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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达纲领批判》解读
2025-09-28 02:24:56 责编:小OO
文档
《哥达纲领批判》内容简析

一、历史背景

马克思的这部著作写于1875年4、s月间,当时题为《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公开发表于11年,原题为《德国工人党纲领批注》。

这一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同机会主义斗争的产物,它批判了拉萨尔的机会主义路线,同时也批判了以李卜克内西为代表的爱森纳赫派对拉萨尔派无原则让步、妥协,拿原则作交易的投降主义思想和错误行为。

19世纪60年代,在德国工人运动内部形成了两个对立的派别,一是拉萨尔派,一是爱森纳赫派。

拉萨尔派是德国工人运动内部的一个机会主义派别,其头子拉萨尔是一个庸俗的民主主义者,德国工人运动中机会主义的始祖,他曾写了一些小册子宣扬右倾机会主义的理论。他幻想通过争得普选权和依靠地主资产阶级的国家的帮助来实现社会主义;他反对暴力,把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斗争仅限于议会活动和其他合法活动的范围内;他还同普鲁士首相俾斯麦秘密勾结,竭力支持俾斯麦通过王朝战争“自上而下”统一德国的道路。他在工人中的鼓动工作,使他获得了部分工人的信任。1 863年5月,德国八个城市的工人代表在莱比锡成立了全德工人联合会,他当选为该会。他的机会主义观点被写入了联合会的章程,成了这个组织的指导思想。186 4年8月,拉萨尔在一次决斗中死去,他的继承人约•施韦泽和哈森克莱维尔等人先后领导全德工人联合会,仍然推行拉萨尔主义。

以李卜克内西和倍倍尔为首的爱森纳赫派是无产阶级派,它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关怀和指导下成长起来的。1869年8月,德国工人运动中的先进分子在爱森纳赫城召开代表大会,成立了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即爱森纳赫派。爱森纳赫派通过了自己的纲领,宣布参加第一国际;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主张通过自下而上的,推翻地主贵族的统治,实现德国的统一;积极为无产阶级的经济、政治利益而进行斗争,推动了工人运动的发展,在工人群众中的影响不断扩大。

1873年爆发了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这次经济危机也席卷了整个德国,工人失业,阶级矛盾激化。在这种新形势下,德国无产阶级迫切要求克服自己内部的,建立统一的工人阶级的政党,以加强力量的领导,共同对敌。爱森纳赫派曾两次建议两派合并,但都遭到了拉萨尔派的拒绝。爱森纳赫派在实际的斗争中执行了马克思主义的路线,并充分显示了自己的力量,表明它是真正代表了工人阶级的利益。而拉萨尔派领导的全德工人联合会的广大成员则逐渐觉悟起来,对其领导人执行机会主义路线日益不缡,使拉萨尔派在政治上和组织上都面悔全面瓦解的危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拉萨尔派的头目们为了挽救自己快要解体的组织,保住自己已经开始动摇的地位,才不得不主动来要求同爱森纳赫派合并。

对于两派的合并,马克思、恩格斯是极为关心和支持的,因为这样对德国工人运动有利:但是.他们认为,要使合并真正对工人运动有利,爱森纳赫派必须坚持在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基础上同拉萨尔派合并一决不能作无原则的妥协和让步、决不能“拿原则来做交易”;合并的第一个条件是,要拉萨尔派放弃机会主义的立场,不再作宗派主义者;如果拉萨尔派拒绝放弃机会主义立场和路线,爱森纳赫派就只能和拉萨尔派建立临时的组织联系,缔结一个反对共同敌人的行动协定.而不要急于合并;继续揭发和批判拉萨尔派的机会主义,进一步争取它的广大成员,使他们更加孤立,为两派在原则基础上的统一创造条件。

可是,李卜克内西等人不听马克思、恩格斯的告诫.醉心于同拉萨尔派的无原则的和解与合并,同拉萨尔派的头目哈赛尔曼一起起草了一个浸透了拉萨尔主义观点的纲领草案,供两派合并的代表大会通过。

