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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2025-09-27 23:43:58 责编:小OO
文档
XXXXXXXXXXX中心项目

质量管理文件

成品保护控制措施

XXXXXXXXXXXXXXXX

2012年5月

1.成品保护管理

1.1成品保护管理要素

成品保护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性工作,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可以使已经完成的工序分项工程顺利的转入后续工序,从而为单位工程的最终验收和交付创造良好的条件。完成的精品还没到交工前就遭到损坏,这会造成极大资源浪费。本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单位多、人员多,专业工种交叉作业繁杂,总工期紧迫,工作面重叠,对成品的保护有很大难度,因此提高工程的成品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成品保护是工程质量管理、项目成本控制和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制定保护成品计划措施,各参建单位全体人员都有保护成品责任。成品保护工作的责任人为总承包、分包项目经理,具体有质量经理贯彻落实,分包单位的施工全过程具体实施人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和各工种工长。

1.2成品保护阶段管理

根据项目的特点,成品保护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A.材料、设备进场阶段

B.分项、分部工程工序施工阶段

C.单位工程完成最终检验竣工交付阶段

1.2.1 材料、设备进场阶段,材料、设备卸车后如进仓库,按甲方有关仓库规定管理,如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有可靠的成品保护措施。

1.2.2 分部工程工序施工阶段,各作业班组长在对操作者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对操作者提出成品保护的要求。工序转序联检时,其检查的内容应包括成品保护。

1.2.3 分项工程施工阶段,专业工长要有针对性的提出成品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质量检察员对实施效果进行实地考核。

1.2.4工程完成最终检验竣工交付阶段,实行现场成品保护巡查制度,如果保护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总承包、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

1.3成品保护管理责任

1.3.1 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甲方或总包供应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移交分包后,由分包项目经理部材料员负责保管,由分包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各班组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施工班组负责保管、使用。由甲方供应提前到工地的材料或设备进入进入甲方仓库;由总包供应提前到工地的材料或设备进入进入总包仓库。

1.3.2 施工阶段成品保护责任

    总包和分包单位要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班组,直接由总包和分包项目经理领导,人员数量根据形象进度情况随时调整,保证工程成品保护处于受控范围内。

1.3.3 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分包单位。在工程收尾阶段,各专业分包单位在进入施工作业面时必须持有分包项目经理部签发的“作业申请单”(按照常规工程作法)方能够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1.3.4  工序交接责任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总包质量经理的协调下有序进行,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分包施工人员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到其它分包单位的成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项目经理部,总包项目经理部与相关分包协调后,原分包单位协助施工,待施工完成后,作业的分包单位负责恢复其成品。

1.3.5 成品保护技术交底责任

    分包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专业工程师进行成品保护交底,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对各操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及成品保护工作交底。

1.4成品保护组织措施

根据本工程各分段施工的实际情况,由于工期较紧,工序繁杂,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通常容易出现二次污染和损坏,直接影响整体工程质量。因此必须加强成品保护,针对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成品保护制定以下措施:

1.4.1 设立总包成品保护领导小组,总包和分包要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1.4.2 制定正确的施工顺序:制定重要区域或设备的施工工序流程,将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排出一个空间的工序流程表,各专业工序均按此流程进行有序施工,根据施工流程安排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严格控制工作面的人流量,如不符合流程时间的工种一律不准随意进入其他施工区。严禁任何违反施工程序的作法。

1.4.3 作好工序标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1.4.4 工序交接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或质量经理)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1.4.5 所有的工艺管道系统试压、吹扫、设备单机试运转时,要有具体成品保护方案,防止对管道、设备产生二次污染。

1.4.6 分区域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生产厂家现场服务、巡视检查、施工操作人员凭许可证进入施工区域,并在入口处办理登记手续,工作完毕后由成品保护责任人及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

1.4.7 对已完成建安施工的区域,派专人负责保管钥匙。凡未经总承包项目部经理许可的,一概不得进入。

1.4.8 预验后要整改、维修的单位工程须持有特殊许可证方可进入现场。

1.4.9 全场设统一成品保护标志,施工重要部位挂牌警示保护。

1.4.10 各施工单位统一着装并有明显企业标识,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5成品保护的实施方法

1.5.1在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的内容范围很大,主要包括:防水(雨)、防锈、防电击、防雷、防尘、防潮、防撞击(划痕)、防盗、防二次污染等。

