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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度
2025-09-28 02:12:26 责编:小OO
文档
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来源于

风险管理的思想。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

门新兴管理学科,通过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

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评估、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

致损失的后果,期望达到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目标。

企业实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消除风险导致的

各种灾害后果,它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一整套系统

而科学的管理方法,去辨识危害、评价风险、然后根据成本效益分析,

针对企业所存在的风险做出客观而科学的决策,以确定处理风险的最

佳方案。

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全过程

(1)    危害辨识。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2)    风险。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    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

程。

2.职责

(1)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步骤。

(2)    各单位要详细划分作业活动;编制作业活动表,其内容包括

设备、人员和工序,并收集有关信息。

(3)    辨识与各项作业活动有关的主要危害。

(4)    在假定现有的或计划的控制措施适应的情况下,对与各项危

害有关的风险的程度做出主观评价,并给出风险的分级。

C级:一般隐患,劳务班组或分包班组可自行解决的隐患。

3.安全隐患整治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生产经营工

作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类隐患。一时不能消除的,要

制定方案措施跟踪整改。

(1)项目部经理对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管理和整

改落实责任。

(2)项目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

直接整治责任。

(3)项目质安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重大隐患的整治进度并跟踪

结果。

(4)项目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理和日常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

(5)栋号工长负责本工作岗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查治

理负监督管理和整改落实责任。

4.安全生产隐患管理

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和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对重大隐患

要明确整治单位和责任人并登记建档。

(1)应当与公司分包出去的分包单位和甲方分包出去的分包单位

签订书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对隐患排查治理

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

(2)发包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

监督管理的职责。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质安部或

其他部门报告。

(4)有关部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进行核实并

予以处理;发现所报隐患应由其他单位处理的,接报人要立即通报有

关单位和个人,并跟踪隐患的治理。

(5)安全生产隐患确认

项目部每月排查出的隐患,确定为A、B级的,应按程序申报后组

织实施整改(紧急情况下可先行整治)。

5.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按照“谁管理,谁整改”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

到整改内容、设备材料、资金、时间进度、责任人“五落实”。

一般隐患的整改,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重大隐患的整改,要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期间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

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

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

止使用。

隐患治理过程中要加强对治理期间的自然灾害预防。在接到有关

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班组)发出预警通知;可能危

及作业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

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隐患整治结果要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完毕或得

到有效控制。在隐患未治理完成前,实施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必须及

时报告进展,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

6.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

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单位专项资金中解决,保证有充足的资

金整改到位。

7.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采取有

效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

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8.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

隐患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项目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

等工作相结合,综合以下方式进行:

(1)    日常隐患排查;

(2)    综合性隐患排查;

(3)    专项隐患排查;

(4)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检查和班中巡回检

查,以及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

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

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

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施工区域内的脚手架、基坑开挖、高

处作业、模板支架、起重作业、临时用电、消防安全、防洪度汛、冬

季施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等进行的专项检查。

4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或某一类

隐患频繁出现而进行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9.隐患排查频次确定。项目部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符合以下要

求:

(1)班组安全员对作业范围内现场巡检至少每天1次,对复杂地

质条件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关键部位应进行全

覆盖巡查。

(2)专业工程施工作业时,项目现场技术人员(施工员、设备、电

气、爆破等)对相关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每天不少于1次。

(3)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所有危险作业进行隐患排

查每天至少1次,可结合视频监控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4)质安部至少每周组织1次专项隐患排查。

(5)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1次综合性

隐患排查。

(6)项目部至少每季度组织1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项隐患排查,

两者可结合进行。

(7)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设备、火灾、爆炸等事故,或当企

业某一类隐患在检查中频繁出现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

隐患专项排查。

(8)对于办公区、生活区、已完工区域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

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10.其它情形。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项目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

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施工工艺、设备设施、电气仪表、技术方案、地质条件或施

工队伍发生重大改变的;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的;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

11.隐患排查内容

所有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应作好记录,并建立专门档案。根据建

筑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高处作业;

(3)模板支架;

(4)起重吊装;

(5)基坑施工;

(6)脚手架;

(7)施工用电;

(8)施工机具;

(9)消防安全;

(10)施工环境。

11.隐患上报

(1)项目部应当每月月末采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当地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

隐患情况。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项目部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

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内容

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应急处理及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

4隐患的治理方案。

12.项目部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的,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恢复施工的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

和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并将隐患治理情况报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后,方可恢复施工。

13.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项目部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

应急预案。项目部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

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

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

14.隐患统计分析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隐患的特性、成因、部

位、时•间、级别、频次等,定期分析项目隐患发生的趋势和规律,对

突出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措施,发布事故预测预警信息,部

署下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5.督办机制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上级对下级监督,同级间安全生

产监督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监督的督办机制;

(2)质安部、各部门分别对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实施整

改督办,落实专人、措施、时间进行督促整改;

16.质安部根据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信息,以《项目部定期安全检

查记录整改通知书》形成进行督办。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

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17.处罚

隐患整治单位或责任人未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

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    制定并保存辨识工作场所化学品和生产过程危险、生产作用

的设备和技术的安全信息资料。

(6)    进行工作场所危险评价,包括事故隐患的辨识,灾难性事故

引发因素的辨识,估计事故影响范围,对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

(7)    编制计划以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需要重视的任何风险,尤其

是不可承受的风险。

(8)    建立一套管理落实工作场所危险评价结果,包括事故预

防、减缓以及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9)    针对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评价风险,并检查风险是不可

承受。

(10)    修订完善并向职工下发、培训、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程

序)包括每个操作阶段的程序、操作极限值、安全措施;利用事故分

析会、安全活动认真分析导致或已导致生产现场事故和未遂事故的每

一事件,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事件的危险程度和控制

措施被每个职工充分理解。

3.危害辨识

(1)    危害辨识要考虑的问题。

(2)    存在什么危害(伤害源)?或谁(什么)会受到伤害?