马克思、恩格斯看到纲领草案以后,非常气愤。他们立即给爱森纳赫派的领导人写信,对纲领草案进行了严厉批判。1875年3月,恩格斯写信给倍倍尔,对纲领草案提出了尖锐批评,指出:“这个连文字也写得干瘪无力的纲领中差不多每一个字都是应当加以批判的。它是这样一种纲领,如果它被通过,马克思和我永远不会承认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新党,而且我们一定会非常严肃地考虑,我们将对它采取(而且要公开采取)什么态度。”(《选集》3卷,第325页。)1875年5月5日,马克思给威廉•白拉克(爱森纳赫派的创始人和领导人,不伦瑞克社会主义书籍的出版者)写了信,在信中尖锐地指出:党的纲领是“判定党的运动水平的界碑”,而这个合并的纲领却是一个“极其糟糕的、会使党堕落的纲领”(第296页。)。同时,还寄出了《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对纲领草案逐条进行了批驳,给予了拉萨尔主义以彻底的批判和打击。

李卜克内西等人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正确批判不但不予考虑,而且采取了抵制的态度。于1875年5月22—27日,两派选出的代表在哥达城召开合并代表大会。大会选出了党的领导机构,决定把党的名称改为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1 0年哈雷代表大会上又改名德国社会民主党),对纲领草案只在个别文字上略加修改就通过了,成为党的正式纲领,这就是机会主义的“哥达纲领”。

“哥达纲领”产生以后,马克思恩格斯本想发表一个公开声明,说明这个纲领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以表明他们对纲领的原则立场。但是,当时德国的反动派并没有看出纲领的机会主义实质,仍然把它当作工人阶级的东西来看待,并对纲领进行攻击;此外,一部分工人阶级也只关心联合,也没有看出纲领的机会主义性质,仍然把纲领中提出的一些要求当作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来解释。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恩格斯为了顾全大局,为了工人阶级的联合行动,采取了沉默的态度,没有发表公开声明,《哥达纲领批判》也未公诸于吐。

《哥达纲领批判》公开发表于11年1月31日德国党的刊物《新时代》杂志上。当时马克思已经逝世,是由恩格斯主持发表的。事情已经过去15年了,恩格斯为什么要公开发表这一文献呢?这是由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所决定的。

19世纪的后期是资本主义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阶级斗争的形势有所缓和,加上资本主义制度正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资产阶级的统治策略和手段也有所转变,用其所掠夺来的垄断利润的一部分来收买工人贵族,培养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因此,当时各国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潮普遍滋长,并有日益发展之势。在德国,于10年宣布废除党人法,并宣扬要实行所谓社会改良的“自由主义”。随着敌人策略上的改变以及德国党在国会选举中所获得的一些胜利,党内以福尔马尔为代表的右倾机会主义者日益猖狂起来。他们公开吹捧统治阶级的“自由主义”,说什么能“按全体人民的利益办事”,鼓吹通过议会道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党人法取消后,德国工人党又可以公开进行活动了。10年10月,党在哈雷召开党代表大会,决定起草一个新的纲领草案,准备提交给11年即将在爱尔福特召开的党代表大会讨论,以代替原来的纲领即“哥达纲领”。为了反击国际工人运动中和德国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使将要在爱尔福特召开的党代表大会上制定一个正确的党纲,恩格斯决定公开发表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并写了序言。他在序言中指出:“既然哈雷党代表大会已把哥达纲领的讨论提到了党的议事日程,所以我认为,如果我还延迟发表这个有关这次讨论的重要的——也许是最重要的——文件,那我就要犯隐匿罪了。”(第293页。)但恩格斯的这个正确决定却遭到了李卜克内西等人的阻挠和反对。恩格斯坚决冲破重重阻力,迫使考茨基(当时《新时代》杂志编辑)于11年1月31日在《新时代》杂志第1卷第18期上发表了《哥达纲领批判》和恩格斯所写的序。

二、内容提要

全文一共分四章,但主要内容集中在第一章和第四章。下面分别简要介绍各章的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所阐述的主要问题

这一章里,马克思着重批判了纲领草案空谈“劳动”和“社会”的机会主义观点,第一次提出了关于主义两个发展阶段的学说;批判了纲领草案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分配关系问题上的错误观点,阐明了社会主义阶段社会总产品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

1、批判了纲领草案避开创造社会财富的物质条件和生产资料所有制,而空谈“劳动”和“社会”的错误。

纲领草案中写道;“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第298页)

   马克思指出:物质财富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而生产某种使用阶值,光有使用价值还不行,还必须有自然物质条件。人只有同一定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生产使用价值,才是财富的源泉。而劳动者要同生产资料相结合,首先就必须以占有者的身份出现,即必须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只有这时,“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而纲领草案却避而不谈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避开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剥削工人的实质性问题,空谈“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这实质上是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私有制社会的剥削实质。

