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局客运专线机务运用安全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客运专线是完成旅客运输生产任务的重要设备,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客运专线机务运用安全技术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依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动车组专业管理规定》、《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CRH系列动车组操作规程》、《动车组司机一次乘务作业标准》、《动车组地勤司机工作标准》和《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成都铁路局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都铁路局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及其修改稿制定。
第3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铁路局管内客运专线机务运用安全管理,管理人员和动车组司机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办法。既有线开行动车组时,相关管理要求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运用管理
基本要求
第4条 全局机务系统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从严治本,基础取胜,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指导思想,不断探索和把握客运专线机务安全生产管理规律,建立健全与高铁机务行车安全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高铁安全“有序可控、持续稳定”。
第5条 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要充分发挥动车组车载列控和通讯设备的记录功能,应用计算机和网络、视频技术,加强动车司机作业全过程的监控。要采用动车组模拟仿真训练装置等先进的培训手段,努力提高动车组司机技术理论水平和实作技能,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机务行车安全可控能力。
第6条 动车组是客运专线的运输工具,机务运用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用好动车组,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运输生产任务;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文化知识水平。
动车组交路和乘务制度
第7条 动车组交路是动车组固定担当运输任务的周转区段,确定动车组交路要充分考虑动车组司机劳动和休息时间,合理利用动车组的性能,提高动车组运用效率。
第 动车组乘务制度是动车组司机使用动车组的制度,分包乘制、轮乘制和轮包结合制。我局原则上采用轮乘制。
班制的选择应近期与远期相结合,适应铁路发展的远期规划,并符合部定动车组司机劳动时间标准和运输的需要。
第9条 查定动车组区间运行时分,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线路允许速度,动车组构造速度,下坡道制动力速度,长大下坡道因制动周期速度,长大隧道速度。
2.起停车、慢行调速对高速列车区间运行时分的影响。
3.动车组的牵引、制动特性。
区间运行时分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10条 动车组在站段技术作业时分,动车组司机出、退勤工作时分,应根据站(段)设备情况、乘务制度及技术作业程序等,进行实地查定。
动车组周转图
第11条 列车运行图和动车组周转图是动车组运用管理部门组织运输生产的基础。动车组周转图分为:基本动车组周转图、日计划动车组周转图。
基本动车组周转图与列车运行图同时编制。动车组周转图编成后,应同时查定动车组运转制、动车组司机换班方式、动车组走行公里、使用列数、全周转时间(包括纯运行、中间站停留及动车组在自外段、站停留时间)、日车公里、旅行速度、技术速度、速度系数等技术指标,经铁道部批准后执行。
动车组运用计划及分析
第12条 动车组运用计划是铁路局、动车组运用所组织动车组运用工作的依据。
第13条 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动车组运用计划和动车组运用所年、季、月度动车组运用计划,确定动车组日车公里、支配动车组日车公里、技术速度、动车组司机需要人数及补充计划等。
第14条 动车组运用分析,是加强动车组运用管理、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机务段应有专人负责分析工作。
第15条 动车组运用分析分为日常、定期(旬、月、季、年)和专题分析。
1.日常分析一般在会上进行。其内容应包括:安全正点情况,日计划周转图兑现情况,动车组司机劳动时间情况等。
2.定期分析为总结一个阶段的运输生产活动,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规律性,借以改进和提高工作。其分析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情况,运输任务及动车组运用指标完成情况,动车组司机劳动时间、出勤率情况等。
3.专题分析为针对运输生产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所进行的分析,分析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动车组司机室登乘管理
第16条 动车组司机室上应严格控制非值乘人员登乘,以下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凭《动车组司机室登乘证》登乘司机室:
1.铁路局
(1)机务、车辆、工务、电务、、运输处(含调度所)相关专业负责人及技术主管人员。
(2)安监室负责人和专业监察人员。
2.站段
(1)动车组司机隶属机务段、动车组配属车辆段检查工作的领导及相关专业主管人员。
(2)动车组运行区段的供电段、电务段、工务段检查工作的领导及相关专业主管人员。
3.其他
(1)动车组技术维护人员。
(2)行车安全装备技术维护人员。
(3)经批准的其他人员。
第17条 无《动车组司机室登乘证》的人员严禁登乘动车组司机室。动车组司机对非法登乘司机室的人员劝阻无效时,有权不开车,报请车站处理。
动车组司机室登乘证的办理按铁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1 登乘司机室的人员,不得在非操纵端乘坐。操纵端动车组司机室的登乘人数,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超过2人,不得影响乘务员正常工作。
第19条 登乘管理
1.登乘人员须于登乘前1天12:00前向机务处提报登乘申请,机务处审核同意后于当日18:00前通知担当机务段运用科,机务段在司机出勤时告知登乘人员姓名。登乘人员须提前与担当机务段核实,并按计划车次登乘。
2.登乘人员须在动车组始发站,在图定始发时间前15分钟进入动车组司机室,中途停站一般不受理登乘。
3.登乘人员登乘动车组司机室时,需交验《动车组司机室登乘证》,经执乘民警验证同意后方可登乘(验证地点:司机室有侧门的,在侧门内;无侧门的在车厢内司机室门前)。
4.因临时任务急需,来不及提前提报登乘申请或未办理《动车组司机室登乘证》时,需经铁路局机务处批准后,通知调度所发布机调命令,方可登乘动车组司机室。
