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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发布
2025-09-27 23:45:42 责编:小OO
文档
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了加强和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群众性技术创新管理工作,以适应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要求,根据《XX公司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

2  术语、定义与缩写语

2.1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是指在企业内部,以职工自愿参加为原则,以提高经济技术指标、生产作业效率、提高职工劳动技能或操作水平为目标,通过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和技术改进等开展的创新活动。

2.2 合理化建议——指职工(个人或集体)围绕攀钢生产建设中的生产设备或工具、工艺技术、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质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安全环保、改善经营管理、改善职工生活或健康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所提出的建议或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2.3 技术革新、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实施内容与效果基本相同,所以在攀钢内部开展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与技术改进(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统一归并为合理化建议成果。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公司成立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营销管理部、营销策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公室等单位组成。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销管理部。

3.2 营销管理部是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管理办法的制订,以及组织重大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的评审、验收、奖励等工作,对各单位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进行指导和

监督检查。

3.3 公司工会和各级工会小组会同各级部门负责组织宣传和发动职工积极参与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

3.4 各部室及(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成果的收集和日常管理。

3.5 财务部协同营销管理部对本单位申报的合理化建议和重大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审核和评估。

4 管理流程

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管理总则

5.1 1各部、室及(分)子公司应积极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切实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技术创新服务。

5.1 2营销管理部统一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评审。

5.1 3公司统一组织参加集团公司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有关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统一向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申报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成果。

5.1 4 各单位在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过程中,应严格管理,确保成果质量。

5.2 合理化建议的提出与采纳

5.2 1合理化建议上报按季度组织,公司在每季度末可根据职工提出的建议组织评审,各部、室及(分)子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采纳、实施,不需事先立项。

5.2 2符合2.2范围的建议,提出者需填写《合理化建议采纳审批表》(附件2),经部室及(分)子公司确认后递交到营销管理部。

5.2 3各单位对职工提出的每条合理化建议,无论是否采纳,都应给予明确答复。

5.2 4《合理化建议审批表》原件及建议材料作为档案资料由营销管理部保存。

5.3 合理化建议实施与评审验收

5.3 1公司决定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在实施条件具备时,在公司内部组织实施。

5.3 2合理化建议实施完成后,实施小组写出项目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合理化建议实施验收审批表》(附件3),向营销管理部申请评审、验收。

5.3 3在公司内部评审出的合理化建议中的一等奖以上(含一等)的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推荐申报集团公司评审、验收和奖励,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下的重大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不需要报集团公司评审、验收,公司直接行文进行奖励,奖励文件报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备案;其它对所有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后形成推荐奖励意见直接报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对其中的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组织评审、验收,对四等奖(含四等奖)以下的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则根据推荐奖励意见审核最终奖励金额和等级。公司对评审验收的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奖励方案经公司奖励办公室审议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行文下达。

5.4 申报集团公司评审、验收的重大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应提交《合理化建议采纳审批表》、《合理化建议实施验收审批表》、实施总结报告、效益说明及用户意见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5 通过集团公司组织评审、验收的重大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在《合理化建议验收审批表》上并加盖组织验收单位(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6 合理化建议实施经费与奖励费用

6.1 合理化建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列入国贸公司年度研究开发费预算。

6.2 合理化建议评审、验收所发生的评审费在国贸公司研究开发费中列支。

6.3 营销管理部从公司内选择有关部门专家(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对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对参加项目评审、验收、鉴定的相关人员发放评审费,其费用进入国贸公司研究开发费预算。评审、验收费标准:200元/项·人。

6.4 公司行文下达的合理化建议实施奖励费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激励奖在公司研究开发费中列支。

7 群众性技术创新奖励

7.1 设立合理化建议实施奖。对未纳入各级科研、技术改进、QC 、现代化管理立项计划及奖励但又实施完成了的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通过合理化建议实施验收程序,可申报“合理化建议实施奖”。合理化实施奖励标准按 “合理化建议实施奖励标准”执行(见附件4)。各单位按本办法所规定的管理原则验收、评审和奖励。

7.2 设立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激励奖。为了积极持续推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鼓励多征集、采纳和实施、多出成果、多创效益,调动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公司统一设置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激励奖,用于激励各级合理化建议发动、征集的有关管理人员。

7.3 标准:合理化建议每实施完成一项按100元激励。营销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的奖励文件核定奖励额度并负责管理与分配,费用纳入国贸公司研究开发费。各部室及(分)子公司不再另行设立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激励奖和管理奖。

