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品牌型号: 汽车卖于乙方,车牌号:苏 ,车辆注册日期:2006-02-07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二、2015年 8月 17日 9点之前的一切交通违章及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20 15 年 8 月 17日 9 点之后的交通肇事,违章及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全部自负承担,旧机动车的车况买方当场验收为准,签字后不得再有异议。
三、甲方交车,乙方接车后,如出现一切事故责任问题,甲方概不负责;交车前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问题,乙方概不承担。
四、卖给乙方后,车辆营运费、车辆所属公司管理费各种检车费用、交强险费用……等一切与车辆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能支付此车相关费用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该车交易价为: 元,大写 。
五、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无条件提供过户所需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六、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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