5.动车组运行中除司机换乘和随车技师处理故障外,任何人不得进出司机室。
动车组回送
第20条 动车组回送,必须严格执行《动车组有动力回送办法》、《成都铁路局CRH型动车组有动力回送及试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
第21条 机务段接到动车组回送的安排后,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选拔技术业务精湛的司机担当回送任务,必要时安排管理人员添乘。
第22条 跨局回送动车组时,机务段要追踪动车组回送状况,积极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基本要求
第23条 客运专线运行安全是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贯彻落实、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全力以赴地抓好运输安全,高质量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第24条 客运专线机务运用安全管理要以《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成都铁路局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基本准则,要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既要重视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又要重视安全设备的使用。
第25条 各级机务运用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客运专线安全检查,添乘、现场检查时,必须兼顾客运专线。机务段须制定管理人员添乘、现场检查动车组的量化标准、质量要求及考核办法;对车间干部、指导司机的添乘检查、量化要求,要执行“标准严一格”的原则。
组织机构
第26条 机务段成立客运专线运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段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应包括分管段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专(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和运用车间相关人员。
第27条 段客运专线运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部、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负责段客运专线运用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制定段动车组运用、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流程。
2.协调、参加客运专线开通前的联调联试及动车组的运行试验。
3.负责动车组的运行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动车组相关人员状况的分析,查找典型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
4.负责动车组司机选拔、培训,造就高素质动车组司机队伍。指导运用车间抓好乘务员标准化作业。
5.组织参加 “六乘一体”协调会,主动配合完成动车组检修、检测任务,及时反馈并协调解决作业中存在的安全、质量等问题。
第2 段要明确各职能部门、车间在客运专线、动车组管理的分工及职责权限。
基本制度
第29条 机务段要结合客运专线开通、动车组开行,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并根据生产实际补充专项管理制度。
第30条 机务段根据部、局相关规章制度及十六项安全措施,细化完善客运专线、动车组的相关措施,并制定下列安全措施,汇编成册,组织乘务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1. 动车组开关门安全卡控措施
2. 动车组出、入库安全卡控措施
3. 动车组上车顶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4. 动车组防溜安全卡控措施
5. 劳动安全卡控措施
6. 动车组调车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7. 动车组换端安全卡控措施
8. 防止动车停入分相的行车安全卡控措施
9. 动车组钥匙管理措施
10. 动车组重联安全卡控措施
11. 动车组双班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2. 地勤司机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3. 热备机车、人员出动保证措施
日常管理
第31条 机务段及相关部门要坚持定期的安全例会制度,将客运专线相关工作纳入分析内容,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典型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要深入分析,及时进行处理。
第32条 机务段明确动车组热备司机的管理要求,必须包含热备班数、热备机班配备、热备机班的出勤、待乘检查等内容。动车组热备机班待乘休息时不受“待乘卧床休息时间不足4小时不得出寓担当乘务工作”的。
第33条 运用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制定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内容时,必须包含动车组运行要求,机车调度员要进行重点传达。
第34条 机务段各级管理人员按分工及职责要求,加强对动车组司机的日常检查,通过调用LKJ、ATP、CIR等设备记录数据,对动车组司机的作业进行追踪检查,并严格按考核办法、考核标准执行,进行常态管理。
第35条 机务段建立动车组运行非正常停车分析制度,明确每类非正常停车的分析项点、分析标准,由安全科分析人员对非正常停车进行件件分析。
第36条 机务段按照《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动车信息台,收集、上报动车组日常生产信息,组织分析。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37条 客运专线机务人员主要有动车组司机、地勤司机、动车运用所机车调度员等。
第3 动车组司机的管理按照《成都铁路局CRH动车组司机管理细则(试行)》执行。
第39条 动车地勤司机、动车运用所机车调度员管理按照《成都铁路局动车运用所机务系统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40条 本办法由成都铁路局机务处解释。
第41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部、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42条附件
附件一 成都铁路局CRH1型动车组司机乘务作业标准
附件二 成都铁路局CRH2型动车组司机乘务作业标准
附件三 成都铁路局动车运用所机务系统人员管理规定
附件四 成都铁路局动车组地勤司机作业标准
附件五 成都铁路局动车运用所机务调度员工作标准
附件六 成都铁路局动车运用所机务派班室管理制度
附件七 成都铁路局动车组重联与摘解作业办法
附件八 成都铁路局机务系统CRH动车组信息管理办法
附件九 成都铁路局200~250kmh客运专线机务应急措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