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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服务业优惠
2025-09-29 22:36:36 责编:小OO
文档
《关于加快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厦思政[2007]138号

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的转移,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优化调整,提升思明区服务业的规模、层级和竞争力,不断强化城区功能优势和特色,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现就加快思明区高端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思明区高端服务业发展方向

1、战略意义。高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力、高人力资本、高开放度、低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等特征,已成为衡量一个区域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思明区发展高端服务业,主要基于聚集资源、提升品质的战略层面,包括高端商业、高端旅游、营运中心、服务外包、软件开发、创意设计、现代物流、品牌会展、文化娱乐、中介服务、创新金融等重要的高端服务领域。依托思明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越的投资环境、完善的配套设施,加快高端服务业发展,是思明区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将有利于克服土地、资源、环境等瓶颈制约,有利于完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增强发展后劲和城区综合实力。

2、发展机遇。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国际产业转移从制造业向服务业,特别是向高端服务业转移的态势日趋明显。我国城市化、市场化、工业化、国际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对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思明区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厦门市的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中心,经济实力不断跃升,尤其是服务业所占比重逐年提高,在全区经济中已居主导地位,为拓展高端服务业发展空间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对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要继续保持经济在“高基数上高增长和高平台上新跨越”,代表更高层次、更大影响的高端服务业成为思明区产业发展的新方向。

3、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全国强区的战略目标,准确把握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以及全球服务业转移的新趋势,按照产业结构合理化、行业服务高端化、区域服务中心化、经济实力领先化的发展方针,拓展空间,挖掘潜力,集聚资源,提升品质,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完善和提升城区集聚、辐射、创新与引领功能,力争形成二、三产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格局,促进高端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4、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城区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和人才汇聚的比较优势,立足厦门,服务闽东南,辐射海峡西岸,努力构建高端服务业发展聚集区,实现总量持续倍增,布局相对集中,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将思明区建设成为厦门市乃至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金融商贸中心、旅游会展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

二、思明区高端服务业发展重点

1、高端商业。适应消费需求多元化和细分化,鼓励发展现代新兴商贸业态,创新经营模式,重点发展特色专营店、品牌专卖店、精品店、奢侈品店等,支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鼓励连锁经营、专业化配送、大型批发采购分销网络,力争建成几个集参与性、互动性、娱乐性和休闲性为一体的高端商贸区。以完善布局、优化业态、错位发展、提升品质为导向,推动中山、富山和会展三大商圈建设,带动提升特色专业街发展,加快各商圈和特色街区的业态调整,优化交通组织,完备设施配套,美化景观风格,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引进和应用国际先进的流通业态、经营技术、管理经验等,以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改造传统商业,提高科技含量和服务水平。

2、高端旅游。支持旅游新业态的发展和壮大,开发有特色的旅游项目,重点发展高端的商务旅游和休闲旅游。促进商旅文结合,挖掘思明历史文化精髓,精心策划和组织各类有思明特色的大型节庆活动,增强项目吸引力,提高游客参与度,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带动购物、交通、餐饮、酒店等旅游相关产业的繁荣。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大型旅游景区、高星级度假酒店、顶级餐厅、高端综合旅游休闲设施等领域,引进国际知名酒店连锁管理集团和国际旅游代理商,提升旅游业总体服务水平。重点推进环岛路旅游经济带的建设,发挥其海岸景观和沙滩资源优势,加快国际网球中心、香山游艇码头等层次较高的旅游休闲度假项目的开发,创建5A级景区。

3、营运中心。以观音山、鹭江道、环筼筜湖等商务服务业集聚区为依托,以现代化商务楼宇为载体,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营运中心,即行政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展示中心等入驻。积极推进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区建设,通过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完善观音山海滨旅游休闲区配套,优化文化、娱乐、餐饮、购物等服务资源的布局,降低商务成本,努力打造海峡西岸规模最大的现代化的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区。加快老城区中高端商务楼宇开发,逐步完善产业配套、设施配套和服务配套,培育若干幢专业特色商务楼宇,争取“十一五”期间有十幢左右的纳税亿元楼,不断增强辐射力,促进各类营运中心聚集。

