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守信(A级)企业评定项目
| 评定标准 | 具体要求 | 评定依据 | 评定方法 | 备 注 |
|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满3年且3年内无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记录 | 企业依法设立且已满3年 | 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行业有特殊行业规定的应提供企业成立时的批准文件或证明 | 1、核查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核验有关批准文件和证明); 2、核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年审是否通过; 3、核查证书上企业成立的时间是否满3年; 4、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查。 | |
| 最近连续3年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 质检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记录 | 核查质检部门最近连续3年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是否存在不合格记录 | 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 最近连续3年无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 质检部门的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记录 | 核查质检部门的最近连续3年的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记录,是否存在不合格记录 | 获计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 最近连续3年无质量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 质检部门执法、监管、质量投诉和质量申诉及处理记录 从媒体上收集并经核实的企业质量违法、违规事实报道 经核实的对企业质量违法、违规的举报记录 | 1、核查最近连续3年的质检部门执法、监管、处理质量投诉、质量申诉结果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事实; 2、收集并核实媒体公开曝光的企业质量违法、违规事实记录; 3、接受并核实的企业质量违法、违规的举报和申诉记录; 4、必要时,核查其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 ||
| 最近连续3年无计量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 计量部门执法、监管、投诉记录 从媒体上收集并经核实的企业计量违法、违规事实报道 经核实的对企业计量违法、违规的举报记录 | 1、核查最近连续3年的计量部门执法、监管、处理投诉结果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事实; 2、收集并核实媒体公开曝光的企业计量违法、违规事实记录; 3、接受并核实的企业计量违法、违规的举报记录。 | ||
| 2、产品按明示或承诺标准组织生产 | 产品具有明示或承诺的标准 产品标准满足国家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产品质量达到明示或承诺标准要求 | 产品标准或合同、产品说明书、广告、标签及合格证 产品的强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文本 企业自检报告、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1、核实企业的产品是否有产品标准或合同; 2、核实企业的产品标准、合同、广告、标签等中的产品要求是否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3、对照其产品说明书、广告、标签或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是否与其采用产品标准或合同中有关质量要求的条款相符合; 4、抽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核实其产品质量能否满足明示或承诺标准要求。 |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或进出口免验商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3、该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率为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 产品最终检验报告、定制产品的验收报告 不合格产品处置记录 | 1、抽查企业近一年内的产品最终检验报告,如属于定制产品则抽查验收报告; 2、核查是否有不合格产品放行,不合格产品是否都得到处置。 | "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 出厂销售的产品全部自检合格 产品出厂批次合格率达到100% 定制产品的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定制产品的验收报告。 | 1、抽查企业一年内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核查是否有不合格批出厂,批次合格率是否达到100%; 2、如果属于定制产品,抽查验收报告,核查是否有未通过验收的产品,验收合格率是否达到100%。 | ||
| 食品、特种设备等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产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 经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报告 | 核查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报告,是否存在检验不合格项目或未经监督检验直接出厂 | ||
| 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未发生因企业责任而导致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案件记录,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 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的案件记录 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年批次检验合格率证明 | 1、检索近一年内的退货记录,核实是否有该产品因企业责任而导致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的案件; 2、核实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是否有不合格项。 | 1、无产品出口的企业免查此项 2、获得出口商品免检称号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 4、在产品质量上无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它虚假宣传 | 产品质量方面的广告宣传应当符合产品标准,不做出夸大产品实际质量状况、企业产品标准的广告 对外提供的宣传数据应客观、真实,符合实际 合同、产品说明书、标签、宣传资料等上没有虚假的产品质量宣传 | 产品广告、说明书、标签、公开的企业或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合同 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质量申诉、举报等记录 | 1、核查质检部门执法监督和投诉处理结果记录,是否有虚假宣传的处罚记录; 2、收集并核实媒体公开曝光的企业虚假宣传案件; 3、接受并核实被举报和质量投诉的企业虚假宣传案件; 4、抽查企业的产品广告、产品说明书、标签、公开的企业或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并对照产品标准、合同以及国家有关的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实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5、必要时,核查其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虚假宣传处罚记录。 | |
| 5、当年无属于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 当年无属于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 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 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记录 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记录 处理结果记录、质量事故记录 | 1、核查当年质检部门的执法监督和投诉处理结果记录,是核实否有针对该企业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记录,如有,核实处理结果是否为该企业的责任; 2、收集并核实媒体公开曝光的企业质量违法、违规事实记录及被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的案件; 3、核实被举报的企业发生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案件; 4、核查当年企业是否发生质量事故; 5、必要时,核查其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质量事故记录。 | |