马克思为了进一步批判纲领草案空泛谈论“劳动”和“社会”的错误,还指出了两个重要观点:

第一,“劳动只有作为社会的劳动”,“才能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第300页)马克思在这里强调了创造财富的劳动的社会性。人们进行物质资料生产,创造物质财富并不是单个人孤立进行的,而是在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和联系的条件下,以团体或社会为单位进行的。因为,劳动总是社会的劳动,而只有社会的劳动,才能创造财富和文化。

第二,“随着劳动的社会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之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劳动者方面的贫困和愚昧,非劳动者方面的财富和文化也发展起来。”(第300页)这就是说,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越来越发达,劳动的社会联系也越来越广泛,劳动生产率也日益提高,创造的社会财富日益增多。但是在剥削者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则被剥夺了生产资料的社会里,劳动者虽然以自己的劳动创造了社会财富,但他们所创造的财富的大部分却被剥削者所占有,因而剥削者的财富和文化越来越发展,劳动者则愈来愈贫困和愚昧。这是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历史的发展规律。

在阐明上述规律的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深刻指出:“因此,不应当泛泛地谈论‘劳动’和‘社会’,而应当在这里清楚地证明,在现今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最终创造了物质的和其他的条件,使工人能够并且不得不铲除这个社会祸害。”(第300页)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的发展和激化,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的发展,已经为无产阶级用暴力的手段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创造了物质条件和其他条件,无产阶级必须而且能够铲除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个社会祸害,以求得自身的。这才是工人党的纲领必须作出的结论,而不应空泛地谈论那些前后矛盾,不合逻辑的“劳动”和“社会’之类的空话。

2、揭露纲领草案只攻击资产阶级,而不反对土地所有者的错误。纲领草案中说:“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垄断。”(301)而把土地所有者放在一边,这实际上就是把土地所有者贵族地主阶级排除在对象之外了,而当时在德国掌握政权正是地主贵族阶级。

这种观点正是拉萨尔的观点。拉萨尔投靠普鲁士宰相俾斯麦,出卖德国工人阶级的利益。拉萨尔死后,仍然坚持拉萨尔的立场和观点,维护和支持普鲁士封建贵族地主的统治。而爱森纳赫派的领导人则毫无保留地接受了拉萨尔的这一观点,是完全不能容忍的。因此,理所当然地受到了马克思的尖锐批判。马克思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资料为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所垄断(地产的垄断甚至是资本垄断的基础)。”可是“拉萨尔由于现在大家都知道的理由仅仅攻击了资本家阶级,而没有攻击土地所有者。”(301)爱森纳赫派的领导人为了迎合拉萨尔派的需要而拿原则做交易,接受了拉萨尔的观点,这实际上是向拉萨尔的机会主义屈膝投降。

3、批判纲领草案中的拉萨尔的小资产阶级的分配观点,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第一次提出了主义社会划分为两个发展阶段的理论。

首先,马克思批判了所谓“公平分配”、“平等权利”等超阶级的机会主义空话。

纲领草案第三条中说:“劳动的要求把劳动资料提高为社会的公共财产,要求集体调节总劳动并公平分配劳动所得。”在第一条中还提出:“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一切社会成员。”(301)

为了批判所谓“公平的分配"的错误观点,马克思一连提出了四个质问。这四个质问所涉及的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弄清这些原理,就可以看清所谓“公平的分配”、“平等的权利”错误的实质。

(1)所谓“公平”,在阶级社会里是有阶级性的。各阶级由于各自的利益不同,因而对公平的理解和标准各不相同,而不存在各阶级都能接受的共同的标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认为资本主义的分配是最公平的,而实事上,对无产阶级来说,只获得了以工资形式出现的劳动力价值,而其他部分则以剩余价值的形式为资本家无偿占有。因而这种分配对他们来说是最不合理的,也是不平等的。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无产阶级的平等只能是“消灭阶级”,不消灭阶级,就不能有真正的平等,阶级的存在是产生不平等的根源。

(2)分配方式决定于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为资产阶级所占有,而无产阶级一无所有。因而,资产阶级能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剥削工人生产的全部剩余价值,而工人则只能出卖劳动力而获得工资即劳动力的价值。这种不公平的分配方式,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只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对无产阶级就不可能有什么公平分配。因此,要实现无产阶级所要求的公平分配,就必须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然而纲领草案却避而不谈这一点,空谈什么“公平分配”、“平等权利”,这完全是对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背叛。