1.5.2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方法主要采取护、包、盖、封四种措施:

A.护  就是提前保护。如交叉作业,对已完成的土建、管道、就位的设备等,防止在交叉施工时受撞击、划伤,要求对已完成的成品加以保护,同时在关键部位贴上成品保护标志条,起警示作用。有必要时要采取硬维护(有足够的防撞击能力)

B.包  就是包裹。在油漆、涂料施工时,要对已安装完成的设备应进行包裹,防止油漆、涂料时污染。

C.盖  就是表面覆盖。有防雨防水要求的要用防雨布覆盖,如环氧地面工程完成后,在其空间上有其他作业时,要用地毯胶垫或彩条布进行表面覆盖,在通道位置还应加盖木夹板。

D.封  就是封闭。如在某车间的某个楼层或房间安装完成后,应及时围堵封闭,尽量减少人为的损坏,以达到成品保护目的。

1.6成品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1、成品在施工和安装过程中的防护原则,是谁施工,谁负责;谁的东西,谁看管。质检员负责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成品丢失损坏及时报告和做好记录。

2、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原则是:许进不许出,许装不许拆。成品完工后需要拆改和二次剔凿的必须凭有关部门的文字依据或工作票,并注明施工单位、拆改部位及具体要求方可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出入证,并主动交成保单位查验。进入重要部位和关键场所施工的人员还应有人监护,待施工完毕后,经监护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4、成品的移交需按程序办理;凡施工完毕后,先交总包方验收达到要求后,办理移交,并进行书面移交。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政治意识,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安全管理。

2. 土建结构成品保护

2.3混凝土的成品保护

    2.3.1.由于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较低,须特别注意塔式起重机运料及人工运料的过程中不得碰撞混凝土墙、柱,以免影响混凝土的观感。

    2.3.2.顶板混凝土不具备一定强度(跨度大于8m和悬臂梁板,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100%才可拆模;小于8m,混凝土达到75%以上才可拆模。目测硬物无深划痕)时不得上人及堆料。

    2.3.3.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剔凿必须待混凝土基本达到设计强度(硬物无深划痕)时方可进行。

    2.3.4.所有墙、柱、较大孔洞口、楼梯踏步,在拆模后及时用废旧的多层板条做好角部包封,防止撞伤混凝土阳角。

    2.3.5.后浇带、孔洞口在清理处理好后及时封盖。避免因混凝土养护用水泡导致钢筋锈蚀。

    2.3.6.混凝土顶板在浇筑后24h内不得堆料上人,防止混凝土板早期强度被破坏,板面出现裂缝。混凝土板上堆料要堆放在有支座点的混凝土梁部位。

    7.现场混凝土墙面、柱面不得随意涂画,做好成品的清洁。

  2.4水电预埋(留)管线、孔洞的成品保护

    技术员及工长等有关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水电管线埋设情况,并与水电队技术人员配合,加强施工中对水电管线的预留和保护,尽量避免破坏其管线、孔洞。

 2.5防水层的成品保护

    1.防水层做好施工后水泥砂浆层的保护,防止钢筋、木料撞破防水层。

    2.防水预留边角要用塑料布隔离,用水泥砂浆将防水层边角保护抹严,并随时检查,发现有保护层破损的及时修补。

    3.防水材料进场后及时存入库房立放,防止防水材料损坏。

 2.6测量放线的成品保护

    1.定位标准桩和水准基点周围应做保护及明显标志,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因现场施工需要,必须破坏控制桩时,应提前向技术质量部提出申请。

    3.主要轴线由测量员进行测放,在交由施工队组前应进行校核,并办交接手续。

 2.7回填土工程的成品保护

    1.回填土必须为均匀的粘土,将尖棱碎石、腐蚀土、冻块挑出。回填时禁止从管槽上直接往下倒土,应有保护管道的措施。

    2.在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如遇降雪应及时用防火草廉覆盖填土,当排水不畅时,应设置临时集水坑,用水泵抽水。

    3.同部位的回填土工程宜连续完成,如工程需要分次回填,待第二次回填时,应将下部已回填部分土的表面重新处理,包括清除杂物、夯实等。

2.8工地材料管理的成品保护

    1.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堆放时要求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2.各种材料根据材料性能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管理手续。

