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
第一条 遗产范围
1.婚前个人财产
1.1 房屋
(1) 号房屋一处,全部房款已于婚前交清,所有权人为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
(2) 号房屋一处,系 于婚前 年 月 日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证在办理之中,但房屋全款已于婚前一次性交纳完毕,因此仍为本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1.2 公司股权
(1) 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
婚前 年 月 日, 入资 有限公司 元,成为该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本 元, 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该股权为 婚前个人财产。
(2) 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份。
婚前 年 月 日, 入资 有限公司人民币 元,成为该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本 元, 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该股权为 婚前个人财产。
1.3 汽车
轿车一辆(车牌号 )为 于婚前购买,车款已全部支付完毕,该车为 婚前个人财产。
1.4 在以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及理财产品
(1)中国 银行 账号
(2)中国 银行 账号
(3) 银行 账号
(4) 银行 账号
……
1.5 本人以下账户内的股票及资金
中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以 名义开具的资金账号为 的账户,下挂下列卡号的股票及基金: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卡号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卡号为:
1.6 本人以下基金账户内的资产
的开放基金账户号为:
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为 的账户
1.7 本人以下贵重古董及首饰(字画、邮票、家具、收藏品等)
……
1.8 本人以下个人债权
(1)对 的债权 元
(2)对 的债权 元
1.9 本人无个人债务(或本人欠 的债务 元)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年 月 日, 与 登记结婚,婚后产生如下夫妻共同财产:
2.1 房屋
(1) 号房屋一处,产权登记在 名下,房款已全部付清,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
(2) 号房屋一处,产权登记在 名下,产权登记在 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尚有贷款未还清,未还贷款为 和 的夫妻共同债务。
2.2 公司股权
(1) 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
婚后 年 月 日, 入资 有限公司人民币 元,成为该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 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该股权为 夫妻共同财产。
(2) 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
婚后 年 月 日, 入资 有限公司人民币人民币 元,成为该公司股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人民币 元, 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该股权为 夫妻共同财产。
2.3 汽车
(1)婚后购买 轿车一辆(车牌号 )该车所有人登记为 ,车款已全部支付完毕,该车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购买 轿车一辆(车牌号 )该车所有人登记为 ,该车价税合计人民币 元,其中,首付款人民币 元,其余人民币 元为分期付款,共 期,车辆贷款还未还清,该车为夫妻共同财产,未还贷款为 和 的夫妻共同债务。
2.4 存款及理财产品
(1) 在以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及理财产品
中国 银行账号:
中国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
(2) 在以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及理财产品
中国 银行账号:
中国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
2.5 股票及证券账户内资金
(1) 以下账户内的股票及资金
中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以 名义开具的资金账号为 的账户,下挂下列卡号的股票及基金: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卡号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卡号为:
(2) 以下账户内的股票及资金
中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以 名义开具的资金账号为 的账户,下挂下列卡号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卡号为: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卡号为: 。
2.6 基金账户内的资产
(1) 的开放基金账户号为:
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为 的账户。
(2) 的基金账户号为:
银行账号为 的账户。
2.7 贵重古董及首饰(字画、邮票、家具、收藏品等)
……
2.8 除以上未还银行贷款外,无夫妻共同债务,无夫妻共同债权。
以上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为遗嘱人 的遗产。
第二条 遗产分配
以上 的全部遗产,包括房屋、股票、基金、存款等在之后产生的自然增值、收益、孳息,在 去世后作如下分配:
1. 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由 继承。
2. 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中属于我的份额由 继承,该房剩余未还银行贷款 亦应承担一半。
……
(*)我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我去世后由 个人继承,不是其夫妻共同财产,该股权仅留给 个人继承,作为其个人财产。如公司允许其成为股东, 可成为股东;如公司不同意其成为新股东,则股权转让所得价款全部由 个人继承,为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注:相关遗产仅留给个人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 轿车一辆(车牌号 ),我去世后由 继承。
(*)婚后登记在我配偶 名下的 轿车一辆(车牌号 ),属于我的份额由配偶 继承。
……
(*)以下账户内的本人婚前存款及理财资产由 继承:
(1)中国 银行账号:
(2)中国 银行账号:
(3) 银行账号:
(4) 银行账号:
(*)夫妻共同存款及理财资产中属于我的份额由 继承。
(*)本人婚前以下账户内的股票及资金由 继承。
中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以 名义开具的资金账号为 的账户,下挂下列卡号的股票及基金。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卡号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卡号为:
(*)婚后在本人及配偶 名下的股票、基金,属于我个人的份额由 继承。
(*)本人婚前对 的债权 元由 继承。
……
第三条 遗嘱的执行
1.遗嘱执行人系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前实际控制遗产,并在之后具体执行遗嘱所列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2. 指定 为本遗嘱的执行人。
3. 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1)辅助完成遗嘱的保管、保密;
(2)收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资料和信息,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
(3)负责在 去世后继承开始前,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对全部遗产进行实际控制;
(4)在立遗嘱人去世后,通知并召集继承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对遗嘱条款进行解释,就遗产情况作相关说明;
(5)按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实际分配、执行,并协助办理执行中各种手续如房屋过户、存款转移等事务;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7)遗嘱执行人可从遗产中预先扣留 元作为劳务费,可在宣读遗嘱后立刻领取劳务费,并保留相关凭证向继承人作书面说明。
3.4 如遗产执行人先于立遗嘱人去世的,遗嘱人 将另行以书面方式变更遗嘱执行人,届时将以新的遗嘱内容为准。
第四条 其他
1.本遗嘱原件一式四份,由立遗嘱人 保存一份,遗嘱执行人 保存一份, 父母保存一份, 的朋友 保存一份( 身份证号为 )。在 去世后,由遗嘱执行人向所有法定继承人及其它亲属宣读并负责解释。
2.当本遗嘱确立后,被继承人的遗产发生变化时,本遗嘱仍然有效,对于本遗嘱已涉及的遗产,按本遗嘱第二条分配,对于本遗嘱未涉及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自书及公证遗嘱:
立遗嘱人签名:
年 月 日
(代书遗嘱:
立遗嘱人签名:
年 月 日
代书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打印遗嘱:
立遗嘱人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注:打印遗嘱,遗嘱为多页的,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都要签名字和年、月、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