| 6、企业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 企业具有明示或承诺的服务条款 企业的服务承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的规定,纳入“三包”范围的,还应当符合“三包”规定 企业应具备与其服务承诺配套的实施措施 企业应按其承诺提供服务,并收集顾客满意信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 “三包”规定、产品使用说明书、广告、公开承诺书 服务网点设置、服务人员的配备、备品备件供应、服务的联系和投诉方式等文件和证明 顾客服务记录、投诉处理记录、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和统计报告 | 1、针对“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核实企业产品是否适用,如适用,按照“三包”规定核实其是否履行,并抽查其执行的记录; 2、如不属于“三包”规定范围,则查看其产品使用说明书、广告以及有关的公开承诺书,核实其是否有承诺的服务条款以及承诺的服务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的规定; 3、查看服务承诺的相关文件及其顾客服务记录、投诉处理记录、顾客满意度统计报告等,评定其是否有能力按其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 | 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7、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获得行政许可资格 | 列入《工业产品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列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的食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录》的特种设备、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取得行政许可资格和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要求。 | 许可证书、CCC认证证书 | 1、对照行政许可的目录,核对企业、产品是否属于行政许可管理范围; 2、属于行政许可管理范畴的,核实企业、产品是否获得许可证书;核实所获得的许可证书是否是授权部门发放,是否在有效期内,监督和复审是否合格;核实证书的范围是否覆盖企业产品范围;核实企业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合格率是否达100%; 3、除质检系统的行政许可要求外,必要时,核查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要求。 | |
| 8、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不合格项 | 报检管理应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型式试验、抽样检测、监督管理、价值鉴定、出入境验证等合格评定的结果及协检配合等无不合格项 | 申报管理记录 符合性评定记录 | 核查检验检疫机构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申报管理记录、符合性评定记录是否有不合格项 | 本条仅对出口企业评定,产品全部内销的免查此项 |
| 9、企业质量保证、计量检测和标准化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 |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企业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编制体系文件及其有效实施记录齐全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记录 | 1、核查企业是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评定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实施记录,评定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运行有效。 | 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进出口免检商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企业获得了计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小企业获得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获得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证书,或按照计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编制体系文件及其有效实施记录齐全 | 计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证书、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计量管理体系文件 计量管理体系实施记录 | 1、核查企业是否具有计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小企业是否获得计量合格确认证书,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是否获得计量保证能力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2、评定计量管理体系文件 和实施记录,评定其计量管 理体系是否运行有效。 | ||
| 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定或企业编制标准体系文件及其主要标准和主要实施纪录齐全 |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定证书 企业标准体系文件 企业标准体系实施记录 | 1、核查企业是否具有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定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2、评定企业标准体系文件和实施记录,评定企业标准体系是否运行有效。 |
| 评定标准 | 具体要求 | 评定依据 | 评定方法 | 备 注 |
|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满2年,且2年内无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记录 | 企业依法设立且已满2年 | 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行业有特殊规定的还要提供企业成立时的批准文件或证明 | 1、核查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行业有特殊规定的还要核验有关批准文件和证明); 2、核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年审是否通过; 3、核查证书上企业成立的时间是否满2年; 4、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查。 | |
| 最近连续2年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 质检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记录 | 核查质检部门最近连续2年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是否存在不合格记录 | 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 最近连续2年无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 质检部门的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记录 | 核查质检部门的最近连续2年的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记录,是否存在不合格记录 | 获得计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 最近连续2年无质量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 质检部门执法、监管、质量投诉和质量申诉及处理记录 从媒体上收集并经核实的企业质量违法、违规事实报道 经核实对企业质量违法、违规的举报记录 | 1、核查最近连续2年的质检部门执法、监管、处理质量投诉、质量申诉结果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事实; 2、收集并核实媒体公开曝光的企业质量违法、违规事实记录; 3、接受并核实企业质量违法、违规的举报和申诉记录; 4、必要时,核查其产品主管部门、行业的质量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 ||