7.4 合理化建议实施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激励奖每半年奖励一次,分别在每年6月 30 日和12 月 30 日前申报。

8 其他

8.1 获合理化建议实施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奖金分配明细报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并备案。

8.2 对于弄虚作假套取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追回相应奖金并追究责任者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停办该单位半年至1年的奖励。

8.3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营销管理部、财务部负责组织检查,检查结果按公司绩效考核有关规定考核。

8.4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有限公司。

8.5 附件1: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管理流程

8.6 附件2:合理化建议采纳审查表

8.7 附件3:合理化建议实施验收审批表

8.8 附件4: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奖励标准

附件1:      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管理流程图

附件2 :

合理化建议采纳审查表

建议单位建议人提出日期
建议名称
采纳日期实施日期实施负责人完成时间
建议主要内容:(包括现状述说、方案措施、示意图、效益或效果)

 

子(分)公司、直属单位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字
审查日期
最终审查意见

(由各二级单位根据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填写)

批准日期
注:建议内容填不下时可另设附页。没有实施的项目可不填实施日期、完成时间。
附件3:

 合理化建议实施验收审批表

编号:          合建验字第       号

实施完成建议名称:

 

        实施负责单位: 

        实施参加单位:

        组织验收单位(公章):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1、按《群众性性技术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科研、新试、技术改进、QC、现代化管理等完成的项目成果另按有关规定办理,除上述之外的合理化建议项目方可填报此表并参加“合理化建议实施奖”评审,不得重复申报。

2、表中第一、二、三项由实施方填报,在相应栏中按规定签字,并按要求另附所需送审材料。

3、表中第四项“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系指实施方所在基层单位和实施受益基层单位推荐意见。

4、表中第五项、第六项填写的效益审核或评价方,在实施者提供明确的效益说明材料的审查基础上,有权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修改并提出质疑。该两项可由实施方联系办理,也可由主管部门联系办理。

5、第八、九、十项是指由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一等及以上重大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应该填写的,由组织验收单位填写,各申报单位不必填写。

6、本表及所附必要材料作为最终评审合理化建议实施奖的主要依据。必须实事求是填写和申报。

实施建议名称
提出建议单位提出人
提 出 日 期

采纳日期
实 施 日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实施负责人签字(注明岗位或职称)实施参加人数
一、实施主要人员名单(按贡献顺序,注明岗位职务或职称及贡献要点)
二、主要技术文件名称及提供单位(实施总结报告;效益计算说明及证明;受益单位意见等):

1、主要技术文件名称:

2、经济效益计算依据如下:

 三、 实施简要说明(针对解决问题梗概;实施范围、对象、主要工作量;实施采用方案、措施的要点论述;已达到效果及效益;还有否需完善的地方、问题等):

实施方填报签字:                              年      月     日

四、基层单位推荐意见:

1、实施方所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

 

基层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

  2、实施受益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

五、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对经济效益审查意见:

              审核签字(加盖财务章):  

六、有关部门对社会效益评价意见(根据实施建议内容和性质选择填写项):

 

评价部门(章):                                          签字:                                                      

七、申报单位合理化建议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专管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八、(集团)公司验收意见:

   

   

  

   评审验收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九、组织验收单位审查结论:

组织验收单位领导签字:

 

参加验收的专家人员
姓  名

单  位

职   称

签  字

附件4:

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奖励标准

奖励

等级年创直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合理化建议实施

奖励金额(元)

直接经济效益

(万元)

社会效益(作用、效果、水平、范围)

特等奖>400

巨大(广泛,涉及全局性,解决攀钢非常重大问题,全国范围内进步)

40000以上

一等奖200—400重大(攀钢关键岗位或环境,解决重要问题,国内同行或省范围内进步)

20000—40000
二等奖100—200比较重大(攀钢关键岗位或环境,解决重要问题,本市范围内进步)

8000—20000
三等奖30—100大(攀钢比较重要岗位或环境,解决较重要问题,攀钢范围内进步)3000—8000
四等奖10—30较大(一般性岗位或环境,解决较大问题,本单位范围内进步)

800—3000
五等奖3—10一般(一般性岗位或环境,解决一般性突出问题)

400—800
3万元以下

较小100-400

注:1、直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时存在时,按等级高者奖励,不重复奖励;

2、奖励金额应该参考该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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