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文件借阅管理制度
文件借阅管理制度
文件的借阅(包括出差报告)是为了更好的利用文件,但并非谁都能借阅文件。文秘人员在文件借阅管理中,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确保文件借出后,不丢失、不泄密,完整归还。对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借阅业务性的非机密文件,可以不经领导审批,而由各部门经理掌握。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秘密级文件,必须由各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借阅。
三、涉及公司核心机密文件,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才能借阅。
四、借阅者在借阅期间对文件负责,并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一)保护文件,不得丢失、裁剪和涂改,并按时归还;
(二)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得转借他人,绝密级文件在指定地点阅读;
五、借阅文件时,文秘人员和借阅人应当面查清文件类别、份数,并对归还时间、阅读范围等作各项交待,然后在文件借阅登记表上登记签字。文件退还时,根据借阅登记表检查、核对,无误后予以销帐。
六、对借阅的文件在限定的时间内还未归还者应及时催退,以防文件散失或影响他人借阅。采取的方法为面催。
七、涉及本制度一、二、三条内容时,请参阅附件所明确文件机密等级范围,并按其严格执行。
附件:
1、 业务性机密文件包括:学术部、技术部日常所用资料以及办公室保管的仪器操作说明书、血球系列、血气系列学术资料及产品彩页。
2、 秘密级文件:包括销售部的订货合同、往来传真、销售底价、工作计划、用户档案、销售报表及经营管理会等有关资料。
3、 核心机密包括:外贸进货底价、合同、订单、往来传真、会议记录及财务部所有资料。
北京兰桥公司 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 74
篇二: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文
件
档
案
借
阅
制
度
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一、 借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借阅登记薄”登记后方可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必须经过相关主管批阅方能借出。
二、 案卷原则上不许借出,只供在档案室查阅,未归档的文件及资料可借出。
三、 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四、 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保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1、不得擅自涂改、勾画、裁剪、拆散、转借或损坏,否则,违反保密法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如有需要必须摘抄、翻印、复印以备使用时,一般性文件、材料、图表等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后,将批准交予档案管理员备案方可实施。
3、秘密级以上文件、材料、图表等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能借阅、复印、摘抄、翻印。
4、借阅资料不允许中途转借他人,必须归还后再办手续。
5、行政文件、证件的借出时间原则上是当日借当日还,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有档案室主管审批。
6、因工作需要需借某证件的复印件时,档案员必须在证件上签出“此件仅供于×××事办理使用”字样。
7、财务资料、凭证的借出时间:借阅任何资料必须由财务部门主管审批,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超过此期限必须由财务主管与档
案室主管共同审批。
8、 图纸的借出时间:一般产品图纸借出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归还,关系到公司技术机密的,图纸借出后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归还。
五、 借阅的档案交还时,管理员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者损坏,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
六、 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方能查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七、 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同意,对摘抄材料档案管理人员要随时跟踪,进行审查、签章。
八、 档案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 损坏或丢失资料的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篇三:档案借阅管理制度及流程
档案、物品借阅管理制度及流程
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配合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基建工程事业部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1、凡借阅本部门档案室档案资料,须经本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2、严格履行档案管理手续,并应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阅文件名称、编号、借阅人、借阅日期等。
3、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在基建办公室内,不得带出室外,不得转借他人传阅,随意摘录和复制;因特殊情况必须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必须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
4、借阅人必须按借阅期限及时归还所借阅资料。
5、借阅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严禁擅自翻阅、抄录和复印秘密文件资料
要爱护所借阅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折叠、勾画、涂改、抽撕、拆卷,不准在查阅档案时抽烟、喝水。
6、对于招标人员暂规定:每份招标文件交押金100元(不退),每份图纸交押金2000元(交到财务由财务出具收条)。开标后,未中标者在未损坏图纸的情况下退还全部押金;中标者从工程押金中扣除。对于工程押金规定:10万-50万的工程交押金5万;50-100万的工程交押金20万;100万以上的工程交押金40万。
7.对于损坏图纸的人员,按图纸损坏程度进行扣款:损坏不严重、可修复的,给与批评;损坏10%-50%的,扣除押金的1%;损坏50%,扣除押金的5%;损坏60%,扣除押金的10%;损坏70%,扣除押金的15%;损坏80%以上的,扣除押金的20%。
8.对于外部人员借阅图纸需经部门领导批示签字并填写借阅单后方可出借。
二、档案借阅流程:
三、物品借用管理制度
1、需借用基建部物品时候,必须经基建工程事业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到仓库管理员处办理出借手续。
2、严格履行物品借用手续,在借阅统计台账上登记,并在物品借阅清
单上签字,此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借用人保管,归还物品时一并上交。
3、基建物品只限借用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转借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借用人负全部责任。
4、使用期间应爱护基建物品,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相应损失,不能及时赔偿或不能及时归还的,由基建部将借阅单转交财务从工程款、工资等其它款项中扣除;
5、损坏程度由公司监察部、审计部、基建部一起鉴定。
6、工程结束后应立即归还所借物品,不及时归还的由仓库保管员催促归还。
四、物品借用流程
附表一:
基建部档案借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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