3. 钢结构成品保护措施

3.1钢构件的堆放

 3.1.1 待包装或待运的钢构件,按种类、安装区域及发货顺序,分区整齐存放,标有识别标志,便于清点。

3.1.2 露天堆放的钢构件,搁置在干燥无积水处,防止锈蚀;底层垫枕有足够的支承面,防止支点下沉;构件堆放平稳垫实。

3.1.3 相同钢构件的叠放时,各层钢构件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防止钢构件被压坏或变形。

3.1.4 钢构件的存储、进出库,严格按企业制度执行。

3.2钢构件的包装

3.2.1 钢构件的包装和固定的材料要牢固,以确保在搬运过程中构件不散失,不遗落。

3.2.2 构件包装时,应保证构件不变形,不损坏,对于长短不一容易掉落的对象,特别注意端头加封包装。

3.2.3 管材型钢构件,用钢带裸形捆扎打包,5m 以下长捆扎二圈,5m 以上长捆扎三圈。

3.2.4 机加工零件及小型板件,装在钢箱或木箱中发运。

3.2.5 包装件必须书写编号、标记、外形尺寸,如长、宽、高、全重,做到标志齐全、清晰。

 3.3运输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3.3.1 吊运大件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合适的工夹具,严格遵守吊运规则,以防止在吊运过程中发生震动、撞击、变形、坠落或其它损坏。

 3.3.2 装载时,必须有专人监管,清点上车的箱号及打包号,车上堆放牢固稳妥,并增加必要捆扎,防止构件松动遗失。

3.3.3 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平稳,采用车辆装运时对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输,必须由经过培训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负责,并在车辆上设置标记。

3.3.4 严禁野蛮装卸,装卸人员装卸前,要熟悉构件的重量、外形尺寸,并检查吊马、索具的情况,防止意外。

3.3.5 构件到达施工现场后,及时组织卸货,分区堆放好。

3.3.6 现场采用履带吊运送构件时,要注意周围地形、空中情况,防止履带吊倾覆及构件碰撞。

3.4安装过程的成品保护

    一方面构件倒运过程中,要进行钢结构件的保护;另一方面还需要进行构件表面防腐底漆及中间漆的保护。

3.4.1构件保护

3.4.1.1 构件进场应堆放整齐,防止变形和损坏,堆放时应放在稳定的枕木上,并根据构件的编号和安装顺序来分类。

3.4.1.2 构件堆场应作好排水,防止积水对钢结构构件的腐蚀。

3.4.1.3在拼装、安装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碰撞、重击。

3.4.1.4避免现场焊接过多的辅助构件,以免对母材造成影响。

3.4.1.5在拼装时,在地面铺设刚性平台,搭设刚性胎架进行拼装,拼装支撑点的设置,要进行计算,以免造成构件的永久变形。

3.4.1.6进行桁架的吊装验算,避免吊点设计不当,造成构件的永久变形。

3.4.2. 涂装面的保护

    构件在工厂涂装底漆及中间漆,在现场安装完成后涂装,防腐底漆的保护是半成品保护的重点。

3.4.2. 1 避免尖锐的物体碰撞、摩擦。

3.4.2. 2 减少现场辅助措施的焊接量,能够采用捆绑、抱箍的尽量采用。

3.4.2. 3 现场焊接、破损等母材外露表面,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补涂装,除锈等级达到Sa2.5 级或St3 级以上,材料采用设计要求的原材料。

3.5钢构后期的成品保护

    后期的成品保护重点是桁架成品、防腐面层在其它工序介入施工后的保护。

3.5.1 严禁集中堆放建筑材料。

3.5.2 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钢板,在交工验收前,在屋面铺设木板通道。

3.5.3 焊接部位及时补涂防腐涂料。

3.5.4 其它工序介入施工时,未经施工单位许可,禁止在钢结构构件上焊接、悬挂任何构

3.5.5 设备安装、玻璃幕墙、高级装修如与钢结构有交接,需通过总包与钢结构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交接手续,方可在钢结构构件上进行下一道工序。

