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a酒店管理人员积极性,确保集团下达给a酒店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集团(以下简称“甲方”)授权给a酒店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负责该酒店的经营管理。
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2010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责任书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制度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目的
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的经营管理制的基础上,在充分调动a酒店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的同时,建立集团对a酒店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加强集团对a酒店的有效监控,同时推动a酒店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通过推行目标责任体系,用科学的指标体系替代粗线条的考评,将有力地推动a酒店管理手段和经营风格的转变,增强a酒店管理层的抗风险意识和能力。
二、 经营考核年度期间
2010年度考核期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三、经济目标及管理目标
1、经济目标
(1)、营业额:确保年营业额1800万元;
(2)、净利润:确保年净利润350万元。
2、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的各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及分配制度;
(2)杜绝一切中、大型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事故;
(3)员工统一着装,言行、服务文明礼貌;
3、责任人的工作能力和态度。
四、考核兑现办法
以完成年度基数指标为考核主要内容,每半年一次兑现上交指标,每年年终根据审计结论予以结算兑现。
凡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高层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可按经理上报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凡超基数指标任务的,按净利润300万元的30%上交集团,其中70%由责任人分配,分配方案须经集团审批。未完成年度基数指标的,经理的年薪加奖金不得超过5万元,并根据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决定其岗位职务。
评分标准:经济指标、管理指标、工作能力与态度满分各为100分,标准权重依次分别为60%、30%、10%。综合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含70分)以上为及格。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为乙方经营过程活动提供必要资金、设备、后勤等支持和保障;
2、甲方有责任努力降低公共费用开支,减轻a酒店公共分摊费用负担;
3、甲方必须按双方商定的工资标准和方式按月向乙方垫支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具体标准和方式等由经理制定,报集团审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5、甲方有权在乙方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乙方又无有效解决办法时,修订责任书有关条款或决定终止本责任书的执行;
6、连续两月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
7、连续三月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业绩进行定期的审计与考核。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各项法律、法规及集团制订的各项管理规定;
2、乙方应在计划年度内完成本责任书第三条规定的主要经营管理指标;
3、乙方应在双方签字生效后半个月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测量的、可实现的、有时间性的目标实施详细计划,在获得甲方批准后以此作为对乙方进行绩效考评、监督和控制的依据。
4、乙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报送(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包括:
(1)年度、月度等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2)各种财务报表;(3)年度经营管理决策及实施情况的跟踪报告;(4)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5)考核当月未完成业绩指标,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未完成业绩的原因,并拿出改进措施。
5、乙方享有集团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正常的经营决策的权利;
6、乙方享有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任用和辞退建议权以及中层和普通员工的任用和辞退决定权;
7、乙方拥有中层及以下全体员工的考评指标体系设计,考评方式和分配方案决定权,但是方案必须提交集团核准后方可实施;
8、乙方拥有原材料采购规模、时机、定价和菜肴、床位定价等建议权,但是每项建议须有书面分析报告,获集团核准后执行;
9、乙方在核定的费用管理额度内享有 200 元 以下单据报销终审权; 200 元以上的单据报销审核权;
10、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工作能力和态度的考核,占整个考核分值10%,表率作用;工作安全意识;工作认真程度;工作计划性、安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工作主动性、事业心;是否廉洁、诚信正直;对公司的战略、决策的执行程度;
11、乙方高层管理人员实得工资跟考核结果挂钩;
12、净利润超额部分的 70 %作为对乙方所在的单位的奖励,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乙方确定报集团审批。
五、其它本责任书相关内容由集团副总负责解释、修订。
本责任书由集团副总和责任人签署后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集团办公室、集团财务部、南京a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经理各持一份。
注:(1)、净利润率=税前利润总额/实际营业收入;(2)、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公共分摊费用—税金;(3)、营业成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费用(水电费用、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生产人员差旅费);(4)、管理费用(标准待定):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办公费;(5)、营业费用(按营业额1%-1.2%):佣金、回扣、业务提成;(6)、财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汇兑损益、利息、银行手续费;(7)、公共费用摊销(按实际发生费用):职能部门的费用及上缴国家的各项规费等;(8)、税金(按实际发生额)(9)、应分担的固定资产原值:2010年度折旧: (10)、其它各项费用依实际发生情况负担。 (11)、以上金额数均以到帐为准。净利润及各项费用的计算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与审核。该酒店财会人员由财务部委派,并接受其领导。
集团总经理(签字) 南京a酒店责任人(签字):
日期:2010年12月30日 日期:2010年12月30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