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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2025-09-28 02:03:20 责编:小OO
文档
**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  施  方 案

**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

前 言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兴利除害历来是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大事。**市是水资源短缺城市,同时是全国及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在经济高速发展,用水量、污水排放增加,水资源短缺和用水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等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大力发展民生水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尤为重要。

为贯彻落实的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立了我市今后5到10年主要目标及三条红线标准,同时对具体工作内容、保障措施及组织领导工作进行了明确,《方案》将对新时期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稳步开展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有效的保障。

1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的基本水情,与大规模经济开发双重因素的交织作用,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严重制约,因此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1.1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市位于辽东半岛中部,地处环渤海经济腹地,是我国重要的钢铁基地,以  之称蜚声中外。十一五期间,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2倍,年均增长26.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8倍,年均增长36.8%。面临着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的形势,水资源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如何满足我市经济持续增长所增加的水资源需求成为一个持久的课题。

1.2人口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要求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市总人口为3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58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1845人,增长1.73%。年平均增长率为0.17%。同时城市城镇化建设步伐也在加快,2011年规划建设城乡建设全面加强。人口逐年增长和城镇化进程加大了对城市生活用水需求,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使对生活用水的水量水质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些变化对水资源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1.3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水资源总量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方米,仅为全国水平的。由于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极不均衡,与土地、矿产资源分布和工农业用水结构不相适应,导致水资源严重短缺,供需矛盾日益严重。特别是在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区域,工业与城市生活、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争水矛盾突出,致使城市地下水超采,地表水体污染,城市缺水形势严峻,城市发展面临挑战。为保护和促进鞍山的长期发展,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考虑到人口增长的长期需要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这就要求建立起将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多因素综合治理的总体发展战略,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正是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实现人水和谐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1.4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

目前我市水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水务一体化管理尚未建立。

二是全过程和全面的用水、节水管理、污水排放许可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三是污水回用工程没有与污水处理工程同步建设。

2《方案》编制指导思想、原则与主要目标

2.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和省市新时期治水方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三条红线”控制管理为基点,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面提升水利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综合服务能力,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取得重要进展。

2.2编制原则

——坚持人水和谐,合理开发的原则;

——坚持全面节水,高效利用的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综合治水的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完善的原则

2.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主要目标

2.3.1水利部 “十二五”期间水利发展目标:

      目标一:防洪减灾综合体系进一步完善。大江大河防洪体系基本建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基本完成,现有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隐患基本消除,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基本建立。

      目标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初步形成,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城乡供水体系基本建立,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

      目标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目标四: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体系基本建立。

      目标五: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目标六: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不断增强。符合我国国情水情的较为完善的水法规体系基本形成,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处理机制基本建立。

      目标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稳定增长的水利投融资基本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基本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初步理顺。

      目标八:行业能力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水利科技创新水平明显提升,水文服务能力和水利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2.3.2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目标

依据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相关要求,与水利部十二五规划目标相对应,结合我市实际,现确定保障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的管理层面的目标构成与目标要求,即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到2020年,进一步增强水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是基本建设防洪抗旱灾体系。到2015年,全市大型河流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完成砂基砂堤段和重点险工险段的治理;中型河流主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小型河流主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基本完成万水河、杨柳河、运粮河城区段综合治理,万水河市区段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杨柳河市区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运粮河市区段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海城市、岫岩县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加快排(灌)水站更新改造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农田排涝标准恢复10年一遇水平;加快防汛抗旱非工程配套建设,全面加强抗旱减灾能力建设。

二农村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立

农村饮用水方面建设方面将继续得到加强。到2012年底解决11.7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15年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并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化。

      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强

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2座中型灌区和3座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清淤干支渠3000公里,基本完成斗农渠的清淤任务;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0万亩,改善涝区面积100万亩。除险加固7座小水库,落实小型水库降等报废的工程措施。

四是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推广应用先进的节水工艺和措施,全民参与节水行动等措施,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15年,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分别降到50立方米和3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实行地热水统一供水,基本建成地热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五是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流健康保障体系。到2015年,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饮用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削减地下水开采量1925万立方米,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止;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万亩,完成河道生态治理面积37万亩。

六是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得到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3三条红线具体内容

3.1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

一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  二严格区域用水总量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  三取水必须经过许可审批。

  四用水必须安装计量设施。  五严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六违规取水必须严肃查处。  七加强雨洪水资源开发利用。

八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

3.2将《辽宁省地方用水定额标准》作为用水效率红线,遏制用水浪费

一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逐步稳妥地推进水价改革,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按照《辽宁省地方用水定额标准》,制定区域及行业用水效率考核体系,对用水户用水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对用水单位的监管及扶持。在区域内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对超过用水计划及定额标准的用水单位依法核减取水量,对达到一定取用水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考核。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合理用水规划,找出企业节水潜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通过典型企业促进了行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的开展。

