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市政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市政专业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工期:30日历天;
3、控制价:32.5万元;
4、质保期: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5、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决算工作全部完成后付至决算总价款的95%。剩余决算总价款的5%做为质保金,待工程相应保修期满后支付。
二、技术要求
1.1总体说明
1、本章描述的是整个项目的概况、采购的范围和性质、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和设施,以及本工程所要求的技术规定。
2、本技术规定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方应提供所有招标人未提及的必要的元件、器件、附件、配套设备、相应材料和必要的土建施工等,并在报价表中一一列明。
3、技术规定(包括图纸)仅对本合同的一些特定特征作了说明,并非意欲涵盖所有细节。承包商应提供本工程项目的安全、高效、环保运行所必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并完成所有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工作。
4、本招标文件中标注有※的条款为强制性条件,卖方提交的投标书必须满足此强制性条件,如不满足则废标。
1.2 项目简介
1.2.1 项目范围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是为新乡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的主要建(构)筑物(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污泥池、设备间)配套采购安装废气处理系统。
※ 废气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不小于3000m³/h。
1.2.2 设计要求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内容,污水站产生恶臭气体的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和臭气等,设计进气污染物的浓度为(参考值):
| 序号 | 污染物类型(控制项目) | 浓度范围 |
| 1 | H2S | 0.2~0.5mg/m³ |
| 2 | NH3 | 6.7~10 mg/m³ |
设计废气处理系统尾气排放标准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3要求,具体控制数值如下:
1.2.3 工艺流程
参照环评报告内的处理工艺流程:
臭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预处理塔,在预处理塔内经碱液喷淋去除臭气中大量酸性成分,经预处理后在风机作用下进入生物膜填料塔,塔内装有生物膜填料,臭气通过时,有机物在生物催化下分解,臭气中的有害成分被去除,处理后由2m高排气筒排放。
1.2.4 现场条件
本次采购的臭气处理系统安装于室外露天环境,具体位置详见后附图纸。投标人在设备的设计、供货及安装工作中应考虑到现场的气候条件。提供以下信息以帮助投标人认识可能在现场会遇到的气候条件,但并不免除投标人在合同中应负的任何责任。
新乡市气候的主要特征如下:
(1)温度
新乡地处北纬35°18′,东经113°54′属暖温带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寒夏热,秋凉春早,年平均气温14℃;7月最热,平均27.3°C ;1月最冷,平均0.2°C ;最高气温42.7℃(1951年6月20日),最低气温-21.3℃(1951年1月13日)。年均湿度68%,最大冻土深度280mm。
(2)降水
年平均降雨656.3mm,最大降雨量1168.4mm(1963年),最小降雨量241.8mm(1997年),最大积雪厚度395mm(2009年),年蒸发量1748.4mm。6~9月份降水量最多,为409.7mm,占全年降水的72%,且多暴雨。
(3)风
全年最多风向为东北东风,频率为17.49%,次多风向为东北风,频率为12.3%。年平均风速为2.45m/s。
(4)霜冻
无霜期220天。
(5)日照
全年日照时间约2400小时。
承包商应自行确认上述基于有限记录的气象资料的准确性。
1.3 技术要求
1.3.1 招标说明
(1)业主已对该招标项目臭气处理系统的工艺进行了明确,主要采用生物填料塔为主的生物处理工艺。即对主要建(构)筑物产生的臭气加盖密封收集后进行处理。
(2)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负责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优化设计。
(3)投标人根据投标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对该项目进行设备、装置、材料的供应和建造,最终确保功能完善,投产后运行稳定、安全可靠,整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3.2 工作内容
投标人应根据标书要求,组织除臭处理系统成套装置的制做、配套机电设备和废气收集管路系统的购置安装调试;系统必须配置的土建施工、供排水、设施配备、与加盖部分的连接;系统范围内动力电缆、控制电缆、控制系统的供货和铺设;以及整个除臭系统的试运行、检测、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提供技术资料。
总之投标方对所招标项目全方位组织实施,保证达到该项目的使用要求,并与除臭处理设备相关的原污水站已有的继续使用的设施相协调(如供排水系统、控制系统、地上停车场等),以保证原污水站顺利运行。
