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护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护士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我院护理人才队伍体系,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制定专科护士的培养及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一)由护理部和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专科护士培训计划。
(二)有计划、分步骤地在骨伤科、供应室、针推科、手术室、急诊、儿科、肿瘤、产科、内科等专科护理领域选派人员参加中华护理学会、山东省护理学会等举办的专业护士培训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长,能较好地解决实际专科护理问题并指导其他护士开展相关工作的护理骨干。通过强化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探索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在职护理人员培养体系,促进我院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二、培养对象
(一)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二)具有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三)骨伤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5年以上骨科护理工作经验,手术室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5年以上手术室护理工作经验,急诊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3年以上的急诊科护理工作经验,肿瘤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的学员要求有5年以上肿瘤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三、专科护士的管理
(一)所有临床专科护士,须取得相关临床专科护士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临床专科护士每年从事专科护理实践时间应达到个人临床护理工作总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专科护士应注重加强科学研究,每2年至少在护理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科护理工作论文或综述1篇。
(四)专科护士应加强对其他护理人员的专业指导,并对专科护理有关工作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五)专科护士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患者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参加中华护理学会、山东省护理学会等专业护士培训班人员,取得合格证书后,原则上不准调离本专业,因工作需要有护理部统一调整。
四、临床专科护士岗位职责
(一)取得专科合格证的专科护士负责相应的专科护理工作。
(二)负责全院相关专业的护理会诊及疑难症的处理。
(三)在临床岗位中对其他护理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并对专科护理的有关工作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四)主动学习本专科领域护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积极参加本专业的护理继续学习,承担临床护理教学和带教工作。
(五)协助护士长进行科室日常管理、护理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工作。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