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咨询师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KPI系数 +(3)长期服务津贴+(4)绩效奖金(月账户充值总金额奖金+单笔账户充值提成奖金+新签人数奖金-退费处罚)
1、基本工资:可参考各城市社会保障最低工资。
2、岗位工资*KPI系数
(1)岗位工资
| 咨询师职级别 | 助理咨询师 | 初级咨询师 | 中级咨询师 | 高级咨询师 | 首席咨询师 |
| 岗位工资(元) | ** | ** | ** | ** | ** |
(2)KPI系数:为考核项,包括覆盖达标率、邀约率、上门率、签约率。
1)KPI考核总分值=1,考核项=覆盖达标率+邀约率+上门率+签约率;
2)考核权重(100%)=覆盖达标率*30%+邀约率*20%+上门率*30%+签约率*20%;
3)覆盖达标率=实际接触的有效资源量/在岗天数*30(咨询师日覆盖量指标不低于30个);
4)邀约率=意向上门总量/实际覆盖量;
5)上门率=实际上门总量/意向上门总量;
6)签约率=签约总人数/实际上门总量。
注:岗位工资中的“KPI”考核项主要是针对“奠基项目”(数据管理系统)上线的分公司,目前试点分公司可在年底前上线,其他分公司也会陆续在14年上线,在“奠基项目”正式上线之前,各分公司KPI考核值可暂取“1”。
3、长期服务津贴:
咨询师入职满一年开始享受长期服务津贴,标准为0-50元/月,司龄每增加一年,长期服务津贴增加0-50元/月,300元/月封顶。按月折算,年度发放。
4、月账户充值总金额奖金: [说明一:分公司业绩总提点为X%,建议月账户充值总金额奖金占40%。]
| 考评标准 | 提成比例 |
| “ 万≤月账户充值总金额< 万”且“ 人≤新签人数< 人” | |
| “ 万≤月账户充值总金额< 万“且“ 人≤新签人数< 人” | |
| “ 万≤月账户充值总金额< 万”且“ 人≤新签人数< 人” | |
| “月账户充值总金额≥ 万”且“新签人数≥ 人” |
2)月账户充值总金额=新签金额+结课学员续费金额(计入当月实收业绩);
3)如不满足单项考评标准(月账户充值总金额或新签人数),则根据当月的业绩实际完成值,对应的月账户充值总金额或新签人数的最低提成比例计算。
5、单笔账户充值提成奖金:[说明二:分公司业绩总提点为X%,建议单笔账户充值提成奖金占总提点的30%。]
| 金额(万元) | 0<Y≤1 | 1<Y≤2 | 2<Y≤3 | 3<Y≤4 | Y>4 |
| 业绩提成比例 |
| 招生数(人) | [1,5] | (5,10] | (10,15] | (15,23] | (23,30] | 30以上 |
| 奖金额度(元/人) |
2)咨询师新签续费不享受新签人数奖金;
3)咨询师单笔账户充值金额在 (不得低于4000)元以下时,不计入新签人头数,享有每单笔 奖金;
4)坏账学员不计入新签人头数。
7、退费处罚:
(1)以申请退费时间为准,如账户发生退费在三个月以内,扣除退费金额所对应的“月账户充值总金额”和 “单笔账户充值金额”所得的提成奖金的100%。
(2)以申请退费时间为准,如账户发生退费超过三个月,扣除退费金额所对应的“月账户充值总金额”和 “单笔账户充值金额”所得的提成奖金的50%。
8、关于转介绍奖金的说明: [说明四:分公司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此条款,需要跟分公司学管制度对应。]
学管师带来的转介绍签约,则学管师与咨询师分享咨询师的签约提成奖金(月账户充值总金额奖金+单笔账户充值提成奖金),奖金比例可以按照此笔奖金的0-100%确定比例并加以计发。
9、薪资发放规定: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次月15日发放月绩效奖金额的80%,余下20%在下季度首月15日发放。
(2)咨询师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上月或上季度20%与当月激励奖金延迟至离职后第3个月发放工资日进行发放;因违反公司制度等解除合同或者自动申请离职的全额扣发绩效奖金。
(3)最终发给员工的实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发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
《教育咨询师薪酬与激励制度》补充说明
一、绩效、提成期限划定标准:
1、 当月合同当月付款的,提成要根据分公司当月账户充值总金额奖金提成和单笔账户充值奖金提成比例制度来核算;
2、 当月合同次月付款的,单笔账户充值奖金提成以全款付款日计算,不参照缴费单提交日期;
3、从老学员账户转入新学员的账户的金额,咨询师不再享有月账户充值总金额奖金、单笔账户充值提成奖金。
二、合同签订要求与规定:
1、协议签定当日学员须进行账户首次充值,剩余资产总额须在公司规定日内付清。
2、首次充值金额不得低于账户总金额的10%,且最低不得少于 元。
2、协议签定后,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事项履行责任和义务。
注:凡未经审批违反规定签约的,不记入个人业绩考评、不发放业绩奖金。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扣发工资、辞退处理。
三、关于不得减免一次性综合费300-1000元的规定:
1、针对于一对一课程一次性综合费300-1000元是学生报名学习的必要费用,必须收取,对于班组课和特色课根据分公司而定。.
2、一次性综合费一次交纳,终身有效,只需交纳一次。
四、备注
本制度自2014年2月1日生效,原有相关制度自动作废。2014年2月1日前,按原制度已经确认的业绩奖金仍按原制度执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咨询管理部、集团人力资源部所有。
学大教育集团 咨询管理部
学大教育集团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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