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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指导书
2025-09-29 22:43:09 责编:小OO
文档
             依据JTG F80/1—2000    JTJ042—94             

作 业 指 导 书

名    称:高空作业指导书

编    号:

版    本: 

受控状态: 

发文编号: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十天高速A-CD18标项目经理部

                                                 

2009年3月28日发布             2009年3月28日实施

目        次

1.

目的

从尊重劳动者的利益出发,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为施工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生产出高质量的建筑产品,加强施工进度,锻炼出一批过硬的施工队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鄂陕界隧道A-CD18标隧道工程的高空作业。

3.职责范围

3.1.主管工程师职责

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还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2.项目队长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在组织施工时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及规定,部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现象要坚决制止,在施工中要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3.安全员职责

对所管工程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在有组织的施工生产的同时要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中搭架子和现场内的机电设备设施进行组织验收,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各个部位,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3.4.领工员职责

模范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带领工人遵章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作业环境,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作业指导书引用的规范

«建筑法»、«劳动法»、«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营建筑企业安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的规定。

5.高空作业的主要内容

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及2m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空作业。由于高空作业牵涉到人身安全,所以必须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5.1.临边作业

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cm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

5.1.1.临边作业的防护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并有其他防护措施。

超过3.2m高的构造物周边,当无外脚手架时必须在外周边沿架设一道安全网。

5.1.2.防护栏杆的材料

防护栏杆可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材质的杆件,除需要满足力学条件外,其规格尺寸和连接方式还应符合构造上的要求。

a.原木横杆上杆梢径应不小于70mm,下杆梢径应不小于60mm,栏杆拄梢径应不小于75mm。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12号以上镀锌钢丝绑扎,也可用棕绳或麻绳绑扎,须稳固不动摇。

b.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应不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应不小于80mm,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至少三圈,应稳固无滑泻现象。

c.钢筋横杆上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应不小于18mm,须用电焊焊牢或用镀锌钢丝绑扎牢固。

d.钢管横杆及栏杆均可用φ48mm的管材,并用相同口径的扣件或电焊固定。

e.用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时,其规格尺寸应按计算所需而定,并以电焊固定。

5.1.3.防护栏杆的构造

a.横杆离地面高度上杆为1.0~1.2m,下杆为0.5~0.6m,必要时沿底面设置横杆。对于坡度大于25°,栏杆高度为1.5m,此时,下杆高度为0.75m。当立杆间距大于2m时,应做专门计算,否则将栏杆柱加密,达到小于2m。

b.在桥面固定时,可采用预埋件与钢管或其他钢材的下端焊牢。竹、木栏杆,可在预埋件上先焊接30cm长∠50mm×50mm×5mm的角钢,其上下各钻一个圆孔,然后用ø10mm螺栓将竹、木杆件栓牢。如用镀锌钢管,可将管柱下端焊在有预埋底脚螺栓的法兰盘上。

c.在砌块等砌体上固定防护栏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有-80mm×60mm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砼块,然后按上项方法固定。

d.栏杆的横杆不应有伸出的悬臂,栏杆四周与其他物件之间应有不小于40mm的净空。

e.防护栏要自上而下用小网眼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笆或挡脚板,挡脚笆高度不低于40c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挡脚笆与挡脚板面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mm,板与笆的下沿离底面的空隙应不大于10mm。

f.接料平面两侧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网或满扎挡板或挡笆。

5.2.洞口作业

5.2.1.洞口作业的防护设施

a.在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b.各种桩孔上口、条形基础口、未填上的坑槽,以及人孔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c.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及强度要求可视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下面通行或工作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

d.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挂灯示警。

5.2.2.洞口防护的具体措施

a.桥梁平面上的洞口,边长大于25cm的应用坚实的盖板覆盖。

b.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覆盖,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c.边长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预埋在砼内的钢筋网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d.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装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

e.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方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迁,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工作完毕要立即恢复防护设施。

f.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所加盖板除须固定外,还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5.3.悬空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因此,进行悬空作业时,需要建立牢固的立足点,并视其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悬空作业中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笼、平台等设备,为经过试验、鉴定的合格品,投入使用前要加以查验和认证,使用后要妥善保管。

5.3.1.构件吊装与管道安装

钢结构构件应尽可能地安排在地面组装,当构件起吊安装就位后,其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仍然要在高处作业,这就需要搭设相应的安全设施,如搭设操作平台,或配戴安全带和张挂安全网。高空吊装钢筋砼人行道板、石栏杆系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要的安全设施。分层分片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以及悬空安装大模板时,必须站在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预制构件、大模板上,严禁站人。

5.3.2.支撑和拆卸模板时的悬空作业

a.支撑和拆卸模板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前一道工序所支撑的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卸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其装、卸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b.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用马凳操作。

c.支设处于悬挑状态的模板,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凌空构筑物的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面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设,砼板拆模后形成的临时洞口,应按有关措施予以防护。

d.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或搭设支架。

5.3.3.钢筋绑扎

a.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的高空作业,都要搭设操作平台和挂设安全网。

b.悬空大梁的钢筋绑扎,施工作业人员要站在支架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进行操作。绑扎立柱、盖梁的钢筋,不得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

c.绑扎3m以上的立柱钢筋,还须在立柱的周围搭设操作用的台架。3m以下的钢筋,可在地面或结构物上绑扎,然后整体竖立。

5.3.4.砼浇筑

a.浇筑立地面高度2m以上的结构物,需搭设操作平台。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件上操作。

b.浇筑拱型结构,要从结构两边的端部对称的相向进行。

c.特殊情况下浇筑,如无安全设施,必须挂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5.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在施工现场,上下不同层次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

(1)支模、粉饰等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上下操作位置的横向间距应大于上层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在设置安全隔离层时,它的防穿透能力应不小于安全网的防护能力。

(2)拆除钢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部件。

(3)通道口和上料口由于上方施工有可能坠落物体,或者其位置恰处于起重机支杆回转半径之内,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或保护棚。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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