(3)分配是经济关系,而“公平”是法权观念,前者是经济基础,后者是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认为,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反过来.由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纲领草案避而不谈根本改变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而指望用“公平”这一法权观念来调节分配方式,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也是完全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

(4)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都提出过“公平分配”的口号和主张。如圣西门派提出过按工效定能力,按能力计报酬的主张;傅立叶派则主张将社会劳动总收入按参加者的劳动、资本和才能进行分配;欧文派提出了“工人有获得全部劳动产品的权利”的口号;英国工联主义者则主张“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等等。这些人都看到了资本主义分配的不合理,并主张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但是都根本不提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当马克思主义已经在工人运动中传播,的思想、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已逐渐被工人接受之后,纲领还要宣扬和坚持拉萨尔的所谓“公平分配”的机会主义观点,是多么严重的不可原谅的错误。

其次,批判所谓“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谬论。302

“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是拉萨尔的观点,纲领草案却毫无原则地接受了拉萨尔的观点。因此,马克思给予了尖锐的批判。

首先,马克思把“劳动所得”这个极为模糊不清的用语明确为劳动产品,那术,集体的劳动所得就是社会总产品。社会总产品就是一国在一定的时期内(通常是一年)所生产的全部产品的总和,其中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再生产的原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要扩大再生产,就必须有积累。因此,在将社会总产品分配给个人之前必须进行各种必要的扣除。首先要扣除三项费用:“第一,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第二,用来扩大再生产的追加部分。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302其中第一部分是用来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第二部分是用于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第三部分是用于应付突然事变的。显然,要维持社会的再生产并推动其不断发展,这些扣除都是必不可少的。

社会总产品作了上述各项扣除之后,剩下的部分才是用于消费的。但是在分配到个人之前,还必须作如下各项扣除以作为公共消费,即:“第一,和生产没有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缝设施等。”“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303这些扣除虽然与社会生产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对于国家行使其各项社会职能,维护社会的安定,为社会生产的发展创造一个正常的有利的社会环境,则是完全必要的。

社会总产品在作了上述六项扣除之后,剩下来的消费品才能在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样,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已经不知不觉地变成了‘有折有扣的,了”。303当然,这些扣除,归根到底还是为广大劳动者谋福利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福利。”303这就是说,一方面,劳动者作为个人,他的劳动所得被扣除了,但另一方面,他作为社会成员之二,又直接或间接地从社会集体福利中得到了享受,被扣除的部分仍然以集体福利的形式为生产者自己所享有了。

其次,第一次提出了主义社会发展的两个阶段的原理,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

(1)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及其分配原则。马克思在这里明确地提出了主义社会有两个发展阶段:一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阶段,即低级阶段,后来把它称为社会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阶段:一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阶段,即主义高级阶段,或直接称主义社会。

主义的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呢?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304这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的高度概括。这些方面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等。社会主义在经济方面已经形成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劳动者成了社会生产的主人,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但是,由于社会主义社会还是主义的低级阶段,与未来的主义高级阶段相比,还存在不少缺陷,主要表现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由此而决定了公有制的公有化程度还不高;劳动者还没有得到全面发展;旧式分工、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本质差别还存在;社会总产品还没有达到极大的丰富,人们的思想觉悟水平也还不高,在人们的头脑中还存在许多旧的思想和习惯势力,等等。

这样的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必然是按劳分配。即“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304这就是马克思当时所设想的按劳分配的形式。

(2)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性质。马克思在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之后,接着就深刻地分析了按劳分配所通行的原则及其性质。

马克思说:“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末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304这就是等量劳动相交换,它和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是相同的。因为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所以按价值交换也就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然而,尽管是同一原则,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已改变了。

从内容来说,两种交换反映的社会关系性质不同:按劳分配反映的是劳动者个人同社会之间的关系;等价交换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是雇佣劳动者同资本家之间的关系。

从形式来说,按劳分配是凭劳动证明书进行直接的消费资料分配;而等价交换是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在市场上交换产品。无论按分配,还是等价交换,都要遵循权利平等的原则,在按劳分配中,社会和劳动者都要求劳动的交换平等,在商品交  换中,商品生产者及方都要求阶值相等。但是,马克思认为,在商品等价交换中,平等原则和实践是相互矛盾的。因为在商品交换中,等价交换只有在全社会商品的总和中或平均数中才存在,而不是在每一个个别场合都存在。在按劳分配中,马克思认为这样的矛盾已不存在,即不但从总体上,而且在每个个别场合都是等量劳动与等量产品相交换。也就是说,在每个场合,社会都是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分配给他相等的消费资料。

