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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
2025-09-28 02:16:35 责编:小OO
文档
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

  为杜绝煤矿“三违三松”现象的发生,明确 “三违”界定范围,特制定了三违处罚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识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煤矿三违处罚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矿三违处罚管理条例

  一、一般“三违”界定范围

  (一)、共性方面

  1、井下不按规定正确佩戴矿灯、自救器的;

  2、乘罐、乘车不按规定排队的;

  3、井下作业粉尘较大时不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

  4、工作时间干私活,看书(专业书籍除外)、看报的;

  5、井下不戴安全帽、脱靴子、关闭矿灯、自救器不随身携带的;

  6、井下不正确使用矿灯,背后甩灯,灯绳打结的;

  7、“三违”人员拒绝检查或谎报单位、姓名的;

  8、井底车场未按照规定路线行走的;

  9、井底车场及主要大巷随地大小便的;

  10、井上下把钩工未按规定负责把钩、搜身、开关罐门、目接送罐等工作的;

  11、井下临时停车地点未按规定使用便携式阻车器或掩车

  的;

  12、巷道内推矿车过巷道交叉口、弯巷及前方有人时不吹

  哨的;

  13、上下罐人员擅自打开、关插罐门的;

  14、井下没有系矿帽帽带的,升井未冲刷胶靴的;

  15、人车内吃饭的、乱扔垃圾的;

  16、井下坐高压注浆管的;

  17、其它认为一般“三违”的。

  (二)、采煤专业:

  1、人员进入煤墙工作时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

  2、液压管路接头未按规定正规使用“U”型销子的;

  3、泵站需要加乳化油时,未使用专用油桶和油泵;

  4、非紧急情况,使用紧急停机开关的;

  5、采煤机停机时离合器手把未打到停电位置;

  6、刮板运输机超负荷时,反复车的;

  7、乳化液泵工不会使用折光仪的;

  8、更换液压元件没有停止乳化液泵的;

  9、工作面上下隅角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没有按要求进行卸顶板锚杆螺帽的;

  10、工作面在采用单体支柱调整支架时,没有使用双防倒绳或采用远距离进行供液的;

  11、其它认为一般“三违”的。

  (三)、开拓掘进专业

  1、使用耙装机时,用锚杆或撬杠代替操作手把的;

  2、使用耙装机时,闸皮用螺丝帽或其他东西垫起来的;

  3、耙装机停用停电后,手把未摘除的;

  4、耙矸机照明不正常使用的;

  5、耙矸机攀橛用顶、帮锚杆代替的;

  6、喷浆时,在矿车里拌喷浆料的;

  7、工作面风管、水管接头用铁丝代替“U”型卡或“U”型卡穿单腿的;

  8、用活口扳手紧锚杆的;

  9、其它认为一般“三违”的。

  (四)、机电运输

  1、人为造成矿灯漏液、瞎灯的;

  2、操作配电设备,不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的;

  3、高空作业,工具不生根的;

  4、人力推车时,一人推多辆矿车的;

  5、井下主道及车场内存放车辆未用木楔子掩车的;

  6、用电机车运送人员或矿车时未采用正向拉车方式运送的;

  7、电机车在车场倒车时,未挂链环、车数超过规定的;

  8、机车接近巷道口、弯道处、道岔口及前方有障碍物时,未提前减速,并发出警号的;

  9、私自掀翻矿车的;

  10、矿车掉道用电车顶拉矿车上道的;

  11、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三链环和插销挂车的;

  12、人车随意停开车的;

  13、乘座人车不服从管理的;

  14、在人车运行间,未按规定关闭防护门的;

  15、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上,同一方向行驶时,未保持至少100 m 间距的;

  16、车场反向阻车器与主道之间存放矿车的;

  17、其它认为一般“三违”的。

  (五)、一通三防及爆破管理

  1、过风门不随手关风门者;

  2、检修后易燃物品不及时回收升井的;

  3、运送火药期间,放炮员与背药工之间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4、采掘工作面无炸药箱或有箱不使用,炸药乱堆乱放的;

  5、爆破材料箱没有上锁的;

  6、做引药时没有采用专用工具的;

  7、其它认为一般“三违”的。

  二、严重“三违”界定范围

  (一)、共性方面

  1、无规程、措施安排或组织生产的;

  2、安全设施不完备,强令职工作业的;

  3、现场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未处理,强令职工作业的;

  4、特殊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未持证上岗或岗证不一致的;

  5、高空作业时(脚底铅垂距地面大于或等于2米),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

  6、重点岗位没有在现场对手交的;

  7、隐瞒工伤不报的;

  8、值班期间空岗、脱岗的;

  9、值班期间喝酒的;

  10、在岗睡觉的;

  11、带烟、电子表或违规带打火机、火柴入井的;

  12、井下打架的;

  13、井下私自拆卸矿灯的;

  14、井下及井口吸烟的;

  15、故意制造安全隐患的;

  16、让别人代替打入井卡、升井卡,或入井打入井卡升井后又入井打升井卡的;代替别人打入井、升井卡

  的;

  17、骑摩托车上下班的;

  18、乘车、乘罐拥挤的;

  19、在井底车场等时间打升井卡的;

  20、入井人员不按照规定携带自救器、矿灯的;

  21、通风报信人员;

  22、大巷行人不躲避电机车,行人在道岔处躲避电机车的,坐轨道的;

  23、人车未停稳摘防护链,下人车后禁奔跑的;

  24、不按规定乘坐架空乘人装置的;

  25、不按规定私自摘挂猴车座椅的;

  26、大巷架空线下行走肩扛超过300mm长的金属物件的;

  27、装车不符合要求的;

  28、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私自使用的;

  29、胶带机、刮板机运转期间,不走行人过桥随意跨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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