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FSL2012000X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同意为甲方生产 服装。款号,数量,单价,交货期等具体规定如下:
| 款号 | 品名 | 下单数 | 单位 | 加工单价 | 总额 | 交货期 |
| 分批交货,最终交期 | ||||||
| 合计金额:(大写) | ||||||
| 原辅材料备齐时间: | ||||||
三、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单或要求减少加工数量,发生此种情况视乙方违约而愿意赔偿甲方客户的所有损失,并且由甲方有任意无条件中止合约并将订单转发给其他加工厂。
四、甲方提供队乙方提供的物料外的所有原、辅料,包装材料等。
五、乙方为甲方加工服装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有:□①裁剪□②半成品□③打枣、平眼、凤眼、打扣□④半烫□⑤剪线头□⑥整理□⑦包装装箱□⑧付单程运输费。
六、乙方提供生产的 等物料从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乙方自购;□甲方代购,按实际领用的物料的材料款在支付的加工费中扣减;□甲方代购按加工费的 %在支付的加工费中扣减。
七、乙方如果生产控制不妥造成所耗物料超过耗单上的数量,应补充的面料价格按原价计算,辅料按原价的2倍计费,并在加工费结算时扣减,补面辅时应在5天内弄清楚,否则后果自负。
八、乙方严格根据甲方提供的样衣或详细的 产资料进行生产,按规定的交货期交货,甲方负责包装,乙方一有成品就需及时向甲方送货,保证甲方生产线运转。
九、乙方如果延迟交货期、质量出现问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如果甲方材料供应影响交货期,交货期则相应顺延,否则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甲方在乙方交货结账后 天付清加工费。
十二、结账时乙方需备齐:A生产合同书B成品进仓单C每批验货报告单D仓库原辅料结算单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交达成书面补协议。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签订合同后如乙方违约,由乙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0%给甲方。
甲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