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甲方):大连博源建设集团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原则,甲方将海岸东方B区B1#—B4#楼的电气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双方的责任和经济关系,结合本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承包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 | 海岸东方B区B1#—B4#楼 |
| 承包形式 | 包工包料 |
承包范围 | 1、材料计划、采购(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计划,采购除外) 2、临时用电(例:设备、手动工具、照明等电源接驳、布线和暗埋等工作;设备的电器维修;配电箱安装等;生活区用电布置和管理等) 3、强、弱电:管路敷设、穿线(除个别弱电穿线外);安装(例:灯具、开关、插座、分户电源箱、集中表箱、应急照明、可视对讲、求救按钮、各种配电箱、消防电源等) 4、动力电:桥架安装、电缆敷设等 5、防雷、地下接地连接、卫生间等电位连接等 6、进场材料保管和看护 7、管路敷设、穿线必须走捷径,达到材料低消耗标准 8、配合甲方图纸会审、技术变更的问题解决、参加工程例会 9、业主外委施工单位的电气配合 10、临时用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11、工程档案的整理 12、工程造价(预算)由乙方自行编制和建设单位双方确认 13、月报工程款申请前,提供材料明细 |
| 承包价格 | 甲方提取工程总造价20%的管理费(含税金) |
| 注:工程造价内含本工程的所有电气工程并承担材料复试费 | |
2.1、本工程为垫款施工,主体封顶后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待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十五日内付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全部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待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十五日内付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款,余款用实物抵顶(用商品房或车辆抵)。
2.2、本工程所完成的电气工程,待工程竣工后预留5%保证金,其余工程款陆续结清。
2.3、结算时乙方负责工程预算编制和建设单位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为准。
2.4、每次结算时,必须由甲方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付款,并提供劳务。
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质量保证金2年内,无质量问题后返还质量保证金。
4、工期
4.1、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工程施工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乙方充分准备人力、物力投入并积极配合工地项目部工作。
4.2、电气工程的施工时间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随着工程进度自行合理安排,确保工期。
4.3、若耽误工程进度或不服从项目管理,工期没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有权采取经济手段处罚方式控制管理。
5、质量
5.1、必须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图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变更及相关单位要求施工。
5.2、必须达到业主(业户)、相关单位、职能部门质量检验标准和使用功能。
5.3、严格服从甲方及各相关单位坚持中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或整改后不合格的电气工程,乙方将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企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5.4、因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未达到要求出现停工整改、罚款处理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1、甲方对职工宿舍、食堂进行统一安排,乙方按工地项目部的规定实施。
6.2、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规范和甲方施工现场所要求的管理内容实施。
6.3、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管理及各有关部门来工地坚持所提出的问题整改,若出现停工整顿、罚款处理由乙方承担,甲方并给予严厉的处罚。
6.4、乙方在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外委其他分包单位操作人员在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6.5、现场文明施工必须每天做到工完清场,所有进场必须在指定地点及时码放归垛,并挂材料标识牌。
6.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有的规章制度,如违反甲方有关制度,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6.7、施工现场各方提出整改,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部位按甲方管理条例执行。
6.8、在正常施工中,若乙方对电气工程所有材料归垛、清理不及时或无人管理,甲方可直接安排有关班组进行现场的材料归垛、清理,每日所发生的工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24小时内双方签证认可,若超过规定时间外仍未签字的工时费用是为认可,并在工程款内一并扣除。
7、双方责任事项
甲方负责内容:
| 工程名称 | 海岸东方B区B1#—B4#楼 |
| 负责 内容 | 1、宿舍、食堂、水、电(统一安装) 2、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工序穿插 3、配合乙方施工,提供技术参数 4、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力车 |
乙方负责内容:
| 工程名称 | 海岸东方B区B1#—B4#楼 |
负责 内容 | 1、进场材料规格质量符合标准规定,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含甲供材料的材料计划) 2、电工自带的工具 3、达到用料低消耗管理 4、所有聘用工人的保险、暂住手续办理及费用的承担 5、配合各部门来检提出的问题整改 6、配合建设单位外委的施工单位施工 7、提供建设单位所需的月报等资料 |
| 资料 负责 内容 | 1、提供电工上岗证 2、配合甲方搞好安全内业资料(必须填写班前安全日记录) 3、搞好施工现场签证工作;负责设计变更并参与图纸会审和其他技术等一系列的问题解决;负责施工现场材料报验、复试 4、随工程进度的档案编制、竣工前档案资料的汇总和装订 |
| 其他负 责内容 | 竣工后负责维修工作,必须达到业主、业户和其他部门满意 |
8.1、本工程竣工后,若电气工程因其他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等,要立即进行维修,积极配合业主交房后服务。
8.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违约责任
9.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工程工期顺延、缓建、停建外)可相应的对乙方进行补偿。
9.2、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所要求的工期完成,严重影响整体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分包单位和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总造价15%)。
10、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增加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申请审理解决争议。
11、附则
11.1、承诺;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11.3、签订合同地址:施工现场办公室;
11.4、合同生效与终止
11.4.1、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4.2、双方完成约定任务,结清工程价款之日终止。
甲 方:大连博源建设集团 乙 方:
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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