马克思当时的设想与今天实践的结果已有很大的差异。因为,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商品经济,按劳分配需要通过商品货币关系来实现。而且,按劳分配还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的标准统一实行,而必须以企业为中介来进行。企业要将集体所有的产品在市场上出卖,产品出卖后所实现的价值,即所获得的货币量,恰好等于实际劳动的消耗量的情况是极少有的,而更多的则可能是多于或少于实际的劳动消耗量。因而每一个劳动者所分得的货币量也可能是多于或少于他所付出的实际劳动量(作了各种必要扣除之后)。

(3)对于按劳分配的历史评价。按劳分配是分配制度史上的巨大,具有伟大的历史进步性。因为它彻底否定了历史上一切形式的不劳而获,承认只有劳动者才有参加分配的权利,劳动者在历史上第一次以社会生产的主人的资格,按照平等的权利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因而极大的激励了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它与以往任何一种分配制度相比,都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另一方面,马克思也指出了按劳分配的历史局限性和不可避免的弊病。这种局限性和弊病,就是按劳分配的平等权利,“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仍然被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这里所说的资产阶级法权,是指平等捉利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并且只是形式上的平等,而实事上却是不孚等的。按劳分配的平等权利也包含着这种形式上的平等而实事上的不平等。具体表现在,按劳分配的平等权利的原则,只承认劳动是参加分配的唯一权利,并且按照劳动者各人所提供的劳动数量按比例分配消费资料。“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一劳动一一来计量。”304运用同一尺度来衡量当然是平等的,但是被衡量的个人却是不相同的。比如,有的人劳动能力强些,有的人的能力则弱些,因而在同一时间内,前者所提供的劳动量比后者多,因而前者所分得的消费资料也就比后者多。这样就产生了不同的劳动者所拥有的消费资料数量上的差别。因此,马克思说:“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者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象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305如果再考虑到各个劳动者家庭人口多少的不同,生活负担轻重的不同等因素的存在,那么,即使在每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相等,因而所分得的消费资料也相等的情况下,各个人的实际所得也仍然不相等,富裕的程度仍然有差别,因而实事上还是存在不平等。因此,马克思指出:“要避免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305

但是马克思接着又指出了按劳分配这种弊病“在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305这就是说,按劳分配所包含的这种实事上的不平等的弊病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和经济结构的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也与现阶段社会文化发展和人们思想觉悟程度等密切相联系。如果我们脱离当前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而硬要主观主义地去“纠正”按劳分配中包含的这些弊病,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其结果只能是严重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破坏社会生产力。

再次,提出了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分配原则。

马克思在阐明了主义的低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和分配原则之后,又对主义高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和分配原则进行了高度概括,指出了主义高级阶段的三个主要实现条件:

第一,“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305这里所说的分工,是指使人终身被束缚于某一种职业的旧式分工,这种不合理的旧式分工是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经济和文化不发达所造成的。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经济和文化的高度发达,人的劳动能力将获得全面发展,既能从事脑力劳动,也能从事体力劳动,并能从事多种工作。这样,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以及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对立就会随之消失,人们终身束缚于某一种职业的旧式分工也将随之消灭。

第二,“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305劳动在一切社会里都是谋生的手段。在以往的社会里,一方面由于生产技术不发展,劳动十分沉重,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很少占有或甚至完全没有生产资料,必须靠劳动谋生,因而劳动就成为了人们的一种负担。即使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们仍把劳动看作是谋生手段,而且计较劳动报酬。多劳不能多得,就会影响劳动积极性。到了主义社会,则不同了。一方面由于生产技术已经高度发达,劳动已变得轻松和自由,而且更富于创造性,使得人们都乐于参加、无须监督,另一方面,人们的思想觉悟极大地提高了,加上那时物质生活已极其丰富,因而人们不再斤斤计较劳动报酬。到这时,劳动才具有了崭新的意义,成了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一种完全自觉的人类社会活动。

