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联系单
工程名称: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编号:B3 1 — 01
| 事 由 | 办理施工许可证 | 签收人姓 名及时间 | |
| 致:精技电子(南通)有限公司 贵公司新建厂房项目桩基工程已于12月28日开始施工,但未能按照建筑相关法律规定需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否则贵公司将会受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请贵公司抓紧时间办理。 (附件共 页)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 |||
| 注:本联系单分为对建设单位联系单(B31)、对承包单位联系单(B32)、对设计单位联系单(B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