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表明了党和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主体法,对于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明确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从事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中介机构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媒体监督;依法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强化责任追究,使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目标,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监管是关键,严格责任追究是保障。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强化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发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二是强化了监管,强调要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加重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着力解决如何“重典治乱”的问题。四是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对相关行政审批项目作了调整。五是从法律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工作机制作出更全面、准确的规定。六是明确要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充实了工会组织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的规定。此外,为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分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增加了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从业人员的权利进行了明确,并充实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
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需要、企业、社会加强协同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这部法律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我旗安全发展战略实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一是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既宣传依法生产企业的先进典型,又曝光违法生产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二是认真组织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工作,要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抓好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培训工作,深入领会了解法律条文和法则适用,学深吃透新《安全生产法》,了解新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培训的同时,还要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新法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要让我旗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明确责任,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三是结合实际,抓紧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进行疏理对照,做好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对已发布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凡有抵触的要及时修正废止,确保制度合法化、执法规范化;要认真清理现有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规范自由裁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有关工作。新《安全生产法》完善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履职方式的规定,将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落实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的制度,完善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和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新《安全生产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总之,新《安全生产法》的亮点很多,而实施的手段贵在落实,防控的措施重在执行,充分利用好这把“尚方宝剑”,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防线。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