三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

——以农业为重点,积极发展高新节水技术。一是以优化配置水资源基础,积极调整农业结构。二是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为核心,积极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推广设施农业及高效经济作物滴灌、渗灌、微灌等节水技术,加快建设高效输配水工程等农业节水基础设施。三是对现有大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

——以为龙头,大力推进工业企业节水技术进步。重点抓好钢铁、纺织、火力发电和矿产品精深加工等高用水行业的节水工作。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和使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改造传统工艺技术、调整工业布局、强化企业内部节水管理、推行清洁生产等工业节水措施,大幅度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加强对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指导。

四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3.3制定水功能区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综合治理。完善饮用水源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

4重点任务

4.1加快农田水利建设

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粮食稳产、高产为目标,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东部山区要以果树引水上山及经济作物灌溉为重点,西部地区要加快老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4.2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按规划完成全市河道清障任务。完成条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对流经城区的   进行重点整治,使河道工程在防洪的基础上发挥改善人居环境、美化城市景观的作用。完成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落实小型水库降等报废的工程措施。完善山洪泥石流易发区专群结合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加快实施防灾避让。

4.3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

加快防汛抗旱调度管理系统建设。到2012年底建成市、县(区)防汛抗旱调度系统,实现并网运行、统一调度管理,实现水利、气象、国土、电力等部门水情、雨情、工情等资源的有效共享,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4.4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

到2012年底解决   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15年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并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化。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部门要强化水质监测粒度,建立良性运行与管理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效益。

4.5继续实施大河及主要支流治理。

进一步加强大河治理,完善大河防洪体系和大河堤防管理养护,使其充分发挥防洪效益。到2015年,大河干流主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中小河流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4.6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

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风沙区、矿山废弃区的水土流失进行综合防治。

4.7落实水库移民安置任务,加大后期扶持力度。

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直补资金,规范有序实施后期扶持项目,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努力使  万移民的生活质量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水平。

4.8加强水资源配套工程建设。

4.9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

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加强水利各类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实现水情、工情实时监测.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现有的水文、气象雨量观测设施,实现资料共享,全面提高测报能力。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水利勘察、设计、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加强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水利科技水平。积极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快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信息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和水利建设项目前期投入。

5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支撑体系

5.1实行预警管理,构建水生态保护体系

  一实行地下水位预警管理。要采取封停超采区自备井、建设地下水库、实施人工回灌补源等措施,修复地下水超采区。

  二实行水功能区纳污预警管理。建立水功能区预警制度,促进水功能区水体修复与改善。

三实行工程可供水量预警管理。根据重点工程蓄水情况、供水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实行重点工程可供水量预警管理,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5.2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责任。

二健全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控体系。

  三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四创新水资源管理机制。

五健全水资源管理监督机制。

6.2012-2015年规划及安排

为便于控制及实施,明确工作进程,方案分3个阶段逐阶开展:

6.1第一阶段2011-2012年(近期):

一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咨询机构,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2011年和2012年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制定和年度用水计划。

三推进和完善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四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

五加快防汛抗旱调度管理系统建设。

六严格控制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查封管网范围内的自备井,涵养地下水源。

七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

八积极争取各级及相关部门在及资金方面的支持,确保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进一步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6.2第二阶段2013-2015年(中长期):

一年度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制定和年度用水计划。

二推进和完善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三完成供水配套工程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回用及配套工程建设,推进开发雨洪资源工程建设。

四推广应用先进的节水工艺和措施,建立地表水、地下水、中水的联合调度机制。

五基本建设防洪抗旱灾体系,大河干流主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以上;中小河流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六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七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八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流健康保障体系。

九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万亩,完成河道生态治理面积 万亩。

十持续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6.3第三阶段2016-2020年(远期):

一年度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制定和年度用水计划。

二推进和完善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三加强雨洪水资源开发利用,统筹运用各类非工程措施,最大限度提高雨洪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体系

五加快河道生态工程建设。

六基本建立起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红线。

七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得到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八继续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7.组织保障

7.1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实施方案工作的组织保障,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全市地下水保护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7.2明确工作责任

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安排部署实施工作,审定工作年度方案,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制定工作考核和奖励办法,对方案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验收。

二水利部门负责制定区域内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核定地下水超采区,明确禁采和限采范围;开展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定区域内水功能区纳污红线,提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按照确定的取水许可总量,制定辖区内的年度用水计划,并监督落实;完成辖区内节水渠系配套及节水改造、用水计量设施建设;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对取水用户进行日常监管;足额征收权限范围内的应征水资源费;组织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其他各项、措施;按照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意见,开展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环保部门负责开展水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进行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等相关问题。

四财政部门要按照《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分别建立水利建设基金。从市、县(市)区收取并归其使用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费等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从市、区(市)区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

五广电局、报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7.3建立健全考核及监管机制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按照《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对阻碍制度施行的单位及个人要严格处理,对违法法律法规的要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违法违纪的问题。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建设项目决策规划和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施;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把监督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分析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普遍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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