1.3.3 供货范围
本次采购设备为:与现有污水站配套的处理能力不小于3000m³/h风量的生物除臭系统设备1套;总计1套。
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说明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预处理塔 | Φ1200,H3500mm | 玻璃钢或PP | 套 | 1 | 含内部喷淋系统和填料 |
| 2 | 生物填料塔 | Φ1200,H3500mm | 玻璃钢或PP | 套 | 1 | 含内部喷淋系统和填料 |
| 3 | 风机 | Q=3000m³/h,P≥1500Pa,IP55 | 玻璃钢 | 台 | 2 | 含隔音罩,1备 |
| 4 | 循环水泵 | Q=2.4m³/h,H=33m,N=0.55kW,IP55 | 过流材质304不锈钢 | 台 | 2 | 带防雨帽 |
| 5 | 补水泵 | 25WQ2-10-0.37 | 台 | 1 | ||
| 6 | 排气筒 | 2m高 | 套 | 1 | ||
| 7 | 碱液投加系统 | 含加药桶、加药泵、管路等 | 套 | 1 | ||
| 8 | 风管 | 各种规格 | 圆管 | 项 | 1 | 具体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
| 9 | 水管 | 各种规格 | 给水、排水系统 | 项 | 1 | 具体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
| 10 | 风管管件 | 各种规格 | 项 | 1 | 与风管系统配套 | |
| 11 | 水管管件 | 各种规格 | 项 | 1 | 与给排水系统配套 | |
| 12 | 阀门 | 各种规格 | 项 | 1 | ||
| 13 | 控制系统 | 含控制柜及必要的仪器仪表 | 套 | 1 | ||
| 14 | 电线电缆 | 项 | 1 | |||
| 15 | 穿线管 | 热镀锌管 | 项 | 1 | 用于电线电缆安装 |
(1)以上设备名称由于生产厂家称谓的差异,所以不限于以上名称,采购货物以满足招标文件和现场要求为准。
(2)以上提供的设备参数作为该招标设备选型的依据,应该根据招标文件及提供的图纸所规定的安装位置和本项目工艺要求,依据本公司设备具体型号,对上述设备进行核算选型及安装位置的确定。总之卖方所供设备以满足图纸形式要求和工艺使用性能要求为准。以上参数如和本公司设备有差异可微调,但主要参数不得低于上节采购清单中的要求。
(3)安装形式、设备形式等按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核实。
(4)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卖方与业主协商解决。
(5)上述“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及设备技术规格参数投标方不得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方都应提供招标项目所有的必要的元件、器件、附件、配套设备和相应材料。
1.3.4 供货要求
(一)设备和材料
供应全新的、全套的设备、装置及材料,并包括设计、制造、选型配套、布置、安装调试、对收集臭气的引入引出管的连接、尾气排放等功能完善的设备以及监控仪表、就地控制箱、自动控制等确保安全、有效安装运行所需的全部附件、材料、支架等。
风机还应包括相关的管件、阀门、隔音罩、减振垫等附件。总之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均包含在供货范围内。
关键设备(如风机、泵等)应为国内知名品牌。核心处理设备(如除臭设备)、技术需为国内成熟技术或专利技术。
(二)随机提交资料
投标人应提交设备安装、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明确设备性能、技术参数、设备主要零件的材质以及金属表面涂装系统,并介绍设备的制造及质量保证措施、采用的监测标准。
(2)应提供设备的总体布置图,并表明所采用的型式、规格以及设备的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
(3)提供整个系统的运行流程原理图,应表明所有的尺寸以及安装、运行及维修所需的空间;主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安装总图;设备基础要求以及土建结构的承载条件图;全套装置系统电气、仪表及控制方面的详细资料,设备安装方法的详细描述。
(4)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5)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供货时应提供质保期内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提供系统安装、运行、检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
1.3.5 主要设备技术性能要求
(一)总要求
※ 本次采购的臭气治理系统设备装置要求是一套综合的自动运行装置。系统运行可实现自动控制和就地人工控制,连续不间断运行。从臭气的引入到最终排出,一般情况下中间无需人工操作,生物填料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需要添加任何营养液(需添加的工艺不接受)。
(二)风机
(1)工艺参数及性能要求
1)风机额定风量以20℃、湿度为65%的环境下为准,总绝对效率应不低于80%。风机的风量必须满足处理臭气量的要求,并应考虑10%的余量。
2)风机压力应满足中标方所供设备的正常工作和检修风机时的要求。
3)废气收集系统风机的风量、风压,原则上应达到上述所列的数据,单台风量不得小于3000m³/h。
4)投标人应提提供风机的风量/压力曲线,确定适当的电机功率。
(2)结构及材质
1)风机应采用侧吸式离心风机,卧式安装,与电机置于同一机座。
2)轴与壳体贯通处,不得泄漏气体。
3)噪音(包括电动机在内)应低于85dB(A),且能24 小时连续运行。
