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案编号 | 备案日期 | ||||||||||||
| 工程名称 | |||||||||||||
| 工程地址 | |||||||||||||
| 工程造价 | 结构 层数 | 建筑 面积 | |||||||||||
| 基础类型 及深度 | 脚手架种类 及架体高度 | ||||||||||||
| 建设单位 | 现场 代表 | 姓名 | |||||||||||
| 电话 | |||||||||||||
| 监理单位 | 项目 总监 | 姓名 | |||||||||||
| 电话 | |||||||||||||
| 施工单位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号 | ||||||||||||
| 项目 经理 | 姓 名 | 安全生产能力 考核证书号 | 安 全 员 | 姓 名 | 安全生产能力 考核证书号 | ||||||||
| 电 话 | |||||||||||||
| 开、竣 工日期 | 现场 电话 | ||||||||||||
| 提 交 资 料 | 1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协议 | |||||||||
| 2 | 建造师上岗证、安全能力考核证书 | 6 |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及控制措施 | ||||||||||
| 3 | 安全员上岗证、安全能力考核证书 | 7 | 数字化工地视频监控合同 | ||||||||||
| 4 | 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 8 | 其他 | ||||||||||
| 审查情况 | 审查人 | ||||||||||||
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在建设工程进行到下列进度时,根据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按照标准,组织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自检自评,并将自查情况3日内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自评表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表)。
(一)房屋建筑工程
1、基础施工阶段:
1)深基坑工程在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时和顶板浇筑前;
2)人工挖孔桩工程在施工进行到50%时;
3)浅基础工程基础施工完成时。
2、主体施工阶段:
1)高大模板工程混凝土浇筑前;
2)10层及其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3层和封顶时分别进行一次;
3)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在施工完成3层和封顶时分别进行一次外,还应在每完成10层时,分别进行一次。
3、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1)10层及其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装饰工程量的30%和70%时;
2)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成装饰工程量的30%、60%和90%时;
3)单独报监的装饰工程在施工完成工程量的30%、70%时;
4)外脚手架拆除前。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报监的装饰装修工程
1、工程开工1个月或完成工程量的15%时;
2、工程每进行2个月或完成工程量的70%时;
3、工程即将全部投入使用时。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六层以下(含六层)房屋建筑工程抽查不少于2次;
2、六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在基础、主体、装饰每阶段抽查次数各不少于1次;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报监的装饰装修工程每1个月抽查次数不少于1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次抽查时,对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进行检查,同时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打分表》进行现场检查打分。
二、安全评价打分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内容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定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评价等级(凡未申请施工过程阶段安全评价的项目不得组织地基验槽、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及钢筋隐蔽检查)。
《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价书》一式四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一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