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 | 施工地点 | |||||
| 塔机型号及出厂编号 | 塔高 | 臂长 | ||||
| 技术交底: 一、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2、后塔让先塔:两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 3、动塔让静塔:在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时,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4、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各施工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避让主区域塔机。 6、各塔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解决运行矛盾。 二、信号指挥和起重作业管理规定 1、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交换,信号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交必须采用当面交制。 2、信号指挥可以使用口哨和手势,旗语或对讲机,指挥语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讲机指挥必须使用普通话,交替使用指挥方式时,指挥人员必须提前告知塔机操作人员,以免与邻近塔机指挥信号混淆。 3、对讲机指挥时,必须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4、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转臂时还需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 5、指挥人员严格执行“十不吊”的操作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每天工作前必须检查吊索具,凡不合格的吊索具一律不准使用。 三、起重工操作规定(挂钩工) 1、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2、起重工作业前、作业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四、对塔式起重机司机的要求 1、上班必须进行交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必须在穿有指挥信号服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手势进行操作。 3、严禁酒后作业。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4、严格执行“十不吊”管理规定。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采取相应紧急措施。 5、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档,直到最高档。 6、被吊物品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7、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50cm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运输线路无障碍物,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升、回转、变幅动作。 8、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9、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降下。 10、当吊钩滑轮组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11、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作业。 12、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3、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式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掰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转动。 14、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15、塔吊顶升平台上、起重臂上、平衡臂上放置物品时,要进行固定,防止掉落。 16、严禁从塔吊上面往下抛掷任何物品和便溺。 17、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8、在无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9、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烈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除上述要求外,出于现场情况不同,须特别进行安全 交底如下:
塔吊司机(签字): 交底人(签字): 交底审核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交底日期: 主管部门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