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测量实训课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理工部 2011.1
为落实西安电大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建筑测量实训课程教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在获得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一次较全面、系统的训练,以巩固课堂所学知识及提高操作技能,培养学生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电大成人学生工学矛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管理实施办法如下,请各分校遵照执行。
根据电大成人学生工学矛盾的实际情况,依据学生能否集中进行实训将学生分为分校集中组织实训和学生个体分散实训两种情况。
一、分校集中组织实训
此部分内容适用对象为能够集中的学生。要求办学单位购买或租赁测量仪器,在学期中由代课教师和班主任共同带领组织学生在校园内或工地现场进行建筑测量实训,完成相关教学内容。具体实施由各分校组织落实,校部课程责任教师监督指导。
1、各分校开学初2周内报校部课程责任教师处本学期实训安排计划,要求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实训,以方便学生选择。若分校自行确定实训内容,须报校部课程责任教师审核备案。(安排计划表见附件1)
2、实训实施流程:
(1)、实训课程聘请指导教师1人以上,要求从事测量相关工作,中级以上职称。
(2)、实训按小组进行,每组5~6人,实习时间为1~2天,实训内容参见实施细则。期间应拍照或录像留作资料,内容以能反映学生参加实训主要活动。
(3)、每组配备经纬仪1台、水准仪1台、配套测量工具、有关记录表格、计算器,橡皮及铅笔等。
(4)、每一项测量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计算、整理观测成果。原始数据、资料、成果应妥善保存,不得丢失。
(5)、实训结束后,撰写个人测量实训报告。(封面见附件2)
3、成绩评定
(1)、成绩等级分为五档: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2)、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提交成果和实训表现给出于个人报告册封面处。
(3)、凡实训缺勤、违反纪律、不交成果资料、伪造测量数据、损坏仪器工具等行为,根据严重程度,降低成绩等级或不予及格。
4、成果提交
以下资料以纸质和光盘形式以小组为单位装资料袋内交予班主任处备案:
(1)、小组观测、记录、计算表,内容参见实施细则或教材。
(2)、照片或视频。
(3)、个人测量实训报告
5、成绩审核
(1)、校部采用学号抽查方式监督检查,凡不符要求者,课程责任教师有权降低成绩等级或不予及格。
(2)、学期末前2周以分校为单位将全体实训学生成绩表和抽查学生提交成果报校部课程责任教师处。(成绩表见附件3)
(3)、校部课程责任教师统一向学籍科转交实训成绩,过期不再接收。
6、各人员工作流程和职责表
| 学生 | 指导教师 | 班主任 | 分校 | 校部教师 | |
| 1、聘请教师 | 接受聘请 | 聘请教师 | |||
| 2、申报计划 | 向班主任申报 | 计划安排 | 计划安排 | 申报计划 | 接收、审核 |
| 3、筹备实训 | 预习 | 备课 | 通知学生和老师 | 购买或租赁仪器 | |
| 4、进行实训 | 参与 | 指导 | 支持服务 | 管理、支持 | 指导、支持 |
| 5、成绩评定 | 成绩评定 | ||||
| 6、成果提交 | 成果提交 | 接收成果 | |||
| 7、登录成绩 | 登录成绩 | ||||
| 8、成绩审核 | 提交分校 | 成绩审核、检验成果 | 成绩审核、抽验成果 |
此部分内容适用对象为不能集中的学生。要求学生自行联系施工现场进行测量实训,完成相关教学内容。现场指导教师和分校班主任监督指导。
1、实训实施流程:
(1)、学生在所在工地现场聘请指导教师1人,要求从事测量相关工作,中级以上职称。
(2)、实训内容参照集中实训内容进行或参与现场项目测量相关工作,期间应拍照或录像留作资料,内容以能反映本人参加实训主要活动。
(3)、每一项测量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计算、整理观测成果。原始数据、资料、成果应妥善保存,不得丢失。
(4)、实训结束后,撰写个人测量实训报告。(封面见附件2)
2、成绩评定
(1)、成绩等级分为五档: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2)、成绩由现场指导教师根据提交成果和实训表现给出于个人报告册封面处,并加盖指导教师个人签章及现场项目公章。
(3)、凡实训缺勤、违反纪律、不交成果资料、伪造测量数据、损坏仪器工具等行为,根据严重程度,降低成绩等级或不予及格。
3、成果提交
以下资料以纸质和光盘形式装资料袋内交予班主任处备案:
(1)、观测、记录、计算表或项目测量相关资料。
(2)、照片或视频。
(3)、个人测量实训报告
4、成绩审核
同集中组织实训情况。
5、各人员工作流程和职责表
| 学生 | 指导教师 | 班主任 | 分校 | 校部教师 | |
| 1、聘请教师 | 聘请教师 | 接受聘请 | |||
| 2、申报计划 | 向班主任申报 | 计划安排 | 申报计划 | 接收、审核 | |
| 3、筹备实训 | 预习 | 备课 | |||
| 4、进行实训 | 参与 | 指导 | 支持服务 | 支持服务 | 支持服务 |
| 5、成绩评定 | 成绩评定 | ||||
| 6、成果提交 | 成果提交 | 接收成果 | |||
| 7、登录成绩 | 登录成绩 | ||||
| 8、成绩审核 | 提交分校 | 成绩审核、检验成果 | 成绩审核、抽验成果 |
西安电大建筑测量实训课程安排计划表
分校: 日期:
| 第一次实训 | 第二次实训 | 备注 | |
| 时间 | |||
| 地点 | |||
| 集中实训人数 | |||
| 分散实训人数 | |||
| 仪器名称、数量 | |||
| 指导教师姓名 | |||
| 指导教师职称 | |||
| 工作单位 | |||
| 班主任 | |||
| 教学点(签章) 填表人: 年 月 日 | 校部教研室(签章) 责任教师: 年 月 日 | ||
附件2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
建筑测量实训报告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分 校
日 期
成 绩
附件3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
《建筑测量实训》成绩表
办学单位: 级别: 共 人
| 组别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成绩(等级) |
| 教学点(签章) 填表人 年 月 日: | 校部教研室(签章) 课程责任教师: 年 月 日 | |||
(2)、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提交成果和实训表现给出于个人报告册封面处。
(3)、凡实训缺勤、违反纪律、不交成果资料、伪造测量数据、损坏仪器工具等行为,根据严重程度,降低成绩等级或不予及格。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