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对标“争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围绕“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源头治理、排险除患、科技攻坚、工程治理、管理提质,全力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和应急逃生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在“争当先进者、谱写新篇章”中高水平推进海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一年上一个台阶,到2024年底,通过一年攻坚整治,梳理明确部门“三管三必须”职责,全县乡镇100%建立应急消防管理站,检查对象分层分级分类纳管率达95%以上,已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动态清零,企业员工岗位应知应会知晓率提升至90%以上。到2025年底,通过一年夯基固本,重点行业部门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乡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实现100%达标,基层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准确率达90%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全民安全常识掌握率明显提升。到2026年底,各地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坚定,行业部门全链条管控重大风险隐患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基本形成“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社会共识;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通过努力,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0%以上,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9以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2.重点领域目标:
道路交通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高速公路异常事件主动发现率达60%以上,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涉海涉渔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建设安全引领船280艘,完成渔船整治700艘,老旧渔船压减到全市渔船总数的15%以内,航路航行商船、渔船纳轨率均达90%以上,2024—2026年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2021-2023年下降20%以上。
消防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人员密集场所影响消防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动态清零,改造提升10个以上影响消防安全的高层住宅小区,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危化品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建成特殊作业审批和人员定位系统,“一重点一重大”企业100%建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危化企业100%将视频信号接入市应急指挥中心,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建设施工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县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占本年度竣工项目15%以上,新开工项目盘扣式脚手架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100%覆盖,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工矿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率达95%,淘汰、培育、优化一批社会化服务机构,重点船舶修造行业危险作业管控APP实现全覆盖,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旅游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覆盖率达95%以上,文旅企业(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实现100%全覆盖,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城市运行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5%以上,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率达100%,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源头”防控
1.加强项目源头管控。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制定并严格落实开发区等重点区域产业“禁限控”目录。严把项目审批安全红线,2024年按规定要求落实项目审批(核准)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严把项目设计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项目符合安全设计标准;技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技改过程同步落实安全防控举措。
2.落实分层分级分类纳管。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基础上,建立新注册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及时更新存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状况,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分层分级分类纳管。2024年在5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试点开展安全风险自评,建立风险排查、管控标准化流程,并逐步在全县推广。
3.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完善基层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深度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整体嵌入平安法治模块,到2024年底村(社区)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推进乡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到2024年底乡镇应急消防管理站100%覆盖,到2025年底实现100%达标。
(二)强化“主体”防控
4.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推动做到理念认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危化品、工矿、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100%建立,2026年规上企业100%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危化品、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专业队伍为重点,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2024年底前建立落实县级队伍考核、退出、培育机制,2025年实现救援队伍能力与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求相匹配。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5.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强化培训效果督导,严格“逢培必考”。2024年完成矿山企业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完成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道路交通、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民爆、特种设备、电力、能源等重点行业结合实际推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素养,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提升培训质效;推动职业院校开设安全生产必修课,明确有关从业人员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退出机制;2024年试点开展工业企业重点岗位职工特种作业技能竞赛,并逐步推广到所有重点行业。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推动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2025年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2026年推广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6.提升群防群治能力。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益”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落实“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学、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强化与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单位互动,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宣传。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工作。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作用,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
(三)强化“技术”防控
7.加快数字化运用。强化全过程监管,2026年实现统一液化石油气瓶二维码编码体系全面应用,切实提升燃气安全数字化管理水平;做好全省工程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承接贯通;加大文旅安全码推广使用力度,2025年实现文旅领域企业100%覆盖。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矿山、水利、能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逐步推广到其他行业领域。
8.强化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危化品、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2025年底前实现帆张网渔船淘汰清零。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安全治理。探索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老旧设备装置强制评估更新机制,2025年完成评估,对安全条件差、难以保障生产安全的老旧设备装置实施停产改造;2026年完成高危行业领域老旧设备装置改造提升。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9.加大科技研发攻关力度。立足实用实效,加快研发评选推广一批安全实用技术,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十佳案例评选和百项科技攻关揭榜挂帅行动。扶持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发展,引导重点企业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我县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工程”防控。
10.推进生命保障工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清障”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2025年底前实现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窗动态清零。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和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11.谋划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导意见》,围绕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创建要求,谋划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2025年底前推动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提升城市安全规划水平。
12.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工程。深化电气焊“一件事”改革,确保电焊机及时“加芯赋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电气焊安全生产“法治+智治”的局面。深化“厂中厂”“一件事”改革,深化有限空间“一件事”改革,实施“源头减、辨识准、作业安、科学救、保障实”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提升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推进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完善化工、医药项目入园标准,全过程管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一件事”改革,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检查,加强安全评价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覆盖条件复核。
(五)强化“管理”防控
13.规范隐患排查整治。细化、数字化、普及化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2024年6月底前修订完善标准体系和操作指南;推动建立隐患示例小视频库,通过可视化方式提升隐患辨识能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检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探索推进比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先后进行自查、检查,强化结果比对应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质量)。提高安全检查质效,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施联合检查。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加大举报奖励。
1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新型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对达标企业积极落实激励,依据企业达标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互助组”,通过企业结对互助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互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5.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强化精准执法,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每年梳理确定一批需重点关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清单,围绕重点靶向发力;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对一般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先公告”执法。严肃执法刚性,逐项梳理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中问题隐患对应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强化乡镇执法人员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轮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加大执法技术检查员选聘力度,完善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16.规范事故调查和信息报送。强化隐患、事故追责问责,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2024年底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要求,通过责任“前追”防范事故于未然;持续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通过责任“后追”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厉打击事故迟报、瞒报、谎报行为,提升事故信息报送时效性、规范性。
三、体系
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我县发展实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需要,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夯实安全生产根基。
(一)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条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制保障。
(二)标准规范。贯彻落实《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与运行规范》《应急管理数据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精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技术规范》《建设工程影响范围既有市政设施保护技术标准》《关于推进城镇燃气从业人员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标准》等标准规范,着力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三)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矿山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危化品企业自动化提升行动方案》《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地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领域实施方案,其他县级相关部门制定本行业实施方案;要及时梳理制定“任务、举措、责任、时限”清单,并纳入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协调推进治本攻坚各项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加大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资金保障。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机制保障。依托安全生产工作平台,有效运行“4353”工作体系,督促各地严把工作进度、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建立联络员季度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会商研判,集中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定期调度、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技术服务组常态督导机制,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健全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三年行动推进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