消除坠落风险。应注意所控制的措施是否带来新的危害因素或风险。
第二,如果不能消除,应选取可降低风险的风险控制措施,如采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防止触电使用安全的低压电、引入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阀、液位器)等。
上述两种方式是制定目标指标、建立管理方案的前期策划。
第三,选取可控制措施,以确保其风险不再恶化、发展。如定期监测、使用报警装置、加强维护等。此内容是对运行控制、监视测量的前期策划。
第四,采取被动保护措施,以确保不受伤害。如配戴安全帽、防毒面具等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制定应急计划。一旦发生事故,就呈现不可容许风险,这种情况必须制定应急预案,以确保将损失降低到最小。此条款是对应急计划条款的前期策划。
5.2风险控制策划的注意事项
目前,大多企业在辩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分析的非常透彻,但是没有很好地开展风险控制策划工作,因而造成识别、评价工作与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计划、监视测量、包括法律法规等条款脱节或不一致,进而造成整个体系管理工作与实际工作脱节。
解决此问题,最实用的做法是根据危害因素辩识、风险评价结果,策划控制措施,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如财力、物力、人力、技术等,确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待方案确定后,查找没有管理方案控制的重大风险,看其是否有相应的运行控制措施。若有,则应明确对应;若没有,则应建立控制措施。再看其是否应有相应应急预案。确保每项重大风险必须有方案、运行控制、应急预案中的一个或几个措施相对应,不一定是单独的,但至少有一个与之对应。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