| 最近连续2年无计量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 计量部门执法、监管、投诉记录 从媒体上收集并经核实的企业计量违法、违规事实报道 经核实的对企业计量违法、违规的举报记录 | 1、核查最近连续2年的计量部门执法、监管、处理投诉结果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事实; 2、收集并核实媒体公开曝光的企业计量违法、违规事实记录; 3、核实企业计量违法、违规的举报记录。 | ||
| 2、产品按明示或承诺标准组织生产 | 产品具有明示或承诺的标准 产品标准满足国家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产品质量达到明示或承诺标准要求 | 产品标准或合同、产品说明书、广告、标签、合格证 产品的强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文本 企业自检报告、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1、核实企业的产品是否有产品标准或合同; 2、核实企业的产品标准、合同、广告、标签等中的产品要求是否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3、对照其产品说明书、广告、标签或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是否与其采用产品标准或合同中有关质量要求的条款相符合; 4、抽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核实其产品质量能否满足明示或承诺标准要求。 |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或进出品免验商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3、该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率为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 出厂销售的产品全部自检合格 | 产品最终检验报告、定制产品的验收报告 不合格产品处置记录 | 1、抽查企业近一年内的产品最终检验报告,如属于定制产品则抽查验收报告; 2、核查是否有不合格产品放行,不合格产品是否都得到处置。 |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产品出厂批次合格率达到100% 定制产品的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定制产品的验收报告 | 1、抽查企业一年内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核查是否有不合格批出厂,批次合格率是否达到100%; 2、如果属于定制产品,抽查验收报告,核查是否有未通过验收的产品,验收合格率是否达到100%。 | ||
| 食品、特种设备等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产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 经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报告 | 核查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报告,是否存在检验不合格项目或未经监督检验直接出厂 | ||
| 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未发生因企业责任而导致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案件记录,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 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的案件记录 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年批次检验合格率证明 | 1、检索近一年内的退货记录,核实是否有该产品因企业责任而导致的质量异议、索赔的退货的案件; 2、核实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是否有不合格项。 | 1、无产品出口的企业免查此项 2、获得出口商品免检称号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 4、在产品质量上无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它虚假宣传 | 产品质量方面的广告宣传应当符合产品标准,不做出夸大产品实际质量状况、企业产品标准的广告 对外提供的宣传数据应客观、真实,符合实际 合同、产品说明书、标签、宣传资料等上没有虚假的产品质量宣传 | 产品广告、产品说明书、标签 公开的企业或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合同 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 产品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质量申诉、举报等记录 | 1、核查质检部门执法监督和投诉处理结果记录,是否有虚假宣传的处罚记录; 2、收集并核实媒体公开曝光的企业虚假宣传的案件; 3、接受并核实举报和投诉的企业虚假宣传的案件; 4、抽查企业的产品广告、产品说明书、标签、公开的企业或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对照产品标准、合同以及国家有关的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实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5、必要时,核查其它主管部门有关虚假宣传处罚记录。 | |
| 5、能够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 能够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 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 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记录 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记录 处理结果记录、质量事故记录 | 1、核查当年质检部门的执法监督和投诉处理结果记录,核实是否有针对该企业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记录; 2、如有,核实处理结果是否是企业责任; 3、收集并核实媒体公开曝光的企业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案件; 4、核实被举报的企业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案件; 5、核查当年企业是否有质量事故; 6、必要时,核查其它主管部门有关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质量事故记录。 | |
| 6、企业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 企业具有明示或承诺的服务条款 企业的服务承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的规定,纳入“三包”范围的,还应当符合“三包”规定 企业应具备与其服务承诺配套的实施措施 企业应按其承诺提供服务,并收集顾客满意信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 “三包”规定、产品使用说明书、广告、公开承诺书 服务网点设置、服务人员的配备、备品备件供应、服务的联系和投诉方式等文件和证明 顾客服务和投诉处理记录 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和统计报告 | 1、针对“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核实企业产品是否适用,如适用,按照“三包”规定核实其是否履行并抽查其执行的记录; 2、如不属于“三包”规定范围,则查看其产品使用说明书、广告以及有关的公开承诺书,核实其是否有承诺的服务条款,承诺的服务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的规定; 3、查看服务承诺的相关文件及其顾客服务记录、投诉处理记录、顾客满意度统计报告等,评定其是否有能力按其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 | 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该产品免查此项 |
