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办研〔2011〕91号
关于举办温岭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
技能比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艺术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理论水平,发挥艺术专业技能在课堂教学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岭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技能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编在岗的中小学音乐、美术专职教师。
二、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美术
1、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比赛分素描、色彩、国画三类和美术教学理论测试(笔试),三类技能按类同时进行比赛,每位选手只能选报一类美术技能进行比赛,凡参赛教师均需参加美术教学理论与美术基础知识测试。
素描、色彩两类为现场写生,四开画幅(油画的要自备画纸、画框,规格可自定,但不少于四开);国画为现场默写自选一幅、现场命题创作一幅,工笔、写意均可,规格自定,但不超过宣纸四尺整纸。
以上画种除统一提供铅画纸、水粉纸、宣纸、画板和画架外,其他特殊类型的画纸、画具一律自备。
参赛教师只带颜料与作画工具,不带任何画册与参考资料进场,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2、比赛时间:
2011年9月24日(周六),上午8:00-11:00为技能比赛,下午1:00-2:30为美术教学理论测试。
3、比赛地点:
温岭市职业中专(职教城内)
4、名额分配:
各校教师自愿报名,但每校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人,职业中专总数不得超过4人。
(二)音乐
1、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比赛分独唱、独奏、独舞三类和音乐教学理论测试(笔试),三类技能分场比赛,单项现场表演,每类只独唱(奏、舞)一首曲子,曲目自选,形式(唱法、舞种、乐器种类)不限,参赛教师亦可兼报两类或三类的音乐技能比赛。凡参赛教师均需参加音乐教学理论测试。
独唱(奏、舞)时可用VCD或钢琴及其他乐器伴奏,现场已备钢琴,需用其他乐器伴奏的请自备。
2、节目顺序抽签与比赛时间、地点:
节目抽签时间为10月17日下午16:00,抽签时同时上交伴奏光盘,抽签地点为教育局南幢四楼会议室;比赛时间为10月22日(周六),上午8:00-9:30音乐理论测试;9:40-11:30独奏比赛;下午13:30开始独奏和独唱比赛;晚上18:30开始独舞比赛。比赛地点为实验小学剧场(教育局南边)。
3、名额分配:
各校教师自愿报名,但每校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人,实验小学总数不得超过4人。
届时我局将聘请相关艺术专家组成评委会,依参赛项目按组别从高分到低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得分比例为技能占90%,理论占10%),获奖名单将先在教育网上公示一周,然后以教育局教育简报的形式发布。部分获奖教师还将参加台州市级及省级的音美教师技能比赛。
希各校认真组织落实,指导参赛教师及早训练准备,并请认真填好参赛报名表(电子文档)美术于9月19日前、音乐于10月13日前发送到**************邮箱,逾期视作放弃处理。
附件:
1.温岭市中小学美术教师技能比赛报名表
2.温岭市中小学音乐教师技能比赛报名表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5日
附件1:
温岭市中小学美术教师技能比赛报名表
学校 领队联系电话:
| 参赛画种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年月 | 学历 | 毕业学校 |
附件2:
温岭市中小学音乐教师技能比赛报名表
学校 领队联系电话:
| 参赛类别 | 参赛曲目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年月 | 学历 | 毕业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