第三,“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305即社会总产品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已极大地丰富,能够充分满足人们的一切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4、批判《哥达纲领》诬蔑农民是“反动的一帮”,阐明了农民是无产阶级的可靠同盟军。《哥达纲领》中写道:“劳动的应当是工人阶级的事情,对它说来,其他一切阶级只是反动的一帮。”306这里的“其他一切阶级”就是“中间等级”,主要是农民。马克思、恩格斯在《党宣言》中说“中间等级”具有性,并行将转入无产阶级的队伍。包括农民在内的“中间等级”并不是“反动的一帮”,而是无产阶级的可靠同盟军。诬蔑农民是“反动的一帮”,“不过是为了粉饰他同主义者和封建主义者这些敌人结成的反资产阶级联盟”。308

5、批判《哥达纲领》中散布的资产阶级的狭隘民族主义,阐明了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哥达纲领》中写道:“工人阶级为了本身的,首先是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同时意识到,它的为一切文明国家的工人所共有的那种努力必然产生的结果,将是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这种“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 308是从资产阶级的和平和自由同盟那里抄来的,实质上是散布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早在《党宣言》中明确地显示出来,没有全世界无产者的联合,就没有世界无产阶级的胜利,巴黎公社失败的经验教训表明无产阶级在斗争中,必须加强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

第二章

本章批判拉萨尔关于“铁的工资规律”的观点,揭露资本主义工资制度的实质,阐明了工人阶级只有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才能摆脱贫困和被剥削的地位。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1、“铁的工资规律”是拉萨尔的捏造。

拉萨尔认为:“在劳动的供求的支配之下,决定着工资的经济规律是这样的:平均工资始终停留在一国人民为维持生存和繁殖后代按照习惯所要求的必要的生活水平上。” 820工人的工资总是在平均工资周围摆动,而决定工资摆动的,是工人人数的增加或减少。当日工资长期高于平均工资时,人口繁殖率提高,工人人数增加,工资就会下降;反之,当日工资长期低于平均工资,人口繁殖率降低,工人人数减少,工资就会上涨。因此,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观察,工人能得到的工资,只相当于维持其生存和繁殖后代所要求的必要的生活水平上。拉萨尔把资本主义的工资现象和无产阶级的贫困化说成是自然规律,是“铁的工资规律”。

马克思指出,如果工资规律不是社会规律而是自然规律,无产阶级就不必进行,搞经济斗争也是毫无意义的。所以马克思说:“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那么,我即使把雇佣劳动废除一百次,也还废除不了这个规律。”310因为,废除是以承认它的存在为前提的。

   2、“铁的工资规律”的理论根据是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其实质掩盖资本主义剥削的。

   拉萨尔用人口绝对数的变动来解释工资的变动,把无产阶级贫困的原因归之于人口的自然繁殖,归之于永远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失业、贫困是由于人口生殖太多,而不在于资本主义制度。这是十分荒谬的。恩格斯在1875年《给奥·倍倍尔的信中》中驳斥了这一谬论。恩格斯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已经详细地证明,调节工资的各种规律是非常复杂的。”322工资是随着劳动力价值的变化,劳动日延长和劳动强度的提高,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产业后备军的大小,物价的水平等等因素的变动而变动的。“随着情况的不同,时而这个规律占优势,时而那个规律占优势,所以它们绝对不是铁的,反而是很有弹性的。” 322     

3、把“废除工资制度连同铁的工资规律”作为奋斗目标,是“真正令人气愤的退步”。310

为了批判“铁的工资规律”,马克思阐明了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工资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掩蔽形式。”310工人出卖给资本家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资本家使用劳动力的过程才是劳动。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能创造出比他自身的价值更大的价值来。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而那个超过工资的更大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及剩余价值学说,揭开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说明工人阶级贫困的原因不在于工人人口太多,而在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工人阶级只有消灭这种制度,才能得到彻底。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当时已在德国广泛流传,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而纲领草案仍然写上拉萨尔的“铁的工资规律”,是对科学的工资理论和剩余价值学说的背叛。

第三章

本章集中批判了拉萨尔关于“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实现社会主义的观点,论述了实现社会主义的途径。主要内容有以下两点:

1、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生产合作社,不可能产生社会主义。

  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创立了一些消费和信贷合作社,通过这些合作社相互接济,减轻中间剥削,有助于改善工人一些生活。这种合作社是有意义的,它的可爱之处是“工人自己创办”的,“既不受的保护,也不受资产者保护”。它表明工人在“力争变革现存的生产条件”。312但是,这种合作社的价值是有限的,不可能从中产生社会主义。当国家政权和生产资料仍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时,工人创建的小规模的合作社,不是被资本主义大企业所吞没,就是蜕变为资本主义企业。

