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刘梓钦
乙方:黄玉金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
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义务。
甲方在工程施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参与本建筑的施工人员意外保险金共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由乙方在施工前代购。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需使用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四)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五)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班。
(六)因为乙方是有30多年从业经验的建筑施工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应有预见和防患的能力,因此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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