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讨论稿)
为了充分调动学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本着“重视过程,强调合作;鼓励进步,奖励优秀”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期中期末质量奖方案。
考核对象
在岗教师(含聘用教师)
评价依据
区教研室质量分析
参照基准
1.区教研室下发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质量分析
2.七年级:首次考试参照上一届四次全区考试平均值,下次考试开始参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
八年级:参照进班成绩(即七年级下学期期末成绩),起始学科参照当次考试年级成绩。
九年级:参照进班成绩(即八年级下学期期末成绩),起始学科参照当次考试年级成绩。
奖金分配
一、年级考核
A.年级省示范率每提高1%,年级教师人均赋分2分。
B.年级普高率每提高1%,年级教师人均赋分2分。
C.年级省示范率考核奖:
| 全区排名 | 第六名 | 第五名 | 第四名 | 第三名 | 第二名 | 第一名 |
| 分值 | 0 | 10分 | 15分 | 20分 | 25分 | 30分 |
| 全区排名 | 第六名 | 第五名 | 第四名 | 第三名 | 第二名 | 第一名 |
| 分值 | 0 | 10分 | 15分 | 20分 | 25分 | 30分 |
二、学科考核
A.学科普高基础奖
各学科的考试普高率得分=各学科的考试普高率×100分,即为该学科的普高基础奖,该学科教师获得相应分值
B.学科考核进步奖
①省示范率每提高1%,学科教师人均奖励1分。
②普高率每提高1%,学科教师人均奖励1分。
C.学科考核区排名奖
学科省示范率考核:
| 全区排名 | 第六名 | 第五名 | 第四名 | 第三名 | 第二名 | 第一名 |
| 分值 | 0 | 10分 | 15分 | 20分 | 25分 | 30分 |
| 全区排名 | 第六名 | 第五名 | 第四名 | 第三名 | 第二名 | 第一名 |
| 分值 | 0 | 10分 | 15分 | 20分 | 25分 | 30分 |
三、分值换算
每次全区统考质量奖奖金,按照《武汉开发区二初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核算当次质量奖奖金金额(总额)。
教师个人质量奖金额=当次考试质量奖奖金金额(总额)÷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四、年级教学管理奖:
A.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管理奖是年级教师人均奖金的0.2倍。
B.备课组长和年级协管员的管理奖为年级教师人均奖金的0.1倍。
补充说明
1.该奖金从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30%的调剂项目中支付。
2.语数外理化带双班的教师学科奖*2。
3.年级所有教师均有年级考核奖,跨两个年级非统考学科教师各取年级考核奖的1/2计算。跨三个年级非统考学科教师各取年级考核奖的1/3计算。
4.非统考学科教师学科奖励方案:
条件1是参与年级学生社团活动;
条件2是辅导学生或参与教师集体项目荣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条件3是辅导学生或参与教师集体项目荣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具备条件1的积分10分,具备条件1和2的积分20分,具备条件1和3的积分30分。
5.该项目由教导处负责考核,其他部门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所有参加的比赛以教育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6.其他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 2016年1月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