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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起草注意事项
2025-09-29 08:44:03 责编:小OO
文档
买卖合同起草注意事项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乙方(买方):(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买卖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名称)达成协议: 

  第一条(顺序可以用条文式,也可以用一、二、三……)卖方向买方提供×××××(买卖合同的标的,可以用列表形式,把出卖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单价、总价款等写清楚),总价值××××元。 

  第二条交提货方式(应明确是买方自提货,还是卖方送货上门;是车板交付,还是卖方仓库交付。不同的交付方式,其责任是不一样的) 

  第三条质量标准(要明确依据什么标准验收货物的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可以由双方商定质量标准) 

  第四条卖方应当提供××××部门(有的买卖物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这个条款是必要的,否则买卖物所有权转让可能无效)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批准证书),因文件不全而导致物的所有权不能及时转移给买方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价格条款(要明确货物的价值及其货款的支付方式) 

  第六条数量条款(写明数量多少,必须用通用的计算方式) 

  第七条验收方式条款(可以明确卖方应当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者样品。验收后,对标的物的质量有异议的,应当明确在什么时间向对方提出,方为有效) 

  第合同履行期限 

  第九条担保条款(双方可以依据担保法的规定,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例如,质量保证金、保证人保证、抵押等) 

  第十条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条件,包装物是否回收,包装物的价款由谁承担等内容) 

  第十一条质量异议条款(要规定在什么时间内对买卖的货物质量提出异议才是合法有效的) 

  第十二条变更和解除合同条款(要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要求,对方应当在多少日内回复,不回复的是否就是默认对方的要求等)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条款(明确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签字或者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或者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要点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制作的参考文本。 

  合同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交易表现形式,它与每个人和每个企业、每个组织的几乎所有的交易活动密切相关。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订立合同的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特点,一是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二是要约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三是 要约必须表明,该要约一旦由被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四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 件。一经被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五是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要约的相对人包括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人。向特定的人发出的要 约,通常是向具体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发出要约。特定的人并不限于一人,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要约必须能够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只有到达受要 约人才能使受要约人知道,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要约没有到达受要约人,就无法承诺,合同不可能成立。 

   第二,合同的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宣告成立, 当事人就存在合同关系,并受合同的约束。承诺必须具备如下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一是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二是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 三是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四是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五是承诺的传递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 

  第三,合同的履行。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的履行首先是债务人完成合同的行为,没有这一行为,债权人的债权就无法实现。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债务人的积极行为(作为),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加工承揽合同中完成约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等;如果债务人不实施这些行为,则构成合同的不履行。合同的履行,有时也表现为消极行为(不作为),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保密义务等,如果债务人实施了约定不得实施的行为(如将技术秘密违约泄漏),则构成合同的不履行。 

  第四,合同的变更。合同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的要素发生改变。我国《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是当事人的权利,但变更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五,合同的转让。合同转让也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或)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合同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 

   第六,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又称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消亡,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存在。《合同法》第六章对 此作了专门规定。合同终止的原因,是指引起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只有具备了这些法律事实,合同才会终止。我国《合同法》第91条 规定的合同终止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二是合同解除;三是债务相互抵消;四是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是债权人免除债务;六是债权债 务同归于一人;七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合同终止原因,法律也可以规定其他终止原因。例如,作为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法人 破产。 

   第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法》 明确了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并对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分别做了规定。约定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合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行使法定解除权,使合同关系 归于消灭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94条对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界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论是合同的约定解除还是合同的法定解除,都需经过一定的程序,只有依法履行了合同解除的程序,才会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八,合同抵消。合同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合同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消依其产生的不同根 据,可以分为法定抵消和合意抵消。法定抵消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的抵消构成要件,通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作的抵消。合意抵消是指按照当事人双方合意所作的 抵消。抵消必须具备以下要件:①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②双方互负的债务的标的种类、品质相同;③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④双方互负债务均不是不得抵消的债务。 

  第九,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而难以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的行为。债务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后,即发生债务消灭、合同关系消灭的后果。因此,提存是合同消灭的原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②债权人下落不明;③债权人死亡而未确定继承人;④债权人丧失行为能力而未确定监护人。 

   第十,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简单地说,违约责任就是违反合同的 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合同关系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也可以说,违约责任是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合同法》中,它仅指 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的一种财产责任。我国《合同法》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即除法律规定可以免责以外,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违约都要承担责任。违约行为,又叫不 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产生,没有合同就没有违约行为,合同关系是违约行为产生的前提。违 约行为中所说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以及根据诚实信用等原则所产生的义务。 

   买卖合同的特点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卖方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支付相应的价款。买方称为买受人,卖方称为出卖 人。因此,出卖人享有物的所有权是前提条件,也是合同合法性的基本要求。在具体订立买卖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要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了解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第二,要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不搞君子协定; 

  第三,要遵守国家法律和行规的规定,合同要合法; 

  第四,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必须按照实际履行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对合同的具体问题的协商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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