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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10-11号: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2025-09-27 23:44:27 责编:小OO
文档
河职院教〔2010〕11号                   签发人:刘安华  

关于印发《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经研究,现将《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印发给各部门,请贯彻执行。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创新教育,鼓励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较高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校决定设立“创新学分”,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成果给予一定的学分。从2010级起,每位学生必须通过科技开发、技能竞赛、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取得1学分(三年制)或0.5学分(两年制),作为毕业的必要条件。

第二条 凡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如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挑战杯、数学建模等)、科技活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等)、发表论文及文学艺术作品、实践创新及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第三条 学生应根据具体的项目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创新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四条 学生取得的多于毕业要求的创新学分,可以申请替换院级公选课学分。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学校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及相应的标准和程序,负责接受学生对创新学分认定的申诉,并开展相应的调查、核实和纠正工作。教务处负责审核创新学分,并负责将相关资料归类、存档。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学副院长、专职副、专业(教研室)主任、高级职称教师、教学秘书等的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简称认定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评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 参与科研与技术开发之创新学分的认定:

(1)学分标准

         学分

项目321
纵向课题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有经费资助的

市级、校级项目

横向课题进账10万元以上

进账3~10万元

进账1~3万元

专利(公开)

发明专利适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支撑材料

①《参与教师科学技术研究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

②项目立项通知书、结项登记表、专利授权书等原件或经科研处确认的复印件。

③指导教师证明。

有多位学生参与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教师可以在上述规定范围内,根据参与度与贡献度酌情给予前五名学生学分。

第 参加技能竞赛或文体比赛获奖之创新学分的认定:

(1)学分标准

         学分

层次321.5

10.5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未获奖
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未获奖
市、校级一等奖二等奖
[注]

①国家级是指由国家部门正式发文组织的各类赛事;省级是指省级部门、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正式发文组织的各类赛事;市级是指市级部门、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一级行业协会正式发文组织的各类赛事;校级是指学校(含委托二级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的各类赛事。

②团队参赛获奖的,团队中所有学生均可获得相应学分;多次获奖的同一内容或作品,只计其中最高奖的学分。

(2)支撑材料

①《参加技能竞赛(含文体比赛)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

②比赛通知、获奖证书原件或经教务处或团委确认的复印件。

第九条 发表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之创新学分的认定:

(1)学分标准

         学分

内涵3210.5
论文三大索引(SCI、EI、ISTP),复印资料

核心期刊一般期刊有登记但无

刊号的学报

文学艺术作品国家级刊物

或展示

省级刊物

或展示

市级、校级

刊物或展示

新闻报道国家级报纸省级报纸市级报纸
[注]

①国家级展示是指由国家部门组织的作品展示;省级是指省级部门、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作品展示;市级展示是指市级部门、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一级行业协会组织的作品展示;校级是指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作品展示。

②如论文(作品)有多位作者,则学分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分别计满学分,第二至五名按相应级别的50%计算,第六名以后不计学分。

(2)支撑材料

①《发表论文(含文学艺术作品)学分申请表》(见附件3)。

②刊物、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原件或经科研处确认的复印件;报纸原件或经新闻中心确认的复印件。

第十条 社会调研活动之创新学分的认定:

(1)学分标准

         学分

内涵210.5
实践活动获省级表彰获市级表彰获县级表彰
调研报告市级及以上领导重视县级领导重视学校评阅合格
[注]

①省级表彰是指获得省级部门组织的表彰;市级表彰是指获得市级部门、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一级行业协会的表彰;县级表彰是指获得县级部门的表彰。学校评阅是指二级学院指定教师对学生提交的调研报告进行评阅。

②所谓“重视”是指获得领导或职能部门的签批,或在重要会议上领导公开提及。

③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五人,计分方法同论文的多作者方式。

(2)支撑材料

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申请表》(见附件4)。

②荣誉证书原件,或经过学工处确认的复印件,调研报告打印稿。

第十一条 听科技学术报告,并提交后续研学材料(如读书报告、文献综述、评论等),经评定合格后,可获0.2学分/次。

支撑材料:

①《听科技学术报告学分申请表》(见附件5)。

②经班主任教师审阅的读书报告等后续研学材料。

③经学工处核实的报告出席单。

第十二条 参加学校创业园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经学工处证明后,可获得0.5学分。

支撑材料:

①《参加创业园活动学分申请表》(见附件6)。

②承租合同原件或经学工处确认的复印件。

③业绩支撑材料,如货品进出记录、赢利情况记录等。

④创业团队负责人意见。

第十三条 各学院可根据各专业的特点或实习实训条件确定其他创新项目,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备案。学分认定由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参照上述各项学分认定办法酌情处理。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1.各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报教务处备案。

2.每学期第17周,学生填写各类创新学分申请表,将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3.教学秘书将相关材料按班级以及创新项目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并将有关支撑材料送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团委等相关部门核实。

4.各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集中评定、认定学生创新学分。

5.教学秘书将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以及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按照班级归类成册后交教务处教务科。

6.教务处按5%比例抽取各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如复核发现二级学院的学分认定有问题,则责成该学院重新进行学分认定工作。

7.经确认的学生创新学分通过校园网进行公布,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投诉。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学分。

8.教务处将学生创新学分导入教务系统,并将纸质材料整理归档。

第十五条 学分认定的申诉办法:

学生对学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次学期第1周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表(见附件8)。教务处自接到复议申请起7日内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复议,并作出书面决议通知申请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本办法,使学生明确有关创新学分的具体规定,以便在日常学习中认真遵照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将定期对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创新学分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如果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仅要对不合事实记载的创新学分予以取消,并且要追究有关责任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第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我校2010级及以后的普通全日制大专生。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参与教师科学技术研究学分申请表

学院名称(填表人所在院): 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类型纵向课题级别□国家级    □省级   □校(市)级

横向课题经费□10万以上    □3~10万    □1-3万

专利类型□发明   □适用新型   □外观设计

三、项目组学生成员参加人

员排序

姓名班级学号学分
1
2
3
4
四、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六、学院认定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七、教务处审核意见

分管副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1.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结项登记表、专利授权书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与表格装订在一起。上述佐证材料原件提交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审核后返回项目负责老师。

2.如参与学生分属不同学院,须将此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制送至不同学院。

3.项目由学生完成时,不需指导教师意见。

4.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2:

参加技能竞赛(含文体比赛)学分申请表

学院:

一、竞赛名称竞赛日期
二、竞赛级别□国家级      □省级      □学校(市)级

三、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未获奖

四、奖项类型□团体     □个人

五、学生姓名班级学  号

学  分

六、学院认定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七、教务处审核意见

分管副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1.获奖证书复印件与本表装订在一起。原件提交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审核后返回学生。

2.参加市级以上竞赛但未获奖者,需提供比赛通知(复印件)及指导教师证明材料。

3.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3:

发表论文(含文学艺术作品)学分申请表

学院:              

一、论文(作品)题目
二、发表刊物名称和刊号
三、发表时间:
四、论文(作品)成员姓  名

专业班级学 号

学 分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五、发表刊物、作品展示级别

论文:        □三大索引    □核心期刊   □一般期刊 □有登记但无刊号的学报

文学艺术作品:□国家级刊物或展示  □省级刊物或展示   □校(市)级刊物或展示

新闻报道:    □国家级报纸   □省级报纸   □市级报纸

六、学院认定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七、教务处审核意见

分管副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1.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文学艺术作品)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与本表格装订在一起。

2.刊物、报纸、杂志原件提交学院创新学分认定执行小组审核后返回学生。

3.如果作者涉及不同学院须将此表格及佐证材料复制送至不同学院。

4.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4: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申请表

一、社会实践活动名称
活动地点活动时间
二、1. 实践活动受到表彰级别 □省级表彰    □市级表彰     □县级表彰

    2. 调查报告质量:□受市级及以上领导重视    □受县级领导重视

三、调研报告作者序号姓  名

所在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学分
1
2
3
4
5
四、调研报告摘要
五、教师对调研报告的评审意见:

1.调研方法是否科学  □是   □否             2.论据是否充分  □是   □否

3. 论证是否合理      □是   □否             4. 结论是否正确  □是   □否

5. 总体评价:        □合格   □不合格

评阅人: 职称: 所属学院: 年    月    日

六、学院认定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七、教务处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1.受到各级表彰的须将获奖证书复印件与本表装订在一起。原件提交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审核后返回学生。

2.提交调研报告者,须将调研报告用A4纸打印好与本表装订在一起。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须指定相关教师对调研报告进行审查。如报告作者属于不同学院,须将此表及佐证材料复制送至各学院。

3.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5:

听科技学术报告学分申请表

学生姓名: 学号: 所在院: 专业班级:

一、科技、学术报告名称
二、报告人基本信息:
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报告日期
三、报告内容简介:
四、与报告相关的后续创新材料:

□读书报告   □评论   □文献综述  □其他

五、后续创新材料名称(题目):
六、对后续创新材料的审查意见:

1、内容和形式是否达到一般要求 □是   □不足  □否

2、是否有抄袭现象                □是   □否

审查人: 职称: 所属院: 年    月    日

七、:学院认定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八、教务处审核意见

分管副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报告出席单(带条码)、用A4纸打印好的后续研读材料与本表格装订在一起。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须指定相关教师对材料进行审查。

2.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6:

参加创业园活动学分申请表

学生姓名: 学号: 所在院: 专业班级:

一、创业园活动名称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简介:
三、学工处意见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四、:学院认定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五、教务处审核意见

分管副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承租合同复印件、业绩支撑材料、创业团队负责人意见等与此表一起装订。

    2.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7: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
学院:班级:
序号姓名学号创新项目类别及所得学分最终

学分

备注
参与科研项目竞赛发表论文(作品)社会实践创业园聆听

报告

其它
1XXXXXXXXX
2XXXXXXXXX
3XXXXXXXXX
登记人签字:
院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
日期:
附件8:

创新学分认定复议申请表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姓  名

学  号

一、

创新学分参与教师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

技能竞赛(文体比赛)[    ]

发表论文及文学艺术作品[    ]

社会实践活动[    ]

聆听科技、学术报告[    ]

参加学校创业园活动[    ]

其它[    ]

原认定分值复议后分值
二、成果内容陈述:

三、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四、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注:1.此表表头及第一(除复议分值栏)、二项内容由学生填写。

2.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附件9:

创新学分替换院级选修课学分申请表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姓  名

学  号

一、

项目学分
参与教师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技能竞赛(文体比赛)
发表论文及文学艺术作品
社会实践活动
聆听科技、学术报告
参加学校创业园活动

其它
合计
二、

课程学分
三、学院审核意见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四、教务处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教务处保管时间5年。

主题词:制度  通知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0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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