3.5.6 地面支座的防护:在进行交工验收前,在已完成的地面柱脚支座周围设置防护围栏,以免支座受到碰撞和损坏。 

4.幕墙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4.1、现场安装成品保护措施

4.1.1、构件进场应堆放整齐,防止变形和损坏,堆放时应放在稳定的枕木上,并根据构件的编号和安装顺序来分类。

4.1.2、构件堆放场地应做好排水,防止积水对构件的腐蚀。

4.1.3、在拼装、安装作业时,应避免碰撞、重击。

4.1.4、减少在构件上焊接过多的辅助设施,以免对母材造成影响。

4.1.5、拼装时,在地面铺设刚性平台,搭设刚性胎架进行拼装,拼装支撑点的设置,要进行计算,以免造成构件的永久变形。

4.1.6、进行吊装验算,选择正确的吊点,减少吊装变形。

4.2、装饰面的保护(钢构件、铝型表、铝板材)

4.2.1、避免尖锐的物体碰撞、摩擦。

4.2.2、减少现场辅助措施的焊接量,能够采用捆绑、报箍的尽量采用。

4.2.3、现场焊接、破损的母材外露表面,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补涂装,除锈等级达到St3级,材料采用设计要求的原材料。

4.2.4、在铝材或铝板附近施焊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4.5、后期成品保护

4.5.1、焊接部位及时补涂防腐涂料。

4.5.2、其它工序介入施工时,未尽许可,禁止在钢结构构件上焊接、悬挂任何构件。

4.5.3、支座的防护:交工验收前,在已完成的支座周围设置围栏,以免支座受到碰撞和损坏。

4.5.4、所有玻璃落地部位易贴上醒目标志。

4.5.5、铝材及铝板表面应贴上保护胶膜,在工程移交时拆除。

4.5.6、电焊作业过程中须采取遮挡措施 避免电焊火花溅射擦伤玻璃和铝材。

4.5.7、已制作好的玻璃板块经检查无质量问题时方可按编号和数量运送到各指定的楼层,在临时堆放过程中均应用木方或泡沫板垫开,若当天安装不完需次日接着安装时,在当日下班时应采取加固保护措施以防止板块倾倒或遭到其它作业的损坏。

4.5.8、安装上墙的玻璃板块在未检查验收前不得将其保护膜拆除。

4.5.9、贴有保护膜的玻璃在胶缝处注胶时应用手将保护膜揭开,而不允用小刀直接在玻璃上将保护膜划开,以免利器损伤玻璃镀膜。

4.5.10、在玻璃的全部操作过程中均须避免与锋利和坚硬的物品直接以一定压强接触。

4.5.11、当饰面层材料已安装上墙后,各工地应立即成立成品保护小组,责任到人,定人定时值班巡视,加强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地项目经理应主动与甲方及其它施工单位取得联系,争取其他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同时应与甲方一起制定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和罚则,以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成品保护。

5.安装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5.1管道、设备系统成品保护措施

设备就位前,在开箱检验后应及时恢复原设备包装;设备就位后,没有土建交叉作业,在单机试车前也应塑料布或彩条布包裹,防止污染或划伤。

(1) 管道制作安装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安装过程中应及时将管口封堵。设备就位后,管道连接前,应将出入口用盲板或厚质塑料布进行临时封堵。

(2) 通风空调、给水、消防管道敷设过程中,应及时安装支吊架,避免在施工中损坏管道。

(3) 设备、管道安装尽可能在土建工程结束后进行。若遇特殊情况,设备安装后土建仍需要施工时,应将已安装的设备用塑料布覆盖并加适当的保护,以免土建施工时将设备破坏或污染。

(4) 管道、阀门等刷面漆时,不得涂抹在非油漆面上,避免相互污染。

(5)设备及管路在安装后应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严禁撞击、受压转动。

(6)严禁利用管道做任何临时或长期着力点。其他专业施工中不得对其碰撞、擦刮,在管路密集处可缠裹彩条布作为临时防护。

(7)任何管线不得作为拉攀、吊架等使用。

(8) 试压、冲洗用水和吹扫的使用排放要考虑其他成品的保护。

(9)贮运

    a搬运设备及管材时,应小心轻放,避免油污,严禁剧烈撞击、与尖锐物品碰触和抛、摔、滚,不得在其上堆压重物。

    b阀门和管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或简易棚内,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阳光直射(尤其避免紫外线照射),注意防火安全,距离热源不得小于1M。

    c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地上,不能与土直接接触,垫木要均匀布置,应避免弯曲管材,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M,管件应逐层码堆,不宜叠得过高。

   d当管道明敷在室外时,建议以包覆或涂刷遮光材料,以便阻隔紫外线,延长使用寿命。

   e塑质给水配件贮运时应避免在其上重物堆压、撞击。

   f各类设备(尤其是进口设备)在储放与运输中不应破坏原有包装,以免损坏或丢失。 

5.2电气、仪表系统成品保护措施

    电气、仪表安装应在土建工程结束后进行;因为电气、仪表安装过程中或完成后都需要防尘、防水等,所以应在门、窗封闭之后进行。仪表安装后要有可靠的防盗措施,特别是进口仪表。