  2、无产阶级不能依靠国家帮助走向社会主义。

  拉萨尔认为社会主义的目标不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而是废除铁的工资规律,使工人获得自己的劳动所得,实现公平的分配。为此必须通过自愿建立合作社使工人等级成为企业主。但是,工人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做到这一点,在国家的援助和促进下实现的自由的个体的合作社——这是工人等级摆脱困境的惟一道路。拉萨尔主张,既然工人等级占人口的大多数,而普鲁士国家是为一切人存在的,那就应首先使工人争得普选权,使工人代表取得议会多数,通过工人在议会的多数席位制定国家预算法案,拨款帮助工人农民建立生产合作社,由此产生调节总劳动的社会主义组织,走向社会主义。这纯属欺人之谈。马克思讥讽地说:“这真不愧为拉萨尔的幻想:靠国家贷款能够建设一个新社会,就像能够建设一条新铁路一样。”312社会主义只有“从社会的转变过程中”产生出来,依靠国家帮助的道路并不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新途径,而是历史的陈货,是拉萨尔从法国天主教社会主义首领毕舍那里剽窃来的,是要把工人运动“从阶级运动的立场完全退到宗派运动的立场”。

第四章

本章批判哥达纲领草案鼓吹建立“自由国家”等谬论,阐述了过渡时期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1、“自由国家”不是无产阶级的目的。

  国家是一个阶级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它不可能对所有阶级、所有社会成员都是自由的。国家只是维护统治阶级的自由,而要剥夺被统治阶级的自由。所以恩格斯在批判纲领草案时指出:“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324 “自由国家”是资产阶级的口号,马克思说:“使国家变成‘自由的’,这决不是已经摆脱了狭隘的臣民见识的工人的目的。”313对于一切觉悟了的工人来说,他们的目的是推翻资产阶级国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2、国家不能离开社会的经济基础而存在。

  一定的国家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纲领草案滥用“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的字眼,而不是把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看成现存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基础,反而把国家当作一种具有自己的“精神的、道德的、自由的基础”的存在物。这就割裂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马克思指出,纲领草案所说的“现代社会”就是存在于一切文明国度中的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社会经济基础的一致性决定了这些国家的同质性。尽管各国具体形式不完全相同,英国是立宪君主国,美国和瑞士是联邦共和国,德国则是军事帝国,“不同的文明国度中的不同的国家,不管它们的形式如何纷繁,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建立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上,只是这种社会的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不同罢了。所以,它们具有某些根本的共同特征”,即都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资产阶级专政国家。纲领草案抽象谈论“现代社会”、“现代国家”,掩盖了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本质。由此可以看出,德国工人党至少是当它接受了这个纲领的时候,“它对社会主义思想领会得多么肤浅”。313

  3、在资本主义社会向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只能是无产阶级的专政。314

  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不是以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而是要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它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自发产生出来。只有依靠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自己的国家政权,并运用政权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后才能建立起来。实行经济上的彻底改造,由资本主义社会转变为主义社会,这是一个重大的社会转变过程,与此相适应。在政治上也需要有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必然会遭到剥削阶级的拚命反抗,会遇到小资产阶级和各种旧的习惯势力的抵制与反对,这就决定了它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根据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以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阶级斗争的实际材料,总结他全部学说提出了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著名论断:“在资本主义社会和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专政。”314

  马克思的这一理论有力地批判了纲领草案把“自由国家”作为党的奋斗目标,通篇不谈无产阶级专政和未来国家制度的严重错误,给无产阶级指明了实现理想的具体道路,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三、重点提示

1、劳动不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

“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是哥达纲领中的一句话。对此马克思提出了尖锐的反驳:“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他指出,物质财富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所以自然界如土地、矿山等也是财富源泉,劳动只有在具备了相应的对象和工具的条件下进行,才能创造出财富。避而不谈生产资料的占有这一先决条件,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其实质是为了掩盖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实际上是让工人阶级在不触动私有制的前提下进行,走向改良主义。

