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育记录表(1)
施工单位: 编号:
| 培训部门 | 安质环保部 | 项目负责人 | |
| 教育类别 | 架子工 | 培训日期/课时 | |
| 培训地点 | 主讲人 | ||
| 受教育单位 | 受教育人数 | ||
| 培训内容: 1、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拆作业。 2、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带工具袋,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严禁作业中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3、架设新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搭。 4、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或和基础)。并找平后,加设垫木、垫板或底座。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不准用红砖作垫块。 5、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方案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 6、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剪刀撑,保证架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不小于45度,不大于60度。 7、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可靠的防雷的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 8、外脚手架搭设要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分段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分段量化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9、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悬挂点必须安全可靠。 10、严格遵守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须佩戴安全帽。 2 、2m以上作业须使用安全带。 3、 须练习架上行走、攀登。 4、 须练习架上传递钢管。 5 、年龄不满18周岁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患有心脏病、贫血病、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6、酒后禁止高空作业。 7、五级以上风力(风速10.8m/s)雷雨天气、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8、支搭脚手架作业前应对杆、扣件及其配件进行检查,包括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情况,配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9、作业中分工明确,听从指挥,协调配合。 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 10、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着装灵便,穿防滑鞋。作业时精力集中,团结合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跳跃架子。 11、架子组装、拆除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必须按照程序支搭、组装和拆除脚手架。 12、严禁擅自拆卸任何固定扣件、杆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