5.2.1、电气设备进场时,应把设备放在干燥无积水的地方,并做好防潮措施,特别重要的设备,应派人进行看护,防止零配件丢失。

5.2.2、管内穿线工作应在装饰工程墙面刷漆前进行,以防止在穿线过程中,污染装饰墙面。

5.2.3、灯具、面板安装前,所有办公用房应上锁,防止安装完后有丢失现象发生。

5.2.4、配电箱、母线槽在安装前,应确认结构已不漏水,防止配电箱元件受潮影响绝缘电阻,影响日后送电安全。

5.2.5、电缆在敷设时,不允许在地面上拖拉,防止电缆表面绝缘层破损影响绝缘电阻。敷设完毕后,应派专人进行看护,防止电缆丢失。

5.2.6、电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剔打砌体结构,确需剔打时应采用切割机开槽后进行,以保护好砌体结构。

5.2.7、灯具安装时,作业人员应戴好手套,防止手指上污物影响吊顶面上油漆。吊顶面上的灯具孔洞,应与装饰作业人员配合好,应按厂家提供的灯具大小进行开孔,防止开孔过大,影响吊顶美观。

5.2.8、配电房内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及时把配电房门上锁,防止设备上元件丢失;同时,应派人进行值班进行看护,做好防盗工作。

5.2.9、直埋电缆等敷设完毕后应统一在地面做好线路走向标识,防止附近开挖时造成损失。

5.3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5.3.1、教育施工人员认真遵守现场成品保护制度,注意爱护建筑物内的装修成品、设备以及设施等东西。加强保护好土建或其它专业的成品,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关照,做到保护好自身成品的同时,也要确保他人的成品不受破坏,共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通风空调部分设备在安装前,应会同业主等有关人员进行开箱点件工作,并作好记录,发现缺损及丢失情况,及时反映有关部门;人员不齐时,不得随意拆箱,对易丢、易损部件应指定专人负责入库和保管。

  5.3.3、设备在搬运时应做好保护措施,应防止明露在外的表面碰撞受损。

  5.3.4、保温材料进场后,应堆放整齐,并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5.3.5、已安装完成的通风管道上,严禁作业人员站在风管上进行施工,防止风管表面受压破损。

  5.3.6、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进场后应堆放整齐,并做好防潮处理,防止管道生锈。

  5.3.7、对施工中的风管的临时甩口,要采取封堵,以防垃圾等污物进入风管内,影响日后空调送风效果。

  5.3.8、空调管道进行刷油漆时应做好防污染措施,严禁油漆污染建筑墙面、天棚等。

  5.3.9、由于通风空调安装工程与其专业施工交叉较多,故在暖通设备安装好以后,对设备采取搭设架子或用帆布或塑料布遮盖,以免设备受损坏。

  5.3.10、风机盘管内铜盘管,严禁受碰撞,防止受压变形,影响水流量,从而影响空调效果。

  5.3.11、管道保温完毕后,在装饰工程墙面或顶面刷漆时,应通知油漆做好防污染措施,防止保温层表面受污染。

  5.3.12、设备用房如风||机房、制冷机房等,在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派人值班看护,并做好上锁工作,防止设备上零配件丢失。

  5.3.13、由于通风空调部分管道较大,在安装过程中如遇标高打架时,不得随大意拆除其它专业的已完成品,一定要与相关专业进行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拆除。

  5.3.14、对易损、易盗的设备仪表及未端器具等,从工序上尽量安排在交工前或系统调试前安装,以减少意外损失和成品保护

5.4给排水安装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5.4.1、给水用管道在施工过程中,穿越结构孔洞时,严禁私自破坏结构板或梁内钢筋,确需割断钢筋时应征得设计、总包、甲方和监理现场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施工,防止影响土建结构。

