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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物业保安部管理制度大全(保密)
2025-09-28 02:18:50 责编:小OO
文档
 临沂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秩序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建立健全秩序维护部服务规章制度,预防、维护、商户的财产安全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营和生活秩序。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书香一期、二期、电镀中心、村委区域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秩序部主管岗位职责

一、负责员工的思想教育,随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团结一致,共同做好治安防范、交通车辆和消防管理工作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定本部门月及周工作总结、计划并上报及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本部门年度及月培训、训练计划并上报及组织实施。

三、负责召开本部门工作例会。

四、负责招聘秩序员理论考核及初步面试工作。负责秩序员业务知识技能、标准作业规程的考核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做好绩效考评。

六、负责监管本部门物品的使用、保管和离职员工物品的移交工作。

七、负责制定本部门排班表及请(休)假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带领各班对市场治安进行防范,减少、杜绝安全隐患。

九、负责带领各班按时对各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负责带领各班做好住宅、村委门岗的外来人员、进出车辆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带领各班做好住宅机动车及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对装修施工现场及公共区域进行巡查。 

十三、负责组织各班对消防等共享设施设备进行巡检。

十四、负责组织班长检查本部门宿舍内务卫生。

十五、负责制定住宅消防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住宅封闭管理预案、安全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处理秩序部的投诉处理工作。

十七、协助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秩序班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本班员工的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负责对安防器材及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检查和指导。

三、负责带领本班按时对市场进行安全巡查。(巡更棒)

四、带领本班做好市场门岗的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带领本班员工对消防等共享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六、负责带领本班员工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七、负责本班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班交工作。

九、负责本班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工作。

十、负责召开班务会,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

十一、负责当班值班情况的记录、汇报工作。

十二、负责本班员工的绩效考评的日检工作。

十三、协助主管处理突发事件及相关事宜。

十四、协助主管进行军事训练。

第五条 巡逻岗位职责

(一)当值班巡逻员要认真对所辖区域进行仔细巡查,发现可疑人或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监控,但不能无故进入商铺房内。

(二)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有损坏和关闭,如无关闭,应将其关闭。

(四)检查过道、消防设施是否有无安全问题、公用通道灯光是否有熄灭现象。

(五)检查并提醒商户的电器开关、水笼头、门窗是否关好,若无,请随手关好。(恶劣天气尤为重要)

(六)制止业主(商户)在过道燃烧任何东西,随时查看装修队、施工队是否违章装修或违章施工。

(七)负责巡逻区域的车辆安全,绿化带是否践踏,以及公共设施是否被人损坏等。

(八)巡查人员每天都对巡查内容进行登记,属于损坏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班长,班长在每天或工作例会时交与管理处处理。

第六条 监控中心职责

一、负责监控设施、设备的操作,保证设施、设备正常工作。

二、检查末端设备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并做好记录。

三、非工作需要不许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

四、商户报警系统报警时需妥善处理。(第一时间)

五、负责按规定时间播放背景音乐或通知。

六、负责监控室地面、设备等卫生打扫工作,物品摆放有序。

七、未经允许不得播放录像,不得随意修改各系统密码。

八、负责岗位配备物品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当班值班情况的记录、汇报工作。

十、负责监控出现可疑情况的处理、记录、反馈工作。

十一、负责电梯运行的监控工作。

十一、负责报警电话的接听、记录及反馈工作。

第七条 岗亭岗位职责

一、负责住宅岗亭周边公共秩序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岗位配备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负责当班值班情况的记录、汇报工作。

四、负责业主投诉、求助、报修的记录、上报及反馈工作。

五、负责住宅、电镀中心、村委、控制闲杂人员从非入口进入本市场。

六、负责住宅岗亭周边的公共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

七、负责对住宅、电镀中心、村委内经过岗亭周边的公司领导及参观团敬礼工作

八、负责住宅、电镀中心岗亭周边主干通道车辆的检查及疏导管理工作

九、负责住宅、电镀中心、村委领导、业主的问候工作。

十、负责各区域岗亭周边的夜景灯光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 门卫制度

   (一)保安人员在必要时,盘问进入市场的陌生人,并以口头询问、登记为目的,方便加强市场治安管理,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请谅解。