4、服务外包。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契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以产品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客户服务等为主的业务流程外包;以软件和应用系统设计、开发等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以知识产权研究等为主的知识流程外包。大力引进能承接全球服务外包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CMM/CMMI、PCMM、I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等国际资质认证,并支持其国际认证的维护和升级。

5、软件开发。重点发展动漫游戏制作,金融、财务、教学等应用软件开发,以及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以厦门软件园为载体,加快引进市场前景好、技术力量强的软件企业,扩大对台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软件业的转移,加强与国内有实力的软件企业的联系,吸引其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软件企业管理人才和中高级软件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升企业竞争力,努力培育一批知名软件企业。加强出口渠道建设,倡导建立以大型软件企业为核心的软件企业联盟,向软件设计与业务流程外包等产业链高端发展。

6、创意设计。构建与完善符合区域特色的创意产业发展链条,加快工业设计、动漫卡通设计、建筑与规划设计、广告与咨询策划、服装创意设计、文艺创作与表演、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的发展。加强对创意产业项目的引进、辅导和推动,突出创意对经济的渗透和贡献,认真组织创意宣传推介、创意成果展示、专业论坛等主题活动,营造良好创意氛围,增强认知与认同感。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创意企业联合建设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和引进创意产业的研发设计、经营管理和营销经纪人才。注重有历史价值楼房的保护性利用和老旧工业厂房的改造提升,拓展发展空间,创办若干个特色鲜明的创意产业聚集区域。

7、现代物流。充分发挥区位特点与优势,重点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鼓励发展综合物流、专业物流和供应链物流管理等物流业务,积极拓展国际性物流业务。在各类集中区配套发展物流产业,完善提升园区功能。培植骨干型现代物流企业,引导和扶持传统运输、仓储、代理企业与工商企业结成联盟。努力在硬件建设、软件运作及管理方面做足做好做优,吸引各类物流管理公司聚集,形成海峡西岸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流枢纽中心和国际供应链服务基地。

8、品牌会展。以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和国际会议中心为依托,引导会展服务公司、群众团体、机构等,在我区举办各类全国性、国际性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展览和会议,支持中介机构引进各类有影响力的展会活动,鼓励大企业、大集团举办各类产品订购会、产品展销会、宣传推介会等,丰富展会内涵,打造特色品牌。吸纳社会资本投资会展业,引进知名会展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努力形成、行业协会、企业的多元化办展办会体系,不断提升会展专业化服务水平。

9、文化娱乐。加快娱乐文化、中介文化、演出市场、艺术培训、广告服务、休闲体育等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注重文化经营主体的培育,促进文化与旅游业的互动发展,不断培育和扩大文化消费市场。争取举办各类重大体育赛事,积极培育健康咨询、保健服务、体育健身、体育培训、竞赛表演等项目。开发与体育产业相关联的行业,努力做足做优做强文化产业链。

10、中介服务。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的信息、咨询、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培育公证、代理、经纪、拍卖等中介服务市场,不断扩大中介服务业经营规模。继续实施名牌名店战略,重点扶持一批服务水平高、管理理念新、经营规模与业绩在行业中排名前列的中介服务机构走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道路,引进和培育若干个全国知名品牌的大型事务所。加快建立各类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群团组织,促进行业发展。

11、创新金融。充分利用WTO后过渡期我国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的机会,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各类风险投资基金,拓展金融市场。大力培育一批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代理、金融企划、典当行、租赁公司等,促进社会资本投资的多元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服务手段。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发展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融资担保公司,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服务。积极探索资本市场融资运作方式,扶持有发展潜力和有实力的企业上市。

三、思明区高端服务业发展举措

1、加强组织引导,推进市场培育。成立区高端服务业推进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解决高端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措施,把发展高端服务业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完善服务业统计,做好高端服务业的跟踪监测和信息发布,为和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发挥区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高端服务业企业成立各类行业协会和企业联盟。探索试行首购制,在采购中有条件地向本地高端服务企业倾斜。加快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和所有制垄断,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引导高端服务企业参与社会公品及服务的提供,不断推进高端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水平。