4)必须设置防振垫,隔振效率应≥80%。
5)防护等级IP55,电压380V、3 相、50HZ,F 级绝缘,B 级温升。
(3)系统组成及附件
1)风机部分由风机、风阀、基座、柔性接头、减振垫及隔音罩组成。
2)每台风机与风管之连接需配有不锈钢调节风阀及防腐蚀的柔性接头,以避免风机之正常震动影响风管及除臭装置。
3)风机进风阀门应采用法兰连接,相互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便于风机与阀门之间的管道安装及设备的维修和装拆。
4)风机外应加隔音罩,以确保距离最近厂界1 米处噪音≤45dB(A)。
(4)主要部件工作寿命
风机主要部件工作寿命应保证2年。
(5)材质
1)外壳和叶轮:玻璃钢;
2)机架:碳钢防锈;
3)机轴:304 不锈钢;
4)减震器:橡胶避震器。
5)入口风阀,出口止回阀,入出口消音器
(三)臭气处理塔
(1)工艺参数及性能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生物除臭装置工艺应为国际国内成熟、先进的技术,污水站臭源废气经投标人所供设备收集处理后必须满足排放要求。验收时取样点按相关国家规范规定的取样点检测值为准。
2)投标人对所确定的除臭工艺应详细说明工艺流程及工作原理、设备配置及构造、控制原理等。提供平面设计布置图,结构图。
3)所选择的除臭装置应可连续运行。在停电10 天之内,能保证来电后8 小时能恢复正常运行并达到规定的除臭标准。
4)除臭装置应具有保温措施,能保证在冬季低温情况下(5℃以下)仍具有很高的处理效果。
5)除臭系统的设计需满足使用性能和现场安全要求;应充分考虑在本设备检修或厂区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检修时的安全可靠性。
6)装置应方便维修,设置必要的检修通道。
7)除臭装置的所有紧固件,均采用304不锈钢材质。
8)除臭装置的生物填料
应采用无机填料或炭质填料
应具有比表面积大,抗酸碱性腐蚀,及适宜微生物生长的特性。
填料的体积比表面积(即表面积体积比)应不低于350m2/m3,压损低于300Pa。
臭气在生物滤料层内应有足够的停留时间,不得低于20s。
臭气经生物填料的流速须不大于0.07m/s。
不接受除臭生物填料在正常工作时投中任何营养物质的方案。
生物填料应对人体无害,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填料具有良好的通透性。
填料具有良好的保湿性能。
填料具有耐久性,不怕酸碱腐蚀,确保可连续使用2年以上。
(2)除臭装置的结构及材质
1)除臭装置由设备壳体、生物填料、喷淋(或加湿)系统布气等系统组成。
2)生物除臭池根据现场条件采用立式结构。用于处理塔的壳体采用耐腐蚀玻璃钢或PP材质制作。采用玻璃钢或PP材质制作时,保证壳体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确保其使用寿命大于10年。
3)除进出风法兰和进出水法兰以外,塔体应配置相关的观察窗≥300mm,人梯及检测口、填料更换口等;
(3)系统组成及附件
1)喷淋系统
喷淋系统应成套配置,含循环水泵(带液位开关),布水管道及喷头、支架、吊架等。
喷头应布置在封闭的生物填料塔壳体内部,其安装型式应使操作人员仅打开检修人孔就可完成更换、检查等维修工作。喷淋水应循环使用,定期更换。
2)加湿系统
所配有的加湿系统(包括加强段喷淋系统),则应由卖方配备全套的加湿组件,包括但不限于喷头、循环水泵(带液位开关)、阀门、Y 型过滤器、接头、法兰管、喷嘴组件等。加湿水应循环使用。
循环水泵应配用耐腐蚀泵的壳体、主轴及叶轮等所有部件,全部采用不锈钢SUS304,其流量、扬程应与除臭系统设备相匹配。
(4)主要部件使用寿命
臭气处理塔,包括塔体、支撑等全部构件,其使用寿命大于10 年。
(四)电气系统
(1)总体要求
投标人根据污水站除臭工艺的需要和站区现状为该项目提供一套安全科学实用完善的电气系统,整个电气系统应能满足工艺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并预留一定的余量,便于设备检修和日后扩展。业主只在西侧电工房提供一路低压出线开关,其他涉及本项目的一切电气设备、材料、配件等均由承包商供货和安装,并做好电气系统及设备的防雷和接地措施(接地电阻小于4 欧)。投标人所提供的电气设备必须能够完全满足除臭工艺的运行和管理,所有电缆及安装、配电、自控等所有材料数量及安装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附图以及现场踏勘了解,投标时投标人应根据要赢规范及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理报价,中标后如出现意外,中标价格不做调整。
(2)电气资料
投标人应负责在中标后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如下图纸资料:
• 项目电气系统图、成套电控柜系统图、原理图、端子接线图、柜体外形尺寸图以及安装图。
• PID 图
• 电机清单(包括电机功率、效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
• 技术文件以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3)控制柜技术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控制柜必须满足安全性、灵活性、实用性等要求,既要方便对现场设备的控制运行,又要便于人员操作和检修。内设置除臭系统工艺设备所需的控制电气元件及可编程控制器等。
具体要求如下:
1)控制柜应满足国家或国际有关规定中电气和控制总规范的通用性技术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电气控制柜,控制柜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mm的304不锈钢材料制造,箱体防护等级为IP55。
3)柜内电气元器件采用同一种国内知名品牌的产品。
基建办
2018年10月15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