2、拉萨尔由于现在大家都知道的原因仅仅攻击资本家,而不攻击土地所有者。

指拉萨尔同普鲁士首相俾斯麦的秘密勾结。马克思在19世纪60年代就已觉察到这一点。他在1865年2月23日给库格曼的信中写道:“拉萨尔事实上背叛了党。他同俾斯麦订立了一个正式的契约。”1928年发现的材料证实,拉萨尔早在1863年5月就同俾斯麦达成了协议,彼此多次密谈,书信来往。1863年6月拉萨尔写信给俾斯麦表示:“一旦工人等级能够有理由相信对它有好处,它就会本能地感到自己倾向于。这是千真万确的;因此,正如我最近对您说的那样,如果国王什么时候能够决定采取——当然这是难于置信的——步骤,实行真正的和民族的方针,并把自己从一个等级的王权变成一个社会的和的人民的王权,那么工人等级尽管有共和主义的信仰,或者宁可说正是由于这种信仰,就会多么倾向于把国王看作是与资产阶级社会的利己主义相对立的社会的天然体现者!”

3、“铁的工资规律”

是拉萨尔的一个经济学观点。拉萨尔对他的“铁的工资规律”作了如下的表述:“这个在现今的关系之下,在劳动的供求的支配之下,决定着工资的铁的经济规律是这样的:平均工资始终停留在一国人民为维持生存和繁殖后代按照习惯所要求的必要的生活水平上。这是这样的一个中心点:实际日工资总是在它周围摆动,既不能长久地高于它,也不能长久地低于它。实际的日工资不能长期地高于这个平均数;因为,否则就会由于工人状况的改善而发生工人人口从而人手供应的增加,结果又会把工资压低到原来的或者低于原来的水平。工资也不可能长期地大大低于这个必要的生活水平。因为,那时就会发生人口外流、独身生活、节制生育,以至最后由于贫困而造成工人人数减少等现象,这样,就会使工人人手的供应短缺,从而使工资重新回到它原来的较高的水平。因此,实际的平均工资处于运动之中,始终围绕着它这个重心上下摆动,时而高些,时而低些。”(见《工人读本,拉萨尔1863年5月17和19日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演讲)1887年霍廷根一苏黎世版)。拉萨尔最初是在《就莱比锡全德工人代表大会的召开给委员会的公开答复》(1863年苏黎世版第15-16页)中论述这个“规律”的。

4、关于主义的发展阶段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第一次完整地明确地划分了从资本主义社会向主义社会过渡的三个不同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过渡时期。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是根本对立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能从资本主义内部产生,它只能在业已摧毁的资本主义空地上建立。这是一个改造旧社会,创造新世界的历史过程,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完成这一过程,需要一个从前者向后者的过渡时期,需要无产阶级专政敌对阶级的反抗。

第二阶段:主义第一阶段。马克思指出,主义社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经历经济上成熟程度不同的若干发展阶段。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的,因而它在经济、道德和精神等各方面不得不带有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这些痕迹的消除,需要一个发展过程,需要它在自身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到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完成。

第三阶段:主义高级阶段。马克思之所以把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主要是考虑到这两个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必然造成经济关系上成熟程度不同,因而使这一社会形态的发展会出现不同的阶段。在主义第一阶段,生产力迅速发展但发展还不够充分,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在主义高级阶段,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三大差别最终消除,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5、按劳分配仍是资产阶级权利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这种分配原则只有在实现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后,才能产生。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劳动,不劳动不能参加分配,“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正比例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这就第一次消除了千百年来存在的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劳动的剥削现象,实现了劳动平等和分配平等。按劳分配制度在历史发展中又具有两重性。马克思指出:“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它是指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普遍通行的等量商品相互交换的原则,确立劳动为消费品分配的统一尺度,这是完全平等的。但“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因为,各个生产者在体力和脑力上是不同等的。一些人比另一些人在同一时间内能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劳动较长的时间,所以在按劳分配制度中,每个人所得到的消费品将是不同的。也就是说,按劳分配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但是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更何况,“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劳动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基金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这是一种事实上的不平等,按劳分配的特点就是以表面的形式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这自然是一种弊病。但是必须明确,这种弊病是相对于主义高级阶段而言的,在商品经济发展阶段,无论是当今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现实社会主义社会,都是不可避免的,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就现实来说,这种“资产阶级权利”不是一种“弊病”,而是一种进步,因而在现阶段不是,更不是消灭“资产阶级权利”,而是使按劳分配得到充分实现。

6、在主义社会,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

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就需要劳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永远是人类社会谋生的手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写道,在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对这句话要认真分析,这里讲的是“不仅仅是”谋生手段,没有讲“不是”谋生手段,也就是说,到了主义高级阶段,劳动仍然是人类生活的必要手段,只不过它不仅仅是谋生手段,而且还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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