(二)住宅、电镀中心、村委、按规定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严禁小摊小贩进入住宅叫买叫卖。严禁废品收购人员及可疑人员进入住宅、电镀中心、村委,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和电子监控,对可疑人员进入、住宅、电镀中心、村委实行登记制度。

(三)为保护住宅、电镀中心、村委财产安全,业主、闲杂人员、商户从住宅、电镀中心、村委搬出物品时(如桌子和大件贵重物品),须请业主、商户、现在人员到物业办公室办理放行手续并领取物品出入证,非电镀中心商户人员携带贵重物品进出需要出示票据和登记,对未办理物品放出手续或未登记者,值勤人员有权利拒绝放行。

(四)严格落实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查询,非商户机动车辆(除消防、救护、执行公务警车、清洁和特许的车辆外)其它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准驶入市场内。保安人员指引到停车处。

(五)装修人员和临时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由商户或施工方作保证,拉运装修材料的车辆白天必须告知保安引领进入,夜间不的进入(需办理相关手续),大件物品必须有放行条。

(六)岗亭是住宅、电镀中心、村委的窗口,是保安的主要岗位,保安员要认真行职责,对出入市场的可疑车辆进行询问、检查,并做好值班日志、监控巡更、交记录等,保安门卫人员应该尽忠职守,坚守岗位,确保安全,不得睡岗,不得在岗期间吃零食,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第九条 交制度

   (一)班长提前15分钟集合全队人员,清点人数,整理着装,班长要简单扼要交待上岗工作,提出注意事项,队员对待的相关内容清楚后方可上岗。

(二)班长带队到各岗位,接岗人员距下岗人员1.5米处,立正敬礼进行交接,认真查看上一斑记录,听取上班值勤情况的报告。检查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备,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对上班遗留问题,及时向队里汇报。

(三)交接清楚后,在30分钟内巡查完各岗位,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及时了解清楚,掌握情况后逐一进行处理。

第十条 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人需书面申请(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请假条应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归队时间,经主管确认签字。

(三)不按时归队或不经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一次扣除当天工资,另罚款三十元。

(五)队员外出每天只限一人次,由队长安排,超过比例由公司批准。

(六)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向队长/公司书面申请。

(七)队员外出未按时上班的,队长、公司都有权做出处理。

(八)队员私自不请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第十条 考勤制度

(一)保安员实行24小时制,两、三班倒制,分白班夜班,每班8到12小时,每周日转换班次。

(二)上班时间白班:早6点——晚6点,早班中午吃饭一小时,11—12点。下午下班后用餐。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三)事假1天主管批准、2天经理批准、3天总经理批准。超过3天以上董事长批准。旷工扣除当天工资、另罚款3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条 学习训练

(一)坚持每月学习一次,内容以《保安工作条令》、《管理工作细则》和消防知识为主,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二)坚持每周召开全队例会,对本周工作小评,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安排。

(三)坚持每天晨会,听取班长工作汇报和意见。

第十一条 奖励制度

(一)对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一定成效的。

(二)在工作中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遵守工作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

(三)工作中秉公办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抚行职责,完成任务出色的。

(四)在值勤中及时发现火险,火情等事故苗头,并及时果断处理的。

(五)积极参加训练、学习培训及工作的。

(六)积极配合班长做好各项工作,内务卫生评比优胜者,当月评比无扣分、被评为标兵的。

(七)在工作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敢于斗争,机制灵活,舍己为人或好人好事表现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与奖励。

第十二条 奖励方式

口头表扬,物资表扬、奖金表扬、报公司表扬。奖金为20-100元不等。

第十三条 处罚制度  

(一)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或10分钟以上分别扣2分,30分钟为矿工。

(二)当班时仪容不整,未按规定着装,服装不整洁,未佩带工号牌扣1分。

(三)当班时间睡觉和脱岗、串岗、坐岗、做与值勤无关的事,不足10分钟且未造成损失者,扣2分,超过10分钟或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四)交手续不全,未按规定交的,交代不清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扣1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五)当班期间,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文明礼貌不够的,遭业主(用户)合理投诉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六)巡逻或上班不认真,不按规定签到巡查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扣3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