  5.4.2、暗敷于墙体内给水管道,在施工开槽时,应先在土建结构上划线||后采用石切割机切好槽,方可进行打槽,以防止损坏土建结构。同时,暗敷于墙内的管道施工完成后,在结构表面做好管道走向标识,防止在装饰过程中被电锤等工具打坏。

  5.4.3、所有管道材料进场时,应堆放在干燥无积水的地方,管道材料表面的塑料薄膜包装,暂时不要拆除,待安装完毕后竣工验收前再拆除,以防止管道表面受损。

  5.4.4、明装立管,需在土建完成墙面抹灰后方可进行施工,以防止土建在抹灰过程中砂浆等材料污染管道表面。

  5.4.5、无表面包装的管道安装完毕后,采用塑料薄膜包裹好,防止被土建施工时表面受污染。管道安装完毕,交工验收前进行防腐刷漆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对土建已完墙面的保护,防止管道在刷漆时污染土建墙面。

  5.4.6、所有给排水管道在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管口封堵,防止杂物掉入管口内造成日后管道堵塞。

  5.4.7、所有给水设备如水泵、气压罐等,安装结束后应及时对设备用房上锁,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防止设备受损。

  5.4.8、管道上阀门在施工完毕后,应派专人拆除阀门手轮,待竣工验收前再装上,防止丢失。

  5.4.9、所有仪器、仪表、水龙头等物,待竣工验收前装上,防止受损。

  5.4.10、安装卫生洁具时,应保护好装饰工程已完墙面或地面,防止电锤钻孔时,打坏墙砖或地砖。

  5.4.11、给水系统通水调试时,应根据系统逐一进行检查,确认无漏水现象后,方可进行送水,防止在送水过程中跑水,对已完装饰工程造成破坏。

  5.4.12、在管道安装过程中,如发现破坏了电线管,应及时通知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修复,防止日后线管被堵

6. 装修装饰施工期间成品保护

6.1地面的成品保护

    6.1.1.地面混凝土或抹面砂浆未达到足够强度前不得上人及堆放材料。

    6.1.2.电专业所有在地面下暗敷的管线必须于地面施工前完成,并做好专业间的交接手续,以避免地面施工后再次剔凿。

    6.1.3.后续其他工种施工时,所用高凳、梯子、手推车车腿要用软物包好,以免破坏地面。

    6.1.4.地面施工完毕后,水电专业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地面上要铺防火苫布,以防焊渣损坏地面。

    6.1.5.在地面上倒运暖气片等较重设备时注意轻挪轻放,以防碰坏地面。

    6.1.6.油漆、浆活施工时地面、门窗加以遮盖,以防污染。

    6.1.7.大理石地面、釉面砖地面铺设完成后做好保护及封蜡。

    6.1.8.现制水磨石地面细磨后,迅速封蜡保护,以免污染磨石面层。

6.2墙面(抹灰、乳胶漆、厕所釉面砖等)的成品保护

    6.2.1.水、电专业须穿墙或于墙内暗敷的管线要及时施工,以避免再次凿开墙面。

    6.2.2.抹灰层完成后,倒、运料时注意柱、墙棱角的保护,尽量避免磕碰。在通道位置的门口、墙角用旧多层板钉好护面。

    6.2.3.墙面腻子刮完后,成品保护队队员即应昼夜巡视,防止墙面因乱涂乱划遭受污染。

    6.2.4.若楼内油漆工程在内墙涂料之后施工,施工时油漆与浆活分界处须贴上胶条,以防造成交叉污染。

    6.2.5.水专业刷防锈漆、银粉时注意不要污染墙面。

    6.2.6.竣工清理时注意不要污染墙面。

6.3顶棚(矿棉吸声板或铝合金吸声板)的成品保护

    水、电专业在顶棚处施工时注意不要乱摸,安装施工时要带洁净的手套,以防污染顶棚。吊顶内的水电设备、管线必须于吊顶龙骨施工前完成,以免滞后施工造成龙骨损坏。吊顶封完面板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吊顶内施工,面板拆除须由木工进行,其他工种不得擅自拆除,专业设备及收线不得借吊,利用吊顶的吊杆及龙骨;墙面涂料施工时注意不要污染圈边龙骨及顶棚;室内清理时应适量洒水,以免扬尘污染顶棚。