2、注重品牌锻造,谋求质量提升。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加大对名牌产品的扶持和培育力度,以创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品牌商店活动为载体,形成以商标战略为主体、融入质量、信用及企业文化等信息的品牌战略。落实“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引进一批”的措施,做大引强选优,一方面扩大自身“老字号”品牌的知名度,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连锁经营能力和品牌营销能力;另一方面引进嫁接国际顶尖品牌、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品牌。鼓励和引导境内外高端服务企业与我区企业采取合资合作、战略联盟、业务协作等多种形式,实现优势互补,培育一批功能强大、辐射面广、特色鲜明的高端服务企业。

3、培养引进人才,构筑人才高地。坚持人才开发市场化导向,建立区人才库,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的优惠,如对引进的高端服务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给予就医、子女就学等多方面的便利和服务。设立人才培养培训资金,充分利用我区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多层次、外向型、覆盖广的教育培训网络,大力实施各类人才培养计划,重视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有计划地通过产业聚才、项目开发引才、核心人才带动引才等方式,打造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人才队伍。

4、创新管理,营造发展环境。加快管理创新步伐,努力推动从绩效到绩效思明的延伸深化,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方式,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亲商重商的服务理念,构建完善思明区公共网络服务平台、恳谈沟通服务平台、中介咨询服务平台、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市场营销服务平台建设,让高端服务企业共享提供的各项公共资源,顺畅沟通渠道,促进政企互动。进一步发挥企业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重点建设服务中心等各类服务机构的作用,想方设法、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对高端服务业重点工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凡属区级审批的项目“一路绿灯”,优先办理;凡属市级审批的项目,要在项目设立、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等事项上给予专人跟踪、协调服务。运用工商行政管理、物价执法检查等职能,加大打假维权力度,强化价格诚信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思明区高端服务业发展扶持

1、新引进或新设立年创地方级税收100万元以上的高端服务业企业,可按我区制定的优惠给予扶持。

2、对新引进的高端服务业企业租用高端写字楼的(整栋写字楼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年创地方税收200万元以上,从企业注册之日起三年内,每年给20万元的租金补贴,年创地方税收每增加100万元,相应增加10万元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对经营管理高端写字楼的,从写字楼建成之日(指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起三年内,每年可按该写字楼引进入驻的高端服务企业年创税收区级分成部分的2%给予奖励。

3、高端服务业企业可参照科技型企业,给予企业年创地方级税收的3倍、最高500万元的贷款担保。

4、对聘请国内外著名导演策划投资长久性大型经营性演出的高端旅游产业项目,能有效吸引外来游客,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年创地方级税收100万元以上,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将其缴纳税收的区级分成部分全额给予财政补贴;经与区洽谈确认,对其前期投资费用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并在投融资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

5、新引进或新设立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且年创地方税收200万元以上的高端服务业企业的地区营运中心及结算中心,在思明区辖区内新建或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缴交的房产税区级留成部分,3年内给予返还奖励。

6、高端服务业企业从事研究开发、应用新型自动化技术、信息化技术以提高企业营销能力,以及开展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建设、客户服务和技术外包、软件开发及应用,在本行业中具有示范效应的,纳入区科技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

7、新办从事数字广播影视、数据库、电子出版等研发、生产、传播的文化创意企业,从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将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全部返还。对租用历史价值的老旧建筑和工业厂房新办创意产业,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年创税收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租金补贴扶持,按市土地房产局公布的经营场所市场租赁标准给予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创造的税收区级分成部分,期限3年。

8、对在思明区新设立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年创地方级税收300万元以上,从物流企业设立之日起(工商执照注册之日),前二年,按其总部缴纳所得税的区级分成部分给予奖励,后三年按50%给予奖励。

9、引进和组织在思明区区域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博览会、展销会、贸洽会等大型经济活动,以及旅游节庆活动和文体赛事的,经区事先确认批准,一次性给予10-50万元的奖励。

