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 | 施工项目部 | ||||
| 种类 | 安装队 | ||||
| 安全交底内容: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上岗并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超过2米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的防护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带。 6.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 7.遇到恶劣气候(如风力在5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电焊和吊篮施工。 8.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 9.上吊篮操作的人员的安全带必须系在安全绳的安全卡扣上,严禁系在篮体上或钢丝绳上。 10.在吊篮上焊接时焊把线要双线到位,绝缘皮绝对不能破损,严禁用钢丝绳做零线。 11.施工时吊篮内的小材料及小工具要放在工具箱内,禁止散乱放在吊篮内。 12.每天下班后或下雨天应必须将吊篮降到地面并关闭总电源。 13.在吊篮高空施工过程中,严禁翻越到另一台吊篮上去,严禁从楼层进出吊篮。 14.施焊前必须及时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施焊时必须用好接火斗,并配备一个灭火器。 15.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因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牢固,并安装好防护罩。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淋、防砸。 16.临边拆除的防护栏杆在施工完毕之后,必须及时恢复。 17.临边的剩余材料或其它杂物在施工完毕之后必须清理干净,做到落手清。 18.所有临时用电应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标准用电规范。 19.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0.进入现场的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气割、电焊“十不烧”。 21.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 |||||
| 交底人 | 年 月 日 | ||||
| 被交底人 (必须本人亲自签字,不得代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