(七)违反保卫员职责规定其他内容的,且情况轻微的,扣2分。

(八)队长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九)违反1—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由保卫部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十)无故不参加训练、学习、培训者,扣2分。

(十一)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

(十二)学习、训练时不认真,态度不端正,不听从指挥,故意捣乱者扣3分,视情节轻微重屡教不改的另作处理。

(十三)训练、学习业务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两次者,每次扣2分。

(十四)违反其他学习、训练制度的,由保安部做出处理。

(十五)违反以上条款扣分两次以上者,保安部另做处理。

注: 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制度,及处罚条令中其他项目的,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考勤总分30分。

第十四条 处罚方式

书面警告、扣分、其它处理。

注:奖惩制度与考核标准分值有冲突不统一时,取两者平均分值做依据。

第四章 安保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保安员警用器材

(一)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由专人统一领用、配发、送检、保养。

(二)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当值班上班人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保安负责人同意方可;

(三)对讲机严格规定频率,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拆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对讲机电池充电6小时以上可使用,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时要用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五)保安员交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六)专人领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七)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

(八)警棍只能提供保安员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九)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保安负责人批准的,严禁携带警棍外出,一切责任由提供者负责;

(十)时对对讲机、警棍、手电筒、交接薄、进行检查后,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保安员值班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 保安员服装使用规定

(一)保安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使用期限均为2年;

(二)帽子、领带、精神带、肩章、臂章等佩戴使用期限为2年;

(三)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缴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四)保安人员入职时,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五)工装折旧方法

工装领用时间工装折旧费用
1个月至3个月

扣除100%

3个月至6个月

扣除50%

6个月至12个月

扣除30%

12个月以上

无工装折旧费
备注:服装折旧按照领用之日起计算。
(六)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管理规定的要按上述标准办理。

(七)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八)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九)服装折旧费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财务发放清算工资;

(十)保安服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十一)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袖章等标志不同制服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保安员身份或执勤员的标志,物品;

第六章 保安员对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凡遇突发事件(指火警、凶杀、抢劫、勒索、打架、、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领导。

(一)火警

1、如发现火情,保安员应迅速赶到现场,立即报告监控中心及管理处负责人,保安员(班)组织人员扑救,同时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拨打报警电话,并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

2、迅速封闭现场,尽快疏散业主(用户)或其他人员。

3、如有发现罪犯要奋力擒拿。尽可能利用一切消防设备控制灾情直到扑灭。

4、为和消防车辆安排好进出口路线,登记抵达时间、人员、数量、灭火时间。

5、火灾扑灭后,要继续保护现场,劝说周围群众离开现场。

6、尽可能地阻止记者拍摄有损辖区声誉的照片或录像。

7、事后应协助公司及有关部门查找火灾的原因。

(二)打劫

1、在辖区范围内,如抢劫者携带武器,保安员应迅速报告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机关。

2、发现抢劫者配有汽车或摩托车应:记录下车牌号码、颜色、车辆型号、人数及性别,当其逃跑时,应紧紧跟踪,详细记录一切情况。

3、保安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注意观察抢劫者的面貌、衣着及明显特征,看准时机奋力擒拿罪犯。

4、抵达后要全力协助进行搜查,对犯罪分子留下的一切物品不要移动,并保护好现场。

5、劝令围观者迅速离开,给警车或救护车安排正常路线。

6、保安员应联系救护车及时将业主(用户)送往医院。

7、保安队主管(队长)就全部事件过程书面呈报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殴打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值班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监控中心,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监视现场,等待监控中心的指令。

3、监控室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室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五)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或接报市场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报告市场秩序指挥中心,简单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秩序指挥中心的指令。

2、秩序指挥中心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秩序指挥中心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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