| 7、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获得行政许可资格 | 列入《工业产品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列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的食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录》的特种设备、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取得行政许可资格和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要求。 | 许可证书 CCC认证证书 | 1、对照行政许可的目录,核对企业、产品是否属于行政许可管理范围; 2、属于行政许可管理范畴的,核实企业、产品是否获得许可证书;核实所获得的许可证书是否是授权部门发放,是否在有效期内,监督和复审是否合格;核实证书的范围是否覆盖企业产品范围;核实企业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合格率是否达100%; 3、除质检系统的行政许可要求外,必要时,核查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要求。 | |
| 8、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记录、符合性评定记录无严重不合格项 | 报检管理应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型式试验、抽样检测、监督管理、价值鉴定、出入境验证等合格评定的结果及协检配合等无严重不合格项 | 申报管理记录、符合性评定记录 | 核查检验检疫机构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申报管理记录、符合性评定记录是否有严重不合格项 | 本条仅对出口企业评定,产品全部内销的免查此项 |
| 9、企业质量保证、计量检测和标准化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 |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企业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编制体系文件及其有效实施记录齐全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记录 | 1、核查企业是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评定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实施记录,评定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运行有效。 | 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进 出口免检商品称号,且在有效期内,该企产品免查此项 |
| 企业获得了计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小企业获得计量合格确认证书,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获得计量保证能力证书,或按照计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编制体系文件及其有效实施记录齐全 | 计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证书或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计量管理体系文件 计量管理体系实施记录 | 1、核查企业是否具有计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小企业是否获得计量合格确认证书),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是否获得计量保证能力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2、评定计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实施记录,评定其计量检测体系是否运行有效。 | ||
| 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定或企业编制了标准体系文件及其主要标准和主要实施纪录齐全 |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定证书 企业标准体系文件 企业标准体系实施记录 | 1、核查企业是否具有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定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2、评定企业标准体系文件和实施记录,评定企业标准体系是否运行有效。 |
| 评定标准 | 具体要求 | 评定依据 | 评定方法 | 备 注 |
| 1、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质量承诺未兑现记录,但未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企业。 | 企业依法设立且已满2年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行业有特殊行业规定的应提供企业成立时的批准文件或证明 | 当年内发生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 |
| 当年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不合格记录或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有不合格记录 | 质检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记录 | |||
| 当年内产品计量监督抽查有不合格记录或产品监督检查有不合格记录 | 质检部门的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记录 | |||
| 当年内有质量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 质检部门执法、监管、质量投诉和质量申诉及处理记录 从媒体上收集并经核实的企业质量违法、违规事实报道 经核实的对企业质量违法、违规的举报记录 | |||
| 2、产品未按明示或承诺标准组织生产 | 产品没有明示或承诺的标准 产品标准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产品质量不能达到明示或承诺标准要求 | 产品标准或合同、产品说明书、广告、标签及合格证 产品的强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文本 企业自检报告、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1、核实企业的产品是否有产品标准或合同; 2、核实企业的产品是否低于企业明示或承诺标准的组织生产; 3、企业的产品标准、合同、广告、标签等中的产品要求不能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4、对照其产品说明书、广告、标签或合格证等进行核对,不能与其采用产品标准或合同中有关质量要求的条款相符合; 5、抽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明示或承诺的标准要求。 | |
| 3、产品质量不稳定,信誉较差,产品出厂合格率达不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率也不能达到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质量信誉较差,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不能达到100% | 出厂销售的产品自检不合格 | 产品最终检验报告、定制产品的验收报告。 不合格产品处置记录 | 1、抽查企业近一年内的产品最终检验报告,如属于定制产品则抽查验收报告; 2、经检查有不合格产品放行,不合格产品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置。 | |
| 产品出厂批次合格率不能达到100% 定制产品的验收合格率不能达到100% 食品、特种设备等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产品,检验合格率不能达到100% |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定制产品的验收报告 经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报告 | 1、经抽查企业一年内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核确实有不合格批出厂,批次合格率没有达到100%; 2、如果属于定制产品,经抽查验收报告,核实有未通过验收的产品,验收合格率不能达到100%; 3、经核查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产品监督检验报告,存在检验不合格项目或未经监督检验直接出厂。 | ||
| 出口企业在国际上发生因企业责任而导致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的案件记录,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不能达到100% | 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的案件记录 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年批次检验合格率证明 | 1、检索近一年内的退货记录,经核实有该产品因企业责任而导致的质量异议、索赔、退货的案件; 2、经核实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有不合格项。 | 无产品出口的企业免查此项 | |
