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供配电系统安全及设备房的运行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正常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项目供配电系统安全及设备房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设备运行人员负责配电房及设备日常操作、监控、记录、及维修保养。
3.2 工程主管负责组织、参与、指导低压配电房及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维修保养及按运行情况组织制定紧急维修计划和实施。
3.3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上述工作的监督执行。
4.0内容
4.1 安全管理规定
4.1.1 设备运行人员必须持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许可证,熟悉本供配电系统设备的性能、操作及维护管理。
4.1.2设备运行人员对供配电房的安全运行、监视、维护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负有责任,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作业。
4.1.3 在配电室的电气设备上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4 在供配电房全部停电的电气设备及其他用电回路上的工作,必须先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时应有监护人在场监护。
4.1.5 在任何电气设备上的作业,除特殊许可外,禁止带电作业。
4.1.6 供配电房的电气设备熔断器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容量相适应,不得擅自加大熔断器的容量。
4.1.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防火门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不得拆除其接地线。
4.1.8 所有供配电设备的防护遮拦,通行过道必须有明显的标示牌。
4.1.9 供配电房的专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另作他用,并定期检测其安全性能。
4.1.10供配电房必须配有专用干式灭火器材,并保持长期性有效。
4.1.11供配电房消防设施进行定位、定点管理、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乱拿乱放,保持整齐、卫生。
4.2 配电房管理规定
4.2.1 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供配电房。
4.2.2 工作人员进入供配电房应保持头脑清醒,服装整齐,纽扣扣紧,严禁穿拖鞋。
4.2.3 供配电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保持整洁、干燥,严禁吸烟。
4.2.4 供配电房内无异常声响,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雨天无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冷却装置和通风设备运行正常。
4.2.5 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2.6 禁止带电检修,如在特殊情况下需带电工作时,应做好防触电、防短路等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4.2.7 除紧急情况外,未经上级批准不得随意拉闸停电。
4.3 日常运行管理规定
4.3.1 设备运行人员负责供配电设备运行的操作、巡视、记录,每班巡查配电房2次;按照《供配电系统维护保养规程》的要求,参与定期保养工作,认真填写《配电房巡视记录表》、《配电房设备运行记录表》;观察分析运行中的各项数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重大异常情况如有危害人身安全或造成严重设备事故应紧急拉闸并及时报告主管,并对情况进行记录;检查维修工具、绝缘工具是否损伤,能否达到安全使用要求,定期保养,安全标志牌是否齐全。
4.3.2 工程主管按照《供配电系统维护保养规程》的要求,对低压配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中修、大修计划,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对接近使用寿命的设备进行报废申报处理及设备台帐的整理;每年12月份有目的、有计划地对配电房所需材料进行审购、验收;审查《配电房设备运行记录表》、《配电房巡视记录表》及相关保养记录;对运行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及检查监督。
4.3.3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申购、中修、大修、报废及验收方案,监督上述工作的执行情况。
5.0 相关文件
5.1 《供配电系统维护保养规程》
5.2 《变压器维护保养规程》
6.0 记录
6.1 《配电房巡视记录表》
6.2 《配电房设备运行记录表》
6.3 《设备故障(事故)处理记录》
6.4 《低压配电柜保养记录表》
6.5 《干式变压器保养记录表》
6.6 《外来人员进出机房登记表》
6.7 《工作票》.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