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
| 居住地 | 户籍地 | ||||||
| 罪名 | 原判 刑期 | ||||||
| 矫正类 别 | 矫正 期限 | 起止日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禁止令 内容 | 禁止期限起止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司法所 鉴定意 见及安 置帮教 建议
| ***自被移交到***司法所接受矫正以来,**司法所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进行了详细的登记,确定了矫正责任人,登记确定了监护人,制定了矫正期间的矫正方案,对该对象以法律法规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改造,严格进行了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一次个人月小结、每月一次走访谈话的矫正措施,并对其建立了规范的“一人一档”的档案材料。该对象自进行社区矫正以来,能认真悔过自新,努力接受教育改造,主动及时地递交月度总结,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监督管理。通过一年的社区矫正,该对象在矫正期间能够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并上交总结汇报,在矫正期间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思想稳定,积极争取早日成为合法公民,周围群众对其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 综上所述,建议社区矫正期满后作为一般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帮教,特此鉴定! ((公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