| 4、在产品质量上有虚假广告、对外提供虚假数据和其它虚假宣传 | 产品质量方面的广告宣传不符合产品标准,做出了夸大产品实际质量状况、企业产品标准的虚假广告 对外提供的宣传数据不客观、不真实,不符合实际 合同、产品说明书、标签、宣传资料等上有虚假的产品质量宣传 | 产品广告、产品说明书、标签、公开的企业或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合同 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 产品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质量申诉、举报等记录 | 1、经核查质检部门执法监督和投诉处理结果记录,存在虚假宣传的处罚记录,但未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 2、经核实有被媒体公开曝光的企业虚假宣传案件,但未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 3、抽查企业的产品广告、产品说明书、标签、公开的企业或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对照产品标准、合同以及国家有关的强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核实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但未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 | |
5、不能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有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一般事故 | 不能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 有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 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记录 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记录 处理结果记录、质量事故记录 | 1、核查当年质检部门的执法监督和投诉处理结果记录,有针对该企业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记录,而且是因企业责任引起的; 2、收集并核实媒体公开曝光的企业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案件; 3、核实被举报的企业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案件; 4、经核查当年企业有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一般事故; 5、必要时,核查其它主管部门有关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质量事故记录。 | |
| 6、企业不能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没有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 企业不具有明示或承诺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 企业的服务承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的规定,纳入“三包”范围的,不符合“三包”规定 企业不具备与其服务承诺配套的实施措施 企业没有按其承诺提供服务、且没有收集顾客满意信息 | “三包”规定,产品使用说明书、广告、公开承诺书 服务网点设置、服务人员的配备、备品备件供应、服务的联系和投诉方式等文件和证明 顾客服务和投诉处理记录 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统计报告 | 1、针对“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核实企业产品不适用“三包”规定; 2、如不属于“三包”规定范围,则查看其产品使用说明书、广告以及有关的公开承诺书,经核实其承诺的服务条款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的规定; 3、经查看服务承诺的相关文件及其顾客服务记录、投诉处理记录、顾客满意度统计报告等,认定其没有能力按其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 | |
| 7、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未获得行政许可资格 | 列入《工业产品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列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的食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列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录》的特种设备、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未取得行政许可资格和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要求。 | 许可证书、CCC认证证书 | 1、对照行政许可的目录,核对企业、产品是否属于行政许可管理范围; 2、属于行政许可管理范畴的,经核实企业、产品未获得许可证书;或者所获得的许可证书不是授权部门发放,不在有效期内,监督和复审不合格;证书的范围未覆盖企业产品范围;企业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合格率不能达到100%; 3、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要求,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 |
8、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记录、符合性评定记录严重不合格项 | 报检管理没有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型式试验、抽样检测、监督管理、价值鉴定、出入境验证等合格评定的结果及协检配合等有严重不合格项 | 申报管理记录、不符合性评定记录 | 经核查检验检疫机构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申报管理记录、符合性评定记录有严重不合格项 | 本条仅对出口企业评定,产品全部内销的免查此项 |
| 评定标准 | 具体要求 | 评定依据 | 评定方法 | 备 注 |
|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由于企业质量责任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企业 | 企业依法设立 并已满2年 | 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行业有特殊规定的,还要提供企业成立时的批准文件或证明 | 1、企业无法定资质或法定资质有效证件失效; 2、企业故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3、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要求,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还未达到要求; 4、当年连续2次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有严重不合格项目或未经监督检验出厂; 5、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 6、产品无标准生产或不按标准生产; 7、有严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吊销行政许可,吊销营业执照或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度; 8、严重违反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不能提供售后服务。 | |
| 当年内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记录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重不合格记录 | 质检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记录 | |||
| 当年内有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严重不合格记录 | 质检部门的计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记录 | |||
| 当年内有严重质量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 质检部门执法、监管、质量投诉和质量申诉及处理记录、 从媒体上收集并经核实的企业质量违法、违规事实报道、 经核实的对企业质量违法、违规的举报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