10、国际性著名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思明区新设立分支机构,并在思明区年缴纳税收200万元以上的,从机构设立之日起(工商执照注册之日),三年内将其缴纳所得税的区级分成部分给予奖励。

11、在思明区设立的各类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担保公司,按《思明区扶持企业投融资的暂行规定》的相关给予扶持。

12、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和省级著名商标、市级著名商标的服务业企业,按我区创品牌奖励给予扶持。

五、其他事项

1、本《意见》中扶持对象为纳税在思明区的企业。

2、本《意见》中的扶持与区出台的其他相关重复的,择优扶持,不重复享受。

3、本《意见》中提出的思明区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举措方面的相关内容由区发改局负责解释,扶持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4、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鼓励扶持引进高端商业品牌(服饰类)的暂行办法》

厦思政[2009]55号

为把思明区打造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消费购物中心,加快引进国际高端商业品牌和经营企业,发挥品牌综合效应,聚集商贸产业集群,增强商业核心竞争力和对外辐射力。根据《思明区关于加快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高端商业品牌的定义和认定

高端商业品牌(服饰类,下同)是指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杰出表现,得到广泛认可和偏爱、产生巨大效应、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产品品牌,具有历史悠久,高美誉度、高价格、高品质及高品位等“一久四高”特点。

高端商业品牌采用目录的形式进行认定,分为国际一线品牌(含顶级和普通)和国际二线品牌,且根据变化进行滚动补充。

二、扶持对象及措施

1.对新引进的高端商业品牌经营主体(直销或代理,下同),其所经营的单个高端商业品牌在思明区年度纳税总额达50万元以上,自设立次年起三年内,每年按该品牌实际缴纳区级税收的30%给予奖励。

2.对利用商业场地新引进高端商业品牌经营主体的业主,其引进的单个品牌经营主体在该商场设立的专卖店或专柜年度创税总额达50万元以上,可按该专卖店或专柜对区财力的贡献,给予业主一定引进费用补贴。

补贴兑现期限:该专卖店或专柜正式营业次年起三年。

三年累计最高补贴额度和标准:按照该专卖店或专柜实际经营面积(不含配套部分面积)计算,但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1)属顶级国际一线品牌的,每平方米引进费用补贴为3000元;(2)属普通国际一线品牌的,每平方米引进费用补贴为2000元;(3)属国际二线品牌的,每平方米引进费用补贴为1000元。

每年兑现补贴给业主的金额计算方法:该品牌经营主体所设专卖店或专柜实际缴纳的区级税收-同口径的且上述第1款已兑现的奖励部分+业主缴纳的与该专卖店或专柜直接相关的房产税区级分成部分。

三、申请程序

扶持对象应在每年五月份前向所在街道提出上一年度奖励的兑现申请,经区品牌带动办(区经贸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区批准。

对新引进的高端商业品牌经营主体,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申请报告、品牌所有权证明或代理权证明、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对利用商业场地新引进高端商业品牌经营主体的业主,在申请补贴时,需提供申请报告、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品牌代理或直销的证明、品牌在该商场的销售业绩证明、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

1.扶持资金由区街按照财政共同承担。

2.扶持对象须纳税在思明区。

3.高端商业品牌目录根据福布斯年度世界顶级奢侈品调查、世界品牌实验室关于世界顶级奢侈品牌100强等排名确定。2009年的目录以文件附件的形式,随同本文件一并公布。今后目录如有变动,将由区品牌带动办(区经贸局)另行公布。品牌在享受扶持期间,排名如有变动,以首次认定的为准。

4.扶持对象已享受其他扶持的,不重复享受本暂行办法规定的扶持。

5.在引进高端商业品牌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需予以鼓励扶持,而本暂行办法未明确的,其具体扶持措施由区品牌带动办(区经贸局)提请区按个案另行研究确定。

6.本暂行办法由区品牌带动办(区经贸局)负责解释。

7.本暂行办法从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1.国际一线品牌(含顶级和普通)目录

      2.国际二线品牌目录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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