(3)    谁(什么)会受到伤害?或伤害会怎样发生?

(4)    伤害会怎样发生?或存在什么危害(伤害源)?

(5)    危险因素。能使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

人的身体健康导致产生,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6)    事故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发

生的直接原因,是管理缺欠,控制不力,缺乏知识,对存在的危险估

计错误,或其他个人因素等基本原因的征兆。

(7)    企业工伤事故不安全状态分类(见《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操

作规程》)

(8)    企业能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为便于各单位

组织生产时,对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根据GB/LT13816-92

《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

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以下5类。

(9)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10)    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有效期、

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控制器

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

(11)    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

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

(12)    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

他电危害)。

(13)    噪声危害、振动危害。

(14)    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料卷;

板材;料盘、套筒滑动、其他运动物危害)。

(15)    明火。

(16)    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

其他高温物质)。

(17)    作业环境不良(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通风不良、

缺氧、气温过高、气温过低,地面油滑、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18)    信号缺陷(无信号设施、信号不清其他信号缺陷)。

(19)    标志缺陷(无标志、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标志

不规范、标志不清楚,其他标志缺陷)。

(20)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21)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液体、其他

易燃易爆性物质)。

(22)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其他有毒物质)。

(23)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

其他负荷超限)。

(24)健康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

(25)心理异常(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

赌气、自满、好奇、冒险、过度紧张等其他心理异常)。

(26)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辨识功能缺陷)。

(27)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28)指挥错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失误)。

(29)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

(30)监护失误。

(31)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32)危害辨识的主要范围。各班组(单位)危害辨识过程中,

应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以下方面存在

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

(33)生产工艺过程。物料(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

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

(34)生产设备、装置

1机械设备: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

和误操作。

2电气设备: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

雷电。

3危险性较大设备、高处作业设备。

4特殊单体设备、装置等。

5毒物、噪声、粉尘、辐射、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部位。

6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辅助生产设施。

7生产组织、生理、心理因素、人机工程学因素等。

(二)风险评价、评估

1.任务。评价识别出的危害的危险程度,确定不可承受的风险,

并给出优先顺序的排列。

2.类型。常用危害性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后果严重度来表示风险大

小,可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方式进行风险评价。

3.评价、评估。各单位要根据经验对生产中的设备、设施或系统

从工艺、设备本身、环境、人员配置和管理方面辨识出的危害进行判

断,并结合下表确定危害可能性大小的等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等级。

4.可能性的大小分级

级别可能性含    义

4几乎肯定发生预计在多数情况下事件每天至每周发生一次
3很可能发生多数情况下事件每周至每月发生一次
2中等可能事件有时发生,每月至每年发生一次
1不太可能事件仅在例外情况下发生
5.后果的严重程度及危险性分级。在评价后果时除了考虑,人员

伤亡之外,还应考虑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程度、对市场信誉和形象

的影响,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设备损失大小等因素。

级别后果伤 亡 情 况
4重大群死群伤
3严重一人死亡或群伤
2中等严重伤害、需住院诊治
1轻微仅需门诊救治包扎
(三)管理

1.通过风险评价工作确定的危险源(点),各单位要造册登记、

绘制一览图上墙、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消已确定的危险源(点)

或者放弃管理。

2.对所有危险源(点)必须悬挂警示牌并保持警示牌完整无损,

因工作需要调整危险源(点)负责人,应在警示牌上及时更正。

3.各级管理者要按危险源点的管理要求实施管理监督工作。在危

险源(点)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4.各类危险源应列为各级安全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5.凡属高压、高空、有毒等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和专人负

责。

6.凡在各类危险源(点)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

则,对危险源(点)的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如果确属危险源(点)管

理失控造成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倍处罚。

7.风险控制

(1)各单位通过风险评价,确定了风险等级以后,必须根据不同

的风险等级确定风险控制对策。对不可承受的风险并不需要大的投入

的对策,要严格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按时保质保

量完成,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拒绝对策的落实完成。

(2)风险控制原则。对资金投入大的尽可能降低的风险,各单位

应在保证守法的前提下,并在选择要采取措施的风险时,控制的投入

和紧迫性应与风险相匹配,应采用成本——效益分析和成本——有效

性分析。

级别风险水平措    施

1安全的安全的,可以忽略
2临界的临界,处于事故边缘状态,暂不能造成伤害,应予排除或采

取控制措施

3危险的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措施
4破坏性的破坏性的,会造成灾难性事故,必须立即排除
(3)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得到的风险等级,

要按优先顺序确定设计、维持和改善控制措施的行动计划,选择控制

措施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如果可能,安全消除危害或消灭危害源,如用安全品取代危害

品;

2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

3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人,如考虑人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

4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

5保护每个操作人员的措施;

6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

7要求引入计划的维护措施,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

8在其他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人防护

用品;

9还应编制应急和疏散计划并提供与组织和危害有关的应急设

(4)项目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须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

性;并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

措施;总工办应组织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

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监

管,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四川省房

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川建发〔2017)

12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

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存在可能导

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1)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

排除的隐患。

(2)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

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

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

级。

A级:难度大,项目部自身解决不了,须报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施工小组解决不了,须报项目部解决的隐患。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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