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地区 | 奖金总额 | 奖金和资助 | 税费减免返还 | 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
| 东莞 | 2200万元 | 1、 纳入上市后备队伍的科技企业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且支付了规定范围内的必要费用,每家企业资助100万元。 2、 已完成上市辅导并向境内外证券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获得了合规性初审意见的,每家企业资助100万元。 3、 对于已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市财政给予每家企业连续两年的专项奖励,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1、 纳入上市后备队伍的科技企业为达到上市要求,根据企业上市的相关规定对自身历史年度财务处理进行重新规范而增加的成本费用支出,由企业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后由财政给予相应的专项补助。
| 1、 上市后备科技企业,改制时需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使用土地及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由规划、国土、建设部门依法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及核发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 2、 对已完成上市辅导的拟上市科技企业,其现有土地或房地产在申办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权证时,经批准后可先行办理用地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3、 对上市科技企业募集资金投资的计划项目优先办理报批手续。市国土部门优先保证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市规划、环保等部门优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 中山 | 2200万元 | 1、 上市后备企业改制时,对自身历史账目进行重新规范而增加的成本费用,经审核后给予相应的专项补助。 2、 完成上市前辅导,向中国提出国内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的,给予补助100万元;中国核准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奖励100万元。 3、 企业上市后,连续两年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 1、 企业股份制改造后,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2、 对于以房地产昨价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依据有关规定,按房地产作价投资入股方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作销售处理。 |
类型
| 地区 | 奖金总额 | 奖金和资助 | 税费减免返还 | 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
| 深圳 | 455万元 | 1、 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资助30万。 2、 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且支付了规定范围内必要费用的,资助80万。 3、 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资助200万。 4、 已在除深圳以外的其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助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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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龙岗地区 | 1、 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的资助10万元,已在海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助30万元,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的资助30万元,已在深圳市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场内中介机构辅导下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股权登记托管的资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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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 | 200万元 | 1、 企业向中国提交上市申请并受理后,将给100万元,挂牌上市后再奖励100万元。
| 1、 拟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手续时,税务、国土、建设等部门要按规定减免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
| 1、 已完成辅导的拟上市企业申办房产等有关证照可先行办理,应缴土地出让金经同级批准可分批在一年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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