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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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通过对我局所辖的配电设备运行、维护的控制,保证配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局主管生产领导和配电专业管理职能部门及负责配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的各专业单位对配电运行、维护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副和副总工程师领导我局配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3.1.1 负责协调各部门在配电设备运行、维护和配网运行过程中的关系。
3.1.2 负责批准配电运行、维护工作的措施、方案、计划。
3.1.3 主持配电工程的设备大修、更改、维护检修等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3.1.4 主持重大配电设备事故、异常和人员责任事故的调查及分析处理工作。
3.1.5负责审定配电工作的标准、规程、措施、方案、计划及技术性文件。
3.2 生产计划部是配电设备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归口部门。
3.2.1 生产技术部专职工程师负责配电运行维护的统一管理,负责检查、指导所属专业单位的工作并解决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2.2 负责审核、组织编写配电运行、维护工作的措施、方案、计划、标准、规程等。
3.2.3 负责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的验收。
3.2.4 参与配电设备事故、缺陷的调查及分析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防范技术措施并监督落实。
3.2.5 掌握设备运行状况,负责配电设备评级、缺陷管理工作,参与对重要设备缺陷的分析及消除措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3.2.6 负责配电运行、维护专业工作总结及专业报表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
3.3 安全质量监察部是配电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的安全质量监察部门。
3.3.1 负责审核配电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的安全措施。
3.3.2 参加配电设备重大检修工作的验收。
3.3.3 参与配电设备事故、缺陷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3.4 运行、检修部门负责对所辖配电专业进行统一管理,组织本部门各专业班组的运行或检修工作。
3.4.1 负责组织编写与本部门所辖配电专业有关的措施、方案、计划、规程等。
3.4.2 参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配电设备大修、更改及维护检修的施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3.4.3 参与配电设备事故、异常和人员责任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事故防范技术措施。
3.4.4 负责本部门所辖配电设备的评级和缺陷的消除、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3.4.5 负责本部门配电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的总结及专业报表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
4 工作程序
4.1 配电设备运行工作程序
4.1.1 配电设备运行人员按配电设备管理标准确定的职责进行各项工作。
4.1.2 配电设备运行人员按要求向本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运行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汇报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确定缺陷性质并做好记录。如果是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立即汇报本部门,运行部门向生产计划部、安全质量监督部汇报。如果是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则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做好记录,定期向本部门回报,汇总后报生产计划部。
4.1.3 配电运行部门专业工程师根据本部门确定的职责对各项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并负责向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
4.1.4 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按岗位工作标准规定的职责进行配电运行的各项管理工作,重大问题向局主管领导汇报。
4.2 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程序
4.2.1 配电检修部门对配电设备进行计划检修。
4.2.1.1 根据局制定的《供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4.2.1.2 按照检修计划组织各专业检修班组进行各项检修工作。
4.2.1.3 配电设备的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部门向生产技术部汇报,经生产技术部、安全质量监察部、运行部门、检修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2.2 配电设备的正常维护。
4.2.2.1 配电检修部门负责对运行设备缺陷及时进行消除。
4.2.2.2 配电检修部门专业工程师根据本部门规范确定的职责对各项检修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并负责向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
4.3 配电线路运行工作程序
4.3.1 配电线路运行人员按线路运行管理标准确定的职责进行各项工作。
4.3.2 配电巡线人员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当日巡线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本部门回报,本部门负责人确定缺陷性质并做好记录。如果是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立即汇报本部门,运行部门立即报生产计划部、安全质量监督部安排处理。如果是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做好记录,汇总后报生产计划部和检修部门,以便进行集中处理。
4.3.3 配电线路运行部门专业工程师根据本部门规范确定的职责对各项运行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并负责向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
4.3.4 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按岗位工作标准规定的职责进行配电线路运行的各项管理工作,重大问题向局主管领导汇报。
4.4 配电线路检修工作程序
4.4.1 配电线路检修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检修。
4.4.1.1 根据局制定的《供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4.4.1.2 按照检修计划,组织各专业检修班组进行各项检修工作。对重大检修工作,检修部门必须制定三大措施。
4.4.1.3 配电线路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部门向生产技术部汇报,经生产技术部、安全质量监察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4.2 配电线路检修部门对配电线路设备进行维护。
4.4.3 配电线路检修部门负责对线路运行出现的缺陷及时消除。
4.4.4 各检修班组按要求向本部门专业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
4.4.5 配电线路检修部门专业工程师根据本部门规范确定的职责对各项检修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并负责向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
5 支持性文件
5.1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5.2 《检修质量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
5.3 《设备评级管理标准》
5.4 《供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实施细则》
6 质量记录
|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保管场所 | 保存期限 |
| 6.01 | 配电变压器负荷检测簿 | 各区局 | 一年 | |
| 6.02 | 配电变压器运行记录 | 各区局 | 一年 | |
| 6.03 | 线路巡视卡 | 各区局队 | 一年 | |
| 6.04 | 线路检修卡 | 各区局队 | 下次检修 | |
| 6.05 | 线路缺陷处理小票 | 各区局队 | 缺陷消除 | |
| 6.06 | 线路运行分析记录(季度) | 各区局队 | 一年 | |
| 6.07 | 线路检修分析记录(季度) | 各区局队 | 一年 | |
| 6.08 | 配电变压器运行分析记录(季度) | 各区局 | 一年 | |
| 6.09 | 配电变压器检修分析记录(季度) | 各区局 | 一年 | |
| 6.10 | 线路评级记录(季度) | 一年 | ||
| 6.11 | 配电变压器评级记录(季度) | 一年 | ||
| 6.12 | 线路缺陷月报表 | 一年 | ||
| 6.13 | 线路技术规范 | 各区局队 | 一年 | |
| 6.14 | 配电线路技术规范汇总表(半年) | 各区局队 | 一年 | |
| 6.15 | ||||
| 6.16 |
| 程序文件更改记录 | ||||||
| 更 改 序 号 | 更 改 通知单 编 号 | 更改前 页码标记和处数 | 更改后页码标记和处数 | 更 改 日 期 | 更 改 执行人 | 更 改 批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