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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办发〔2010〕17号
2025-09-28 02:00:11 责编:小OO
文档
东办发〔2010〕17号

转发《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肥东县第二批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工委):

《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肥东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意见》已经县委常委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肥东县委办公室    

2010年6月23 日

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

肥东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工业超千亿、全国争百强”发展目标早日实现提供人才支撑,现就组织开展肥东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选拔原则

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立足于推进肥东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

选拔原则: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社会认可和业内认可并重的原则;以对肥东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以中青年为主体(40岁以下不少于35%)、总量控制、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

二、申报对象范围

本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对象范围主要包括:本县范围(含驻肥东垂直管理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各类企业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他行业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锐意创新、创业、创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近三年(2006年12月以后)取得的业绩、成果(重复受奖的项目以最高奖励为准),符合下列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推荐,参加选拔。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在应用技术方面坚持创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我县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体要求为:曾获得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2、在社会科学领域,学术水平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获国家、省社科成果奖项或市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3、在工业生产科研一线,通过新技术应用、产品研发、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在农业生产科研一线,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5、在工程设计、建设上,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在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并因此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6、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全国、省级课堂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重要竞赛获奖学生;市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特级教师等;担任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工作,取得同行业公认的突出成绩,其工作实绩、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7、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中,获得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全国记协评选的“五个一工程”、好新闻等常设奖项或同类省级奖项、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8、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并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县域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贡献突出,业绩为县内外同行所公认。

9、在体育科研和教练工作中,培养的运动员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省级比赛中获前3名或市级比赛中获冠军的教练员;在普及我县体育活动、推动体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业绩为县内外同行广泛认可。

10、担任企业领导或管理职务,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对企业发展具有特殊贡献,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所在企业规模、成长速度、综合经济指标在全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可持续竞争力;上交税金数额较大或增长较快、人均年利税率和职工收入居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11、在外经外贸、金融财会、交通管理、审计、法律、刑侦、审判、检察等专业技术工作中,业务精通,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县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2、在其他领域或专业技术岗位中有特殊才能,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县内外有重大影响者。

13、驻肥东垂直管理单位的人员,愿意为肥东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意在三年管理期内,根据需要,每年义务开展一次以上的专业讲座,或结合肥东县的发展为县委、县或相关部门提交一篇以上具有实际内容的建言献策报告,采取适当方式积极为肥东县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与肥东县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已经为肥东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积极贡献,下一步有较为明确的合作目标;长期关注支持肥东县的发展,下一步有比较明确针对肥东县的科研项目和计划;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肥东县经济建设,取得良好业绩,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肥东县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急需的专家。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选拔工作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其它部门协调配合。选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具体程序是: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专家评审组评审、组织部门考察后提出预备人选、县人才工作领导组讨论审议、公示、报县委、县审核批准命名。时间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7月6日--7月16日)。申报人要认真学习本意见精神,明确肥东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肥东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并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申报人需提供《肥东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一式15份,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其中属于企业类人选的,要提供由财税部门认可的反映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材料),于7月16日前,报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

2、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7月17日--7月26日)。主管部门指:申报人在乡镇及以下工作的主管部门为所在乡镇,申报人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或二级机构工作的主管部门为所在县直单位党组织,申报人在企业工作的主管部门为所在乡镇、开发园区党工委。主管部门党组织要在充分征求基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人选和评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并签署推荐意见,于7月26日前,将《肥东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相关资料和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报送至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所有原件审核后退回)。驻肥东垂直管理单位人员,由本人填表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推荐意见后,于7月26日前将相关资料一式15份直接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3、专家评审(7月26日--   )。县委组织部在进一步核准推荐人选参选资格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逐人进行评审,并按行业分类提出建议人选。

4、组织考察及审批命名。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专家组确定的初选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拟命名人选,交县人才工作领导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审核批准。

五、管理与待遇

(一)拔尖人才的管理:

县委组织部负责拔尖人才的宏观管理,行使综合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等职能,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是拔尖人才的具体管理单位和部门。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主动为拔尖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帮助其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建立与拔尖人才的联系制度,及时交流思想,掌握情况,听取其意见、建议和要求。

拔尖人才每年应将自己发挥作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书面报告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委组织部,接受考评和工作检查。三年届满后,不再享受相关待遇,但可继续参加新一轮拔尖人才的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列入拔尖人才管理范围:

1、调离本县辖区且不再为我县工作的;

2、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它必须调整的情况。

(二)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享有下列待遇:

1、因工作需要,参加对口专业的继续教育、学术进修等活动,涉及时间、经费等方面问题所在单位应尽量照顾安排;

2、在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等,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拔尖人才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所在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应优先安排;

3、在申报享受特殊津贴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

4、在管理期内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常规健康体检,体检费用从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5、在管理期内可享受一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外出考察、学术休假等活动,费用由其所在单位和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共同承担;

6、在管理期内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特殊津贴,经费从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7、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拔尖人才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应优先提拔使用,拔尖人才的子女就学,在同等条件下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优先安排。

六、有关要求

开展肥东县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举措。肥东县首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开展以来,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了积极影响,较好地推动了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因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选拔培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重点管理,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采取措施,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把工作做细做实,把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出来。

二要搞好宣传发动。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本意见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选拔工作的部署安排、条件和程序,积极参与选拔;另一方面要注意把拔尖人才的选拔过程,与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创优结合起来,树立正确导向,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程序标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申报、推荐。申报、推荐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电话:7728707, E-mail:fdrcb@126.com。

附:肥东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

肥东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填表日期
肥东县委组织部印制

姓  名性  别出 生

年 月

籍  贯近期一吋

免冠照片

民  族何  时参加何党 派学 历学  位
毕业院

校专业

职 称现从事

专 业

工  作

单  位

职 务通  讯

地  址

电  话手 机E-mail
传  真
主  要

经  历

主 要

成 果

和 获

奖 情

项   目奖励种类

等  级

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成果转化

情  况

企业经营管理类申报人员请在此栏详细填写企业经营业绩(包括企业规模、成长速度、主要综合经济指标、近三年利税、职工就业等)
主 要

论 文

和 著

作 情

名 称 和 内 容出版或登载刊物时 间
何 时

参 加

何 学

术 团

体 任

何 职

何 时

何 地

受 过 何 种

表 彰 奖 励

政 治

思 想

职 业

道 德

方 面

表 现

单 位

推 荐

意 见年     月     日(盖  章)     
主 管

部 门

党 组

织 意

见 意

年     月     日(盖  章)     
专 家评 审组 意见 意

年     月     日(签  名)     
县 委

组 织

部 考

核 意

年     月     日(盖  章)     
县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组

意 见

年     月     日(盖  章)     
公 示

情 况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结果:

年      月     日(盖  章)     

县 政

府 审

批 意

年     月     日(盖  章)     
县 委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盖  章)     
备 注
填表说明:

1、本表限用16开纸双面打印,可登录肥东先锋网(http://fd.ahxf.gov.cn)下载。

2、本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方面表现”之前各项由申报人自行填写,“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方面”及“单位推荐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盖章。

3、“主管部门党组织意见”中主管部门详见正文规定,若申报人所在单位即主管部门,“单位推荐意见”可不填,只填写“主管部门党组织意见”。驻肥东垂直管理单位此项可不填。

4、本表所列“主要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栏目如填写不下,可另附纸与本表合并装订成册。

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重要论文著作等资料复印件作为附件,与本表合并装订成册。

6、最终上报的材料需将申报表、证书、论文等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上报一式15份。

7、本表填写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解释说明,联系电话:7728707.

主题词:人才工作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  通知

肥东县委办公室                   2010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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