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规定 |
| 为规范本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报验程序,明确各方责任,特对施工现场作业的报验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内业资料报验程序 作业方案(如防水施工方案、钢筋下料单、特殊部位模板加固方法等)经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核合格→报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审核→专业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合格后回复各相关工程处实施。 结构验收顺序:基础:验槽→垫层→基础钢筋→基础模板→砼浇筑。主体:验线→墙、柱钢筋→墙柱模板→梁、板模板→梁、板钢筋、模板加固→砼浇筑。 二、施工现场各工序报验程序 各分项作业工序(如弹线、钢筋绑扎、模板安装加固、防雷接地、预留预埋等)分项工程经工程处班组长、质检员、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交项目质量工程师→项目选题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报施工监理工程师。 三、各工程处报验资料组成 工序经各工程处自检合格后报验的资料为:各工程处报验资料组成:102工程处及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分项工程报验单、监理报表、分项工程检验批资料、分项工程隐蔽记录、砼浇筑申报表、砼浇筑值班表;101工程处及各劳务分包单位:分项工程报验单、砼浇筑值班表、工程隐蔽会签单。土建工程需隐蔽上道工序时,项目部土建专业工程师尚须填写工程隐蔽会签单,工程隐蔽会签单经安装工程相关专业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 为严格报验制度,使工程各道工序受控,同时又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对验收工作相关责任,作如下规定: 1、施工工程处提前4小时由质量负责人向项目专业工程师提出验收意向,并准备验收资料,工程施工现场工序经班组长、质检员、工程处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将自检资料报送项目专业工程师,签字手续由相关责任人自行签名,不能代签,项目部质量工程师验收时,工程处班组长、质检员、技术负责人参加验收。 2、项目专业工程师及质量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巡检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工程处应及时整改,对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及巡检时发现问题没整改到位的,在上报的资料上签署整改意见后返回工程处进行整改,工程处整改经自检合格后重新上报项目专业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师及质量工程师经验收合格后,及时邀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收。 3、各自责任 施工工程处: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施工,严格执行内部三检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项目部:工程施工现场巡检到位,及时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保证施工现场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及时上报监理公司,协调工程监理相关关系,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4、处罚措施: (1)工程处报验同一批次经两次验收均不合格时,对工程处处以罚款200元,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在同一月内累计达到四次验收不合格者,除累计罚款外,项目部有权建议工程处上级部门撤换有关技术员及质检员。 (2)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及质量工程师现场经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不合格的,同一批次达到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罚款个人50元/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因图纸理解不清、技术变更未及时熟悉,造成现场因技术问题发生停工或返工,给予50~200元/次罚款。(后附分项工程报验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