6.4木门、铝合金门(包括防火门)的成品保护

    6.4.1.木门框须于地面工程施工前安装,为防止使用小车运料过程中碰坏门框,在门框之上钉旧木条做好保护。

    6.4.2.门框处抹灰掩口时注意灰浆不要污染门框,尤其是铝合金门框。

    6.4.3.木门油漆施工时,油漆未干之前严禁手摸。

    6.4.4.带有玻璃的木门、铝合金门,玻璃装上之后启闭要轻,以防震坏玻璃。

    6.4.5.木门涂刷油漆时注意不要污染门上玻璃。

    6.4.6.注意门窗五金的看护,防止被毁、被盗。

 6.5屋顶的成品保护

    6.5.1.屋面防水开始涂刷冷底子油之后,闲杂人等不得进入屋面。

    6.5.2.冷底子油未干之前不得在其上走动,以免造成破坏。

    6.5.3.卷材铺贴完后,进行保护层施工时运送砂浆的手推车车腿要用软物包裹,以防刮破防水层。

6.6厕所防水的成品保护

    6.6.1.防水施工前水专业的套管、托吊工作必须做完,以避免后期剔凿。

    6.6.2.防水层施工过程中,未固化前不得上人走动,以免破坏防水层。

    6.6.3.进行保护层施工时运送砂浆的手推车车腿要用软物包裹,以防刮伤防水层。

6.7卫生洁具的成品保护

    卫生洁具主要包括蹲便器、坐便器、洗手盆、浴盆、拖布池、水嘴、镜子等,其成品保护注意如下事项:注意看护,防止被毁、被盗;施工人员禁止使用楼内厕所;楼内下水管线部分为排水铸铁管材,后续施工时注意保护,防止碰坏。

6.8其他建筑附属设备的成品保护

    6.8.1、消防设备的成品保护主要注意不得随意开关消火栓龙头及阀门。

6.8.2、配电箱、盘、柜、开关、插座、灯具等电气设备的成品保护,注意看护,防止被毁、被盗。进行涂料等施工时注意防止污染。非电工禁止乱动电气设备。

7. 成品保护工作的“六防一维护”

     “六防一维护”集中反映了成品保护工作的职责与任务,要求每名基层管理人员必需教育每个工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六防”的内容不同的工地各有不同,各分包单位根据具体施工内容再进一步细化。

7.1防火(动火作业防护):

7.1.1、明火的监督管理:

(1) 检查动火人员(电、气焊)的动火证,坚持无证不能动火。

(2)进行电、气焊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方能操作。

(3)监护人必须清除焊点周围易燃物品。

(4)同时必须备有灭火措施,如水桶或灭火器。

(5)气焊时,焊点必须离气瓶5米以上,乙炔和氧气间隔5米。

(6)5级以上大风时,停止电、气焊作业。

7.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现场根据需要设安全吸烟点)。

7.1.3、督促施工人员及时清理遗留在现场的易燃物。

7.1.4、看护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乱挪、乱动、乱用,发现损坏或失效的灭火设施、器材应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调换。

7.2防盗:

   施工人员 严防私拿、偷盗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及材料,如有发现给予制止并清除出场。外来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工地。

7.3防破坏(防碰撞):

    严防对成品半成品以及消防器材、安全防范措施的破坏行为,对需整改的地方,要验明施工人员的工作票。起吊作业严格控制设备间或构件间的碰撞,有必要时设置拦风绳。

7.4防水(防雨):

    看好施工用水,防止跑、冒、滴、漏,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非指定用水和消火栓严禁使用。发现积水要及时排除。不能雨淋的室外堆放的材料、设备要有必要的防雨措施。

7.5防自然灾害事故(防风、防冻、防雾、防尘):

前关闭门窗,防止雷雨大风和冰雹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冬季要防水管冻裂。

大风天气高空作业注意安全防护或禁止作业;低温天气混凝土施工要有防冻措施;大雾天气禁止吊装或高空作业;油漆等作业要有必要防尘措施方可施工,

7.6防污染:

     施工作业时要求施工人员遮盖其他成品防止交叉污染,并禁止蓄意破坏。

7.7“一维护”:维护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7.7.1、 宣传文明施工,监督施工人员及时清除下角料,施工后的杂物等。做到活